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凡是”是检验房地产调控的重要标准


    还是先把“两个凡是”解释一下吧,以免大家误会,把我打成反革命,那就实在不妙了。

    自认为可以用来对房地产宏观调控成败进行检验的“两个凡是”是:

    一、凡是增加购房者购房成本的房地产宏观调控都是失败的调控;

    二、凡是让政府大幅增收的房地产宏观调控都是失败的调控。

    道理很简单,表述如下:

    一、购房者的购房成本增加,很显然房价一定处于上涨态势,甚至是疯涨,这样的调控即使不失败,也谈不上成功。

    有人会说,购房者的购房成本增加,政府的初衷是打击投机行为,打击的是那些炒家,多次置业者。但很遗憾,综合前几次的调控经验来看,政府根本无法区分炒家与普通置业者,也无法找对两者的临界点,最终的结果都不约而同大幅度地把购房成本都转嫁到普通购房者身上,让普通购房者不堪重负,叫苦连天。

    要知道,投机者之所以投机,是因为有机可乘,任何成本的增加都不可能由其承担,再多的成本最终都是转嫁到那些真正需要房子的普通购房者身上,除非一种结果——楼市崩盘,饱尝恶果的才会是那些投机者,而真正到了崩盘地步的话,我们的宏观调控又谈何成功呢?

    二、政府进行房地产宏观调控,其本质意义在于稳定房价或抑制房价过热,绝非挟一己之私,借调控之名行肥己之实,如果出发点是建立在为政府创收的前提之下,试问这样的调控意义何在呢?

    房地产行业的几大利益相关群体是:政府、银行、发展商和炒家,普通购房者只能且永远是处于利益损害一方。目前的态势,政府处于最大利益获得者地位,只要不崩盘,银行也是利益极大获得者,发展商是注定要赚钱的,而放眼全国,炒家炒房无一不赚,因为现在还没崩盘,那很清楚的一点就是,大家都赚的前提下,谁在买单?不就是普通购房者吗?换言之,政府、银行、发展商和炒家赚得越多,普通购房者付出就越多,房价上涨就越快,仅此而已。

    普通购房者永远都没有发言权,任何政策都不是由普通购房者来解读的,自然,从这一点来看,普通购房者是名符其实的弱势群体,而强势群体是谁呢?勿庸置疑,是我们的政府!

    私下认为,宏观调控真正的积极意义应该是,政府对利益的追求适度放缓,对炒家的打击精准到位,对发展商追求价值规范宽容,对普通购房者要扶持帮助,这样才有可能实现“居者有屋,建者有财,投机者不害人,银行无坏帐,社会奔和谐”的良好局面。反之,如果政府的每一次调控,其最终结果都是地方财政大幅增收,可想而知,共同发财的是政府、银行、开发商和炒家,买单的还是那些购房者,这样的调控自然也谈不上成功吧。

    补充一点,我们的政府向来都提倡“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必要时采用增加税收、提高利率等方式所得创收,如果能加大廉租房建设、经济适用房供给,这样的创收能还之于民也不是不可以,但怕的就是,如果只是一味地创收,后果就不太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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