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小企业在经济运行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充当经济增长引擎、创造就业机会以及优化调整产业结构等等为社会各界所认可。中小企业发展问题在我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重视。但由于我国当前独特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等因素制约,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着许多企业自身难以克服的困难和问题,尤其是融资难问题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要解决这个难题,需要金融部门尤其是农村信用社和企业加强沟通协调,加强政策研究,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逐步加以解决。本文就从如何培养优质小企业客户、加强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力度等方面入手,对如何破解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进行探讨。
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都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柱。亚太经合组织21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小企业户数占各自企业总量的97%-99.7%,就业占55%-78%,GDP比重占50%以上,出口总量占40%-60%。美国、德国、日本等国都把中小企业视为其经济发动机和社会进步的稳定器。德国把中小企业称为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日本则认为“没有中小企业的发展就没有日本的繁荣”,美国政府更把中小企业称作是“美国经济的脊梁”。从我国情况看,目前在工商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已经超过1000万家,占全国注册企业总数的99%,其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出口总额已分别占全国的60%、57%、40%和60%左右;流通领域中小企业占全国零售网点的90%以上,中小企业还提供了大约75%的城镇就业机会。然而,中小企业所获得的金融资源与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却是极不相称的,融资难问题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首要瓶颈。
随着金融同业竞争的加剧,以及中小企业将成为金融业未来比较稳定的利润增长点,是农村信用社支持中小企业的潜在动力和现实选择。从前面述及的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就足以说明这一点。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和规范以及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存贷资金利差将逐渐缩小,大企业将从以银行信贷为主的间接融资方式逐渐向以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转变。实际上,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高信用等级的大企业在银行的贷款利率已经接近于银行同业拆借利率。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形成了一批潜力大、实力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群,他们在经营规模、管理水平、盈利能力、创新意识上有相当优异的表现,可以承受较高的贷款利率。农村信用社可以通过实行差别利率定价政策的方式来取得相应的风险和成本补偿,从而获得较好的经济收益。此外,农村信用社支持中小企业还有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相对于大企业,信用社营销维护成本相对较低;二是风险更为可控,如果出现风险信号,能够及时预警并化解;三是小企业通常只在当地经营,农村信用社管理人员人熟、地熟、情况熟,尽管企业报表不健全,但企业有多少资产、生产经营如何、管理水平怎样、信用社管理人员和客户经理一眼就能看透,而且企业积极配合信用社获取各种信息,在营销上是对称的。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并不是现在才有的问题,也不是我国独有的问题。按现代金融理论的解释,中小企业融资的最大特点是“信息不对称”,由此带来信贷市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农村信用社为降低“道德风险”,必须加大审查监督的力度,而中小企业贷款“少、急、频”的特点使农村信用社的审查监督成本和潜在收益不对称,降低了其在中小企业贷款方面的积极性。以美国为例,1998年末,能从银行和信用社取得贷款的中小企业只占全部中小企业的41.33%,许多中小企业由于各种原因难以得到银行贷款。不过,在发达国家,非正式的权益资本市场风险投资体系、二板市场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弥补了中小企业的融资资本缺口。我国中小企业贷款占主要金融机构放款比例只有16%,优质中小企业只有30%的信贷需求得到满足。
总体来看,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有一般性原因和特殊原因,主要表现在:就一般因素而言,主要是与其他企业相比,农村信用社等投资者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时必须考虑其四个特点:1、经营易受外部环境的影响,或者说企业存续的变数大、风险大;2、实物资产少且一般流动性差,负债能力极为有限;3、类型多,资金需求一次性量小、频率高,导致融资复杂性加大,融资的成本和代价高;4、信息透明度极低,进而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非常严重。具体说来,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起来、社会诚信缺失严重、金融市场的利率还未完全放开、直接融资门槛较高、债券市场不是很发达、城乡二元经济的存在、农村信用体系的不完善、“三农问题”的存在、经济发展速度过快、发展过程中的结构性矛盾等问题都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般性成因。显然,这几个特点直接决定了中小企业融资是一种极为特殊的金融活动,进而中小企业融资难也就构成了一个世界性的经济现象。
就目前的中国而言,在这些问题中最大的障碍就是中小企业在申请贷款时无力提供必要的抵押品——鉴于在中国在内的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不动产几乎是实践中惟一被银行等贷款机构认可的抵押物,而中国目前仍然实行土地国家所有与集体所有的制度,导致很多私有企业并不拥有可用做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建筑。
就特殊因素而言,主要是指在中国当前这样一个国有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中:一是中小企业制度更新滞后,与市场环境转换不同步。我国中小企业在经过20世纪80、90年代的粗放型快速增长后,仍停留在传统的企业管理方式上,很多私营中小企业仍实行家族式管理的企业治理结构;部分企业改制很不规范,其目的就是逃废银行债务,真正具有现代企业特征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外资企业占比较低。由于制度更新滞后,管理方式不科学,一部分中小企业不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经营出现困难,大量产品积压,利润水平下降,内部积累大幅度减少,外源补充资金的要求大幅度增加,于是对银行贷款需求大增。二是金融体制改革不深入,金融机构现行信贷机制障碍与中小企业发展需要不协调。农村信用社改革还不彻底,与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差距较远,目前,农村信用社很多信贷制度是借鉴商业银行的,具有“大一统”的特点,而针对中小企业特点制定的信贷制度和政策较少,并缺乏开展信贷营销的技术手段和激励机制,只是简单地采取以抵押担保为主的信贷配给手段,不注重培育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三是农村信用社运作的市场化程度有限,中小企业在申请贷款时面临的程序、过程极为烦琐,耗时长久,造成中小企业获得信贷融资隐性成本极高;四是信用制度不健全,法律对恶意赖债行为缺乏有效制约;五是票据市场、应收帐款融资、保理以及融资租赁等主要面向中小企业客户的融资工具及其市场极为落后;六是随着国有中小企业大规模改制的推进,中小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愈演愈烈。
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都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柱。亚太经合组织21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小企业户数占各自企业总量的97%-99.7%,就业占55%-78%,GDP比重占50%以上,出口总量占40%-60%。美国、德国、日本等国都把中小企业视为其经济发动机和社会进步的稳定器。德国把中小企业称为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日本则认为“没有中小企业的发展就没有日本的繁荣”,美国政府更把中小企业称作是“美国经济的脊梁”。从我国情况看,目前在工商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已经超过1000万家,占全国注册企业总数的99%,其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出口总额已分别占全国的60%、57%、40%和60%左右;流通领域中小企业占全国零售网点的90%以上,中小企业还提供了大约75%的城镇就业机会。然而,中小企业所获得的金融资源与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却是极不相称的,融资难问题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首要瓶颈。
随着金融同业竞争的加剧,以及中小企业将成为金融业未来比较稳定的利润增长点,是农村信用社支持中小企业的潜在动力和现实选择。从前面述及的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就足以说明这一点。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和规范以及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存贷资金利差将逐渐缩小,大企业将从以银行信贷为主的间接融资方式逐渐向以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转变。实际上,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高信用等级的大企业在银行的贷款利率已经接近于银行同业拆借利率。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形成了一批潜力大、实力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群,他们在经营规模、管理水平、盈利能力、创新意识上有相当优异的表现,可以承受较高的贷款利率。农村信用社可以通过实行差别利率定价政策的方式来取得相应的风险和成本补偿,从而获得较好的经济收益。此外,农村信用社支持中小企业还有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相对于大企业,信用社营销维护成本相对较低;二是风险更为可控,如果出现风险信号,能够及时预警并化解;三是小企业通常只在当地经营,农村信用社管理人员人熟、地熟、情况熟,尽管企业报表不健全,但企业有多少资产、生产经营如何、管理水平怎样、信用社管理人员和客户经理一眼就能看透,而且企业积极配合信用社获取各种信息,在营销上是对称的。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并不是现在才有的问题,也不是我国独有的问题。按现代金融理论的解释,中小企业融资的最大特点是“信息不对称”,由此带来信贷市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农村信用社为降低“道德风险”,必须加大审查监督的力度,而中小企业贷款“少、急、频”的特点使农村信用社的审查监督成本和潜在收益不对称,降低了其在中小企业贷款方面的积极性。以美国为例,1998年末,能从银行和信用社取得贷款的中小企业只占全部中小企业的41.33%,许多中小企业由于各种原因难以得到银行贷款。不过,在发达国家,非正式的权益资本市场风险投资体系、二板市场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弥补了中小企业的融资资本缺口。我国中小企业贷款占主要金融机构放款比例只有16%,优质中小企业只有30%的信贷需求得到满足。
总体来看,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有一般性原因和特殊原因,主要表现在:就一般因素而言,主要是与其他企业相比,农村信用社等投资者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时必须考虑其四个特点:1、经营易受外部环境的影响,或者说企业存续的变数大、风险大;2、实物资产少且一般流动性差,负债能力极为有限;3、类型多,资金需求一次性量小、频率高,导致融资复杂性加大,融资的成本和代价高;4、信息透明度极低,进而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非常严重。具体说来,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起来、社会诚信缺失严重、金融市场的利率还未完全放开、直接融资门槛较高、债券市场不是很发达、城乡二元经济的存在、农村信用体系的不完善、“三农问题”的存在、经济发展速度过快、发展过程中的结构性矛盾等问题都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般性成因。显然,这几个特点直接决定了中小企业融资是一种极为特殊的金融活动,进而中小企业融资难也就构成了一个世界性的经济现象。
就目前的中国而言,在这些问题中最大的障碍就是中小企业在申请贷款时无力提供必要的抵押品——鉴于在中国在内的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不动产几乎是实践中惟一被银行等贷款机构认可的抵押物,而中国目前仍然实行土地国家所有与集体所有的制度,导致很多私有企业并不拥有可用做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建筑。
就特殊因素而言,主要是指在中国当前这样一个国有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中:一是中小企业制度更新滞后,与市场环境转换不同步。我国中小企业在经过20世纪80、90年代的粗放型快速增长后,仍停留在传统的企业管理方式上,很多私营中小企业仍实行家族式管理的企业治理结构;部分企业改制很不规范,其目的就是逃废银行债务,真正具有现代企业特征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外资企业占比较低。由于制度更新滞后,管理方式不科学,一部分中小企业不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经营出现困难,大量产品积压,利润水平下降,内部积累大幅度减少,外源补充资金的要求大幅度增加,于是对银行贷款需求大增。二是金融体制改革不深入,金融机构现行信贷机制障碍与中小企业发展需要不协调。农村信用社改革还不彻底,与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差距较远,目前,农村信用社很多信贷制度是借鉴商业银行的,具有“大一统”的特点,而针对中小企业特点制定的信贷制度和政策较少,并缺乏开展信贷营销的技术手段和激励机制,只是简单地采取以抵押担保为主的信贷配给手段,不注重培育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三是农村信用社运作的市场化程度有限,中小企业在申请贷款时面临的程序、过程极为烦琐,耗时长久,造成中小企业获得信贷融资隐性成本极高;四是信用制度不健全,法律对恶意赖债行为缺乏有效制约;五是票据市场、应收帐款融资、保理以及融资租赁等主要面向中小企业客户的融资工具及其市场极为落后;六是随着国有中小企业大规模改制的推进,中小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愈演愈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