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你究竟代表谁的利益?


       2008年1月22日傍晚,历时大约三个半小时后,“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结束。与会的一名人大代表、两名政协委员、五名消费者代表、一名消费者机构代表、三名专家学者、五名电信运营商代表及一名国资委代表共十八人分别阐述了个人观点,不过提交会议讨论的两套方案没有成为最终定案。

    国务院国资委考核局处长陈炳立在发言中说:“中国移动电话用户已经达到5.6亿,……希望(漫游费)降得越少越好。”

    笔者愚昧,对陈处长所持国资委的“降得越少越好”的立场颇感费解:既然众所周知,中国移动推行多年的国内漫游通话费远远大于成本费,收取此费用存在诸多不当之处,为何国资委却又希望“降得越少越好”呢?难道中国移动的暴利收入有必要得到政府部门的维护,笔者不禁想问一句:国资委,你究竟代表谁的利益?

    笔者猜想,国资委与网通、联通等立场大致相同,即“如果漫游费降得太多,会加速中国移动独大的趋势……(所以)希望漫游费不要降得太多”。

    诚然,网通、联通等电信运营商,作为商人身份,在国家准备对漫游费下调后担心“中国移动将成为漫游费降价的最大受益者”从而对自己带来更大冲击,实在是情理之中的事,但国资委作为国务院的行政部分,理应代表广大消费者利益,希望降低甚至消除中国移动的严重偏高的漫游费,从而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会上,中国联通代表丁铭则说:“大幅度降价后会造成电信企业竞争失衡,从而损害消费者的长期利益”;中国电信、铁通等固话运营商也有类似忧虑:在目前电信市场处于失衡的状态下。如果再下调漫游费,将进一步加速移动电话对固话的替代,固话运营商会陷入更困难的境地!

    莫非国资委“希望降得越少越好”也是担心长此以往会致使更多运营商陷入困境,从而出现移动垄断中国电信市场的局面,并最终“损害消费者的长期利益”?

    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经过三十年的风雨洗礼,中国已经进入到市场经济时代,优胜劣汰与合理竞争已经是这个时代最正常的商业现象。取消(或大大降低)中国移动的不当利益后,即保证了中国电信市场健康有序的大环境,也给百姓带来了巨大的利益实惠,同时也逼使其他运营商通过提高服务质量等方式拓展国内市场,难道不是一种好的办法吗?

     再者,政府目前对国内电信运营服务价格拥有绝对的掌控权,即使在大浪淘沙中,其他电信运营商因经营不善或缺乏竞争实力最终纷纷走向没落(这种可能性有多大?),那么政府也可以推行市场指导价格,避免因一枝独秀而出现移动垄断现象并肆意“屠宰”消费者的现象。一言以蔽之,如果大幅度降价有可能“造成电信企业竞争失衡”,但“从而损害消费者的长期利益”的担心便多少有些杞人忧天了!

    无疑,大幅度降低甚至取消漫游费,会使移动占领更大的市场,甚至短时间内会对国内电信业产生强烈震荡与冲击,但这岂能成为政府违背消费者合理意愿,保护商家暴力收入的依据?

    如果大幅降费为移动运营商采用低于成本价格销售,或运用诋毁对手、采用虚假等方式进行的非法商业竞争手段,那么,国家市场监管部门有权予以严厉打击。很显然,降低漫游费非但不是移动的非正常竞争方式,而是一件顺应民心的举动,唯一带来负面冲击的只是其他运营商,而这种冲击从长远来看起到的作用未必不是积极的。

    换言之,国资委作为政府部门,应当始终代表广大消费者的正当利益,促进电信市场的健康有序化,加强政府对市场的监管力度,而不是企图依靠维护移动运营商的不当利益,使消费者承担不当费用,来对其他运营商进行不合时宜的“人工呼吸”。

    身处E时代,电信行业的发展系关国家经济命脉。国资委等政府部门应通过加大对电信行业的改革力度,引导电信运营商之间健康有序地竞争等行政指导手段,以次更好地让利于消费者,减少或取消“霸王”收费,让老百姓少做甚至不做“冤大头”,如此,对政府而言才会赢得百姓更多的口碑!

                                                           周群锋作于1月2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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