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


当初就是看中广州是经济发达,法治状况良好,市民素质较高的城市(相比中国大陆地区其他城市而言)才毅然决定来这发展的。可昨天发生的这件事让我深切感受到广州人,不管是外来人员还是本地人的法律意识急需加强,维护自身权利应当合理合法化。

由于昨天是中秋节,下班时间段公交车上的人比平时的要格外多也格外拥挤,手机失窃事件较难避免。这不,昨天我在公交车上就遇到了一起这样的事件。有一乘客突然发现手机没了,但是关车门之前确定手机还在身上,现在是车开没多久发现手机被偷了,可以肯定小偷还在车上。由于人特别多,挤都挤不动,所以肯定小偷在他附近。这位乘客拨自己的手机号,已关机。这时他决定叫司机停下不准开了,准备打110。但很多乘客极力反对:“今天都要赶着回家过节,一车这么多人不可能陪你一个人”;有乘客提议他搜周围人的包和身上的口袋,而这位丢手机的乘客居然采纳了建议开始一一搜周围人!有人很配合,自觉地把自己的包打开让他一一过目;当然也有人极力反对,说他没资格搜自己,叫他叫警察来,只让警察搜;没有“嫌疑”的乘客说:“你没有权利像对贼一样对待这么多乘客!你没有资格这样做!”……

这位乘客因为手机被偷,特别焦急。遇到有人不配合,态度特别不好,很凶,而且粗口连篇……

其实站在他这种受害者的角度也能理解他的这种急燥的反应,谁丢了这么贵的新手机不心疼的!但是我们还是需要理智地想出别的办法提醒他,帮他解决问题。既极力维护自身的人身权利而又能帮他实际的地解决问题!

他搜身这种行为显然违反我国的根本法——宪法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人权,任何组织,个人,团体都不得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如果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负刑事责任的可能!就连警察都不能搜查他人的身体。这是维护公民隐私权人身权利不被侵犯。

透过这一失窃事件,在车上出现这么多人同意搜身这种行为,在车外同意搜身的肯定也大有人在。在法治当道,人权至上的当今社会,居然出现搜身是“理所当然”的情况,透露出公民的权利意识,法律意识严重缺乏!真是可笑,可悲,心痛!

经过这么多年的思想洗礼,我们的民众至今还是这么“乖”的“顺民,良民”!唉,连自身的人权都不主动维护,那就只能任由他人侵犯你了。可怜!

由此可见,我国的法治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普法的观念需要深入人心,大大提高广大民众的权利意识,法律意识。任务还很艰巨!其实这不光是国家,政府,法律工作者的义务,也是公民自身应负的义务,公民需要积极主动地了解,学习法律知识,熟悉法律规定,要变被动为主动。这才能加快普法进程的实现!

希望公民都能知道搜身是违反基本人权的,违反我国根本法——宪法的,应该极力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