翻案:秦桧不是杀害岳飞的元凶【转】


“秦桧是杀害岳飞的元凶。”邓广铭先生在其《岳飞传》一书中进行了这样的论断,并且从各个方面举例进行了论证,认为岳飞之死,根本原因是高宗赵构受到了秦桧的蒙蔽和挟持,完全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杀害岳飞的,所以秦桧才是杀害岳飞的元凶。

邓广铭先生是“20世纪海内外宋史第一人”,《岳飞传》一书又是其代表之作,既然如此论断,自有丰富的史料和充分的理由作为依据。但是,诚如邓广铭先生本人所说,“只要我们能够平心静气、实事求是地研讨这一历史事件”时,我们或许应当认为:“秦桧不是杀害岳飞的元凶。”

首先,高宗赵构绝不会受到秦桧的蒙蔽。先看一个例子:公元1138年,绍兴八年,宋金第一次议和的时候,胡铨曾经上书高宗赵构,直接点名要皇上将秦桧斩首。当时的秦桧已经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当朝宰相,而胡铨却不过是区区一名枢密院编修官,仅相当于现在国家军委办公厅的文字秘书。胡铨此举,无异于以卵击石,秦桧的反映,无疑是勃然大怒。因此,秦桧立即就采取了极其强烈的报复措施。可是,报复的结果如何呢?

应当说,秦桧的反应是很迅速的。他当即就组成了一个强大的材料班子,搜集证据,罗织罪名,将胡铨的行为定性为目无法纪,态度嚣张,私下煽动并带头组织大规模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狂妄凶悖,鼓众劫持),因而以组织上的名义免除了胡铨的公职,将其下放到地方基层锻炼(诏除名,编管昭州),并且通过宣传舆论手段,将他的罪名广泛公布于众(降诏播告中外),意图搞坏搞臭胡铨的名声。可是处理决定刚刚出台,立即就受到了胡铨平素的好友以及自己单位同事的说情和压力(给、舍、台谏及朝臣多救之者),无奈之下,秦桧只有改“免职”为“贬职”,由国家军委办公厅的文字秘书(枢密院编修官)调任地市一级的盐务局局长(监广州盐仓),第二年还不得不提拔其为常务副市长的工作秘书(签书威武军判官)。此后,尽管秦桧又动用了几乎全部力量,终于在十二年后又一次免除了胡铨的公职,并先后将其调到瘴气弥漫的新州(今广东新兴)以及人烟罕至的吉阳军(今海南三亚),但也仅此而已,终究还是没能达成其最终目标——搞死胡铨!

其实,上述例子邓广铭先生也引用了。邓先生引用的目的是为了证明当时秦桧的“权势已经可以说是无孔不入了”,“已经是老虎屁股碰不得了”。可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连区区一名  级干部都搞不定,秦桧又凭什么可以杀害岳飞?

事实上,有宋一朝自太祖赵匡胤开国以来,素来就有不轻易杀戮大臣的传统。而作为南宋中兴之主,赵构也不是一个昏庸的皇帝。恰恰相反,在外交、军事等方面,赵构或许存在着“软弱”和“摇摆不定”的缺陷,可是在政治方面,尤其是官场权谋、驭人手段以及政治斗争等方面,赵构绝对是一把好手。因此,赵构是不大可能会受到秦桧的蒙蔽的,特别是在关于岳飞的处置问题上——

当时的岳飞官居要职,地位显赫,手中又掌握着全国近一半的军队,而且岳飞本人又是高宗赵构亲手提拔上来的嫡系高级将领。与此相比,如果没有高宗本人的暗示或者默许,秦桧又有何德何能,成为杀害岳飞的元凶?他行吗?他敢吗?他不想活了吗?又或者,他吃错药了吗?

其次,高宗赵构也绝不会受到秦桧的挟持。按照邓广铭先生的说法,秦桧是一名很有权势的宰相,其权势之大,甚至达到要挟君王的程度。也就是说,岳飞之死,即便不是秦桧蒙蔽高宗所为,那也是威胁恐吓高宗出面干的,这种挟持,用朱熹的话来说是“挟虏势以要君”,用邓广铭先生的话来说就是“进入这一阶段之后,秦桧在南宋王朝中所处的地位,便不再是居于皇帝赵构之下,而是能够玩弄赵构于股掌之上,是赵构必须仰承他的鼻息的一个人物了。”总而言之,杀害岳飞的元凶就是秦桧了。

值得怀疑的是,先不说秦桧是否为金国的“卧底”(这在目前还没有正式的定论),倒是可以看看秦桧所“挟”的“虏势”的实力。事实上,当时南宋的军事实力已经到达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那一年,也就是绍兴十一年,“亡宋之心不死”的金军统帅完颜宗弼又一次率大军南下,可惜却遭到了空前的挫折——先后被宋军在采石(今安徽马鞍山西)、含山(今属安徽)、昭关(今含山县西北)、全椒、柘皋(今安徽巢县西北)一而再、再而三的击败。而与此同时,西部的秦州、腊家城、宝鸡(今属陕西)也相继被宋军收复。在这样一种情形下,不知道秦桧还能拿什么样的“虏势”来要挟君王,而高宗又凭什么会被秦桧所要挟,除非——高宗是自愿的!

再次,秦桧杀害岳飞的理由也并不充分。很多人认为秦桧之所以一定要杀岳飞,是因为痛恨岳飞对他进行了“恶意的人身攻击”,公然直斥秦桧“宰相误国”。问题是,如果说“人身攻击”,恐怕没有谁能强过胡铨直接叫嚣着要斩掉秦桧吧?可是结果呢?如前所述,胡铨依然还是可以艰难的活在人世间的。

此外,邓广铭先生还指出“在岳飞系狱之后,凡要搭救他的,大都是去与秦桧交涉和争辩,上疏给赵构进行谏阻的人则极少”,从而说明真正要杀岳飞的还是秦桧。那么,既然是推测,或许我们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即那些想要搭救岳飞的人之所以会去与秦桧交涉和争辩,,或许恰恰说明了秦桧其实并不想杀岳飞。——就好比我们平时打官司,在找人说情的时候,是找直接查你案子的人有效呢?还是找他的顶头上司出面“打招呼”更有效呢?

说了这么多,并不是想替秦桧翻案。毕竟,即便秦桧不是杀害岳飞的元凶,也起码是杀害岳飞的直接凶手,是导致岳飞被杀的首席帮凶和头号打手,在岳飞被杀事件中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严重加速了岳飞被杀的进程。

但是,既然要探求历史的真实,就不应该依然沉醉在那个“为尊者讳”的氛围,从而才能揪出那个始终隐藏在幕后的“元凶”,还秦桧一个公正!还岳飞一个公正!还历史一个公正!

最后,还是有必要引用一下“江南四大才子”之一的文征明那首写得很烂的词。——邓广铭先生将它放在了开头,而我却将它放到了结尾。

满江红
拂拭残碑,
敕飞字依稀堪读。
慨当初依飞何重,
后来何酷!
果是功成身合死,
可怜事去言难赎。
最无辜堪恨更怜,
风波狱!

岂不惜,
中原蹙,
岂不念,
徽钦辱,
但徽钦既返,
此身何属!
千载休谈南渡错,
当时自怕中原复!
彼区区一桧亦何能,
逢其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