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特权思想的膨胀与网民愤恨感情的宣泄


赵大华/文

  本人最近有点忙,所以很少有时间更新博客,也多日没有空闲看电视了。这次国庆节休假,亲朋相聚,茶余饭后,谈天说地,却无人提及闭幕的奥运、毒化的奶粉、返回的神七、没完的矿难。然而,一位朋友说起二炮文工团女演员李丹阳奥运期间跟执勤交警当街争执一事,倒是引起了大家一阵热议:明星能否享有超乎法律规章的各种特权?交警对犯法违章的明星是否应该网开一面?

  说实在的,在我的这个小圈子里,几乎没有人知道李丹阳是谁。听说这个人是唱歌的,我问道:“她唱过什么歌?”在场的却没有人能回答。既然这几天李丹阳奥运街头PK男警察的事在网上已是热门话题,我赶忙在网上查看了相关内容。原来,在9月19日北京仍然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这天,李丹阳开着一辆双号军牌宝马车在奥运限行区域受到交通警察阻拦,随后这位军中女艺人跟交警发生了一场争执,争执的过程被人录像,后来这个录像被传到了网上,引起舆论哗然。绝大多数网友对李丹阳的言行持否定批评态度。李丹阳于29日、30日先后在其新浪博客和搜狐博客上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结果越描越黑,激起网友更大的愤慨,一些网友借机对当今社会上的特权现象进行了激烈的感情发泄。

  根据李丹阳在博客上的自我介绍,她是著名青年歌唱家、国家一级演员、高校兼职教授、全军高级职称评委、全国青联常委、中共党员、二炮党代会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几乎这个社会所有的好处和名誉都让她给沾上了!然而,就是这位主旋律军旅歌唱家、教授评委、军队党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却不知道全国网民为什么要对她进行批评的原由,不仅把有关她录像中的言行传闻斥为谣言,甚至扬言要追究把录像发到网上的人的法律责任。

  这个原由其实很简单,但却是一串串:你是如此一位了不起的大人物,为什么没有起码的公民意识,却要在奥运限行期间故意违章行车,并跟执勤交警撒泼,造成交通拥堵?你驾驶军牌车办私事,如果这车是公车,你为什么要公车私用,以权谋私?如果你驾驶的是私车,为什么你要上军车车牌,以此获得特权,损公济私,逃避责任,占社会的便宜,扰乱交通秩序?你的车属于军委和总装备部明令禁止上军牌的高级豪华车,你怎么可以违背上级领导机关的规定,获得军车牌?既然你是驾驶军牌车,为什么可以穿着便服?奥运期间大家都在遵守单双号限行规定,支持奥运,你作为奥运火炬手之一,为什么要破坏奥运有关禁令?你说你办理了内部特别通行证件,那也必须是用于公务才可不受禁令限制,但你拉着你的母亲办私事为什么却要违章行驶?你在博客上曾说你作为“环保大使”,要带头出门做公共汽车,对奥运盛会和城市清洁做贡献,为什么却又要开着大排量轿车四处奔走?警察对你违章进行干预时,你为什么把车停在路上,造成拥堵和围观?你在网络上进行自我辩解的时候,对自己的错误有过认识、忏悔和道歉吗?

  网民对李丹阳一事表示愤慨,是因为她的特权思想极具代表性。从她在两个博客上的辩解文字中,看不出她对自己的错误有认识,对网友的质问一概不搭理。我们有理由要问:你作为一名军人,学习过“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吗?你作为军旅演员和军队干部,学习过“三个代表理论”、“八荣八耻”、“和谐社会思想”吗?你作为部队党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具有守法遵纪的意识吗?你作为兼职教授和全军高级职称评委,懂得为人师表的道理吗?你对得起你所拥有的这些荣誉吗?

  显然都没有。有网友认为,象李丹阳这样头上具有多种光环、台前人后具有双重人格的人(不仅是艺人),只不过是没有思想、没有文化的行尸走肉——这话虽然说得难听,但在道理上却无不妥。她是这个国家特殊时代的一个产物、特权阶层的一个代表。他们都不会写大号的“人”字。

  根据李丹阳在博客中的叙述,她当日在遭遇交警阻拦改道,拉着老母亲在另外一个禁行路口通过并办完事之后,竟然忿忿不平地又开车折回来,要找这个敢于阻拦她的警察再做理论或是问罪。由于这个当值警察知道了她是个“大人物”,意外地跟她眉开眼笑,说他为由于这次执勤竟然认识了她而感到荣幸,并毕恭毕敬地要她签名留念,而李丹阳也送他一个歌片并在上面签了名,两人终于“化干戈为玉帛”,避免了可能对这个“小”警察极为不利的一场“战斗”。

  本来,我们应该对那位当值交警不惧权势,对军牌宝马车也敢于坚持原则进行违章纠正的果敢行为表示由衷的敬佩。但看到李丹阳后来的叙述,如果她所讲的话属实,第一次他坚持不让她通过,第二次却对她卑躬屈膝,我们不免对他这种首鼠两端、前倨后恭的表现感到惋惜失望。

  如果他第二次看到李丹阳驾车而来,而且气势汹汹,欲兴师问罪,却能照旧挺直腰板,依法按规禁止她通行,那才是一位执法“英雄”呢,他在我心中的高度一定会超过宇航员。不过,话说回来,我的一位朋友告诉我,如果他坚持原则,再次断然拒绝李丹阳通过,弄得这位身为部队党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的姑奶奶更加恼羞成怒,进行投诉,也许他很快就会下岗的。他敢于对违章军车进行一次拦截纠正,就已经难能可贵了。

  这使我想起自己的一次经历。2006年秋天,报纸上有报道,中央下令交管部门对所有军车在道路行驶过程中的违章行为要严格执法,进行干预纠正。在此之前的10年期间,我一直认为地方交警无权对军车进行交通安全执法。这是因为,1996年的一天,也是秋天,我下班后驾车由西往东经过天安门前,在东长安街第一个红绿灯路口,由于跟着一辆军车走,它在红灯亮起后闯了红灯,我本能地也跟着闯红灯开了过去。在第二个路口停车时,我被骑摩托的交警追了上来,被“友好地”要求靠边停车。他们告知我刚才我闯了红灯。我说:“你们为什么不追那个军车?它闯红灯在先,我只是跟着它才闯红灯的。”那个交警笑嘻嘻地说:“您不是知道那是军车吗?您不能跟它比。”他进一步解释说,他们对军车没有办法,却对我这次竟然在天安门地区要道上的“严重”违章行为进行了象征性的“从轻发落”:罚款30元,暂扣驾驶本3天(但开具了一张有效期为3天的代用驾驶许可单),而具体的处理地点(执法站)就在我家附近的雍和宫桥下,方便极了。尽管如此,我对这些交警的礼貌态度心存好感,后来才知道他们是在帅府园交管支队工作,那是一个长期被评为模范执法单位的支队。10年过后,当我看到相关报道时,一贯较真的我突然想到这起“积年陈案”,认为有必要跟他们进行交涉,于是专门去了一趟位于王府井大街东侧的帅府园支队,向他们不对军车的违章行为进行干预纠正的做法而且对我做出错误的解释进行了投诉批评。先进单位毕竟是先进单位,当年的支队长已经不在了,而接待我的现任政委(现任支队长正巧出去开会了)表示虚心接受我的批评,一定告诫全体警员在执法时也对军车进行一视同仁的执法。他对我说,他们在执法中其实一直要求大家对违法军车同样依法进行干预处理。我对他说,这虽然有难度,但希望你们尽力而为。

  我的这次走访至少告诉我,交警是有权力有义务对所有机动车辆,包括军车在内,进行交通执法管理的,所有军警车辆也不能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而平时交警对军车在道路行驶中的违法行为不做干预管理却是一种违法行为。这种普遍的行政不作为不仅是因为交警袒护军车,更是由于交警害怕军车造成的。一些军车驾驶员在道路上犯法违章,飞扬跋扈,态度蛮横,不讲道理,是交警不敢管他们的直接原因。

  这次发生在北京市朝阳区奥林匹克公园外面大屯路的李丹阳“宝马门”丑闻,再次说明军车的骄横,尤其是一些集军人、艺人、名人为一身的特权人物的恣意骄横,使得交警不敢坚持依法执法。那位对李丹阳驾驶军牌车违章行驶的做法进行果断干预制止的警察,实际上是令人尊敬的,应该给予鼓励。只不过,他对权势人物所表现出的前倨而后恭,却又使他变为一个不能免俗的平凡交警,一个只会对普通老百姓坚持原则而执法的交警。

  然而,广大人民群众,包括千万网民,却不缺乏对特权人物的特权思想、特权行为持有“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原则和热情。正因为如此,大家没有放弃对李丹阳的质问和指责。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到,尽管我们这个国家的价值观正在遭遇前所未有的破坏创伤,但是我们这个民族在本质上并没有丧失原则是非,对坏人坏事还是那么深恶痛绝,因而仍然是大有希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