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作为指数标准的艺术家作品平均价格,可信却毫无用处、毫无意义


       由于艺术家每一件作品的都不相同,不仅尺寸是衡量艺术品价格尺度基准的重要因素,作品的年代、风格、重要作品、次要作品、代表性作品等不同类型,作品交易价格也有很大的差距,虽然在中国画领域有按照尺寸作为交易的价格标准的例子,而在当代艺术作品的交易案例中,这个标准并不被认可。

用指数代表某件艺术品将获得的实际成交价有着极其严重的缺陷,反映艺术家及其作品的市场价值更是不可能的;这种指数标准用一个所谓追踪价格走向的方法只是记录艺术品交易而已,不可能成为一种曲线数据来提示作品将来的成交价格或价位区间的预期等。

这个主要问题就在于,多数指数只显示了在指定时间段内某位特定艺术家作品的平均价格,对于艺术家作品的成交价格是否会有上涨的大空间或是否存在跌落的可能,是不能够从过去的交易记录中分析、计算出来,更不能够在所谓的存在于过去交易中的价格趋势中得出将来价格的预期基准的经验。

在我们任职的一些艺术品指数中,我们会发现,过去一年所售毕加索作品的指数,也许会包含一件以8000万美元成交的特别紧俏的作品,从而会使结果偏高;或者,也许有一位收藏家出手了一位成名艺术家数量异常巨大的次要作品,成交价不高——导致那一年的“指数”下降。这就会产生误导,造成毕加索作品总体上不受欢迎的印象。

今年,刘晓东的一件作品交易价格突破了2000万元,远远超出了所有的他的作品成交纪录;市场中也传出某位中国画艺术家的某件作品在香港或更遥远的某地已超过亿元的价格成交;这些已成交的案例是否具有真实性以及成交的目的原本都有存疑的因素,如果依照这些数据计算出一个指数,显然不会有人相信。拍卖市场和艺术品交易的混乱已经是不用争论的话题了,那些艺术家自行托市的例子也已经非常普遍,但是很多艺术家或是他们的代理人、和家人就是将作品价格确定在自己定位的基准之上的。

这是市场的陷阱,实际上指数的陷阱和欺骗性更大。

 

多数指数提供者通过“修整”或“平滑”指数来解决这个问题——比如说,去掉5%价格最高或最低的作品。有时候,他们也会主观决定某件作品,通常是成交价格远低于它们对于市场的预期的时候,不应该包括在内。

这种修正的依据试图反映交易行为的随机性和数据搜集的不确定性,但实际上,这个修正的结果更加证明了指数的随意性

换句话说,多数指数实际上根本不是指数,而是平均价格图表,因此忽略了艺术作品不具有互换性的重要事实。

但是,如果你将他们当作作品成交纪录来看,你可以从中看出艺术家作品成交的市场意愿,那样,你就是一个合格的艺术品投资商了,你所作出的判断将会使你的投资获得更大的回报。

 

Artnet.com金融产品负责人凯文•罗德尔(Kevin Radell)表示:

“艺术品数据不适合于将艺术品作为投资进行推广。”

“多数指数作为价格表现指针是没有意义的。它们能说明一些问题,但不能像股票或债券指数一样被视为可靠的指针。假装平均价格指数与价格表现指数一样,这是在自欺欺人,”  

“它们衡量的是不同的画作,因此,从金融角度来看,它们毫无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