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治群租颠倒了步骤:先赶人再说


                                 

    上周,上海的大规模整治群租行动,引起了社会各方广泛的关注。我的总体感觉是:群租长期存在于居民小区是不合适的,早晚是要整治的;但是,有关部门先整治群租现象,进入居民小区把群租客赶走,然后,再考虑制定有关群租的立法,再在立法的基础上考虑给需要租住便宜宿舍的打工者们,建一些大宿舍,这个思路搞颠倒了。我们先来看一下新民网上有关此次整治群租行动报道的几个片段:

    9月7日清晨7时,上海普陀区“群租整治小组”进入上海中远两湾城,对55套、近6000平方米的“群租房”进行突击整治。据介绍,这是沪上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整治“群租房”行动。有关部门计划,在11月前把该小区“群租房”全部清理完毕。
   25岁的小可半年前来到上海,目前月薪2000多元。她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每月伙食费约五六百元,公交花费需二三百元,“上班要注意形象,还得买一些必备的衣服和化妆品”,加上手机费、基本生活用品消费等,每月支出最低也在千元以上。“所以,房租高了,我根本承担不起。”小可租用的这间小房子月租金为550元,加上水电费用共约600元。
   上海市消防部门对闸北区、浦东新区、闵行区、普陀区的一项调查发现,1/3以上的小区存在“群租”现象。普陀区中远两湾城里的“群租房”有520余户,共分割成3500余间,居住着3800余人。
  “群租客”的去处也受到人们关注。“群租客”大多收入较低,整治之后,他们当中的很多人都表示,无力承受当地较高的房屋租金。还有人甚至跟整治行动打起了“游击”。
  “整治‘群租’必须疏堵结合。”浦东新区房产管理署署长李敏认为,由于低收入人员的大量存在,市场有低价租房的需求,所以政府部门不应当一味地禁堵。她告诉记者,浦东正在进行有关探索,“在劳动力密集的地区寻找废弃厂房,改建成员工宿舍”。比如,金桥镇有个沪东造船厂,外来工人多。“我们就找了一个闲置厂房,投入4600万元,改建成集体宿舍,如今1.1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内可以安放近2200个床位,还计划配置文化和医疗中心。”

  据悉,相关部门正在制定《关于闲置非居住房屋临时改建宿舍的暂行规定》,待正式下发后,将集中审核一批闲置的非居住房屋,改建为宿舍,供低收入者租用。

    我们可以看到,改建大宿舍的规定还没有正式出台,目前还没有普遍意义上的大宿舍这样的去处,先把群租者赶出了居民小区,让他们上哪儿去找住房呢?这一点,管理者们已经想到了,但做得并不到位。整治那一天,有关部门专门请来了一些法律界人士,做现场的法律咨询;也请来了一些房产租赁中介公司,让群租客们重新选择租房。可是,我们在电视镜头上,看到那些租房的月租金,差不多都在二三千元以上;基本达到或超过了租客们的工资水平,群租客们如果能接受的话,也不会群租了。因此,有关部门请来这样的中介,让我们觉得表演的成分更多一些。只不过是想向大家表示:我们已经为群租客们介绍了合法的租房,他们不去租,那是他们的事,我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了。

    有关部门在治理群租问题上的做法过于简单了。早就发现了群租,早就知道了居民们有反映,就应该想出兼顾各方利益的办法来,而不是先整治起来再说。居民们的利益要维护,来上海打工的群租客们的利益也要维护。现在,已经整治过了,才想着用一些旧厂房之类的建筑,改造成大宿舍,提供给外来打工者们;我们难免会想:这个步骤的思路是不是可以倒过来呢?也就是先立法,再建大宿舍,然后再去整治群租现象。现在这样,法还没立出来,大宿舍也没建好,而群租已经在整治了,那些被赶出群租屋的人,该住到哪里去呢?

    我记得在这之前,上海为了整治乱穿马路的现象,曾经搞过一段时间的严格执法活动。淮海路上,一位归国的辽宁籍女留学生,由于乱穿马路,被交警劝说时还推搡了交警,结果被处以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工作也丢了。至于吗?我们做很多事情,出发点是好的,可管理的思路和执法的手段显得太落后了,没有考虑当今社会人们的民主意识和人性化的需求。现在,那种对乱穿马路者的严厉处罚已经很少了。群租治理也让我想到了同样的问题。上海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被国人寄予了更高的期望:它在经济发展上领先了一步,最好也能在社会管理上给全国做一个文明执法又科学执法的表率。几个部门一大帮人,搞大规模的行动,确实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怎么样才能更人性、更全面地考虑执法效果,让被执法者更能接受,却是一个需要有关部门认真考虑的现代社会管理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