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牛奶检测中发现“三聚氰胺”之后的“设想”


      自从出现了“三鹿奶粉”事件后,全国老百姓也许除了婴儿和高龄老人之外,均知道了三聚氰胺这个“化学名词”。其实,除了“三鹿奶粉”事件外,我国在食品以及营养品等等吃进去人们肚子的东西里面发现有害“化学物质”的事件已经屡见不鲜了,而好像中国的老百姓也许已经习惯于这样的事件了,每每有这样的暴露于“公众”的事件(当然还有很多“鲜为人知”的事件)一时引起注意外,没多久又风平浪静了,然后即将有另外一个新的“化学名词”在另一食品中被发现。

北京10月5日中国质检总局宣布:“新一批抽检未发现本土市场供应的牛奶中含有三聚氰胺。这是中国数日来第二次采取措施试图重振消费者对中国奶制品的信心。新华社周日报导称,中国质检部门派出5000名质检员对奶制品工厂“不分昼夜地进行严察”,旨在重竖消费者信心。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宣布,本次检测的609批次样品从27个城市抽取,结果未发现三聚氰胺。质检总局局长王勇对新华社表示,政府会“尽全力保证”所有奶制品都是安全的。他说“食品安全不仅事关公共卫生,还会影响商业存亡不知大家对以上的所有报导有什么想法?而我个人认为对于这样的一句话“食品安全不仅事关公共卫生,还会影响商业存亡”感到失望的。牛奶本来是强身健体的食品,是每个人,特别是婴幼儿以及牙齿不好的老爷爷奶奶们的最主要食品,而恰恰就是它含有“化学物质”,难道这紧紧是关系到“公共卫生”和“商业”问题吗?这是关系到“生命”,关系到“中国下一代”的问题了!我在想,我们在发生了这样严重的食品问题之后,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的领导都只有这样的“认识”而已,那也就难怪食品问题屡见不鲜了,“苏丹红”,“铅中毒”,“过期月饼”等等也就没有什么奇怪了。

“三鹿奶粉”事件以及有关管理部门的公众讲话,让我不禁有这样的设想:把国家质检局私有化,然后引进相应的质检企业进行竞争。任何需要经过质检局检验的食品在上市之前均需要经过两家以上的质检企业检验,两家均合格了才能上市,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未被检验出来的有害物质,那么相关质检企业应承担连带责任。通过私有制以及引进竞争,不但能让国家质检局的员工能在“工作状态”中,以及“责任感”中,同时还可以提高“检验技术”,还可以降低“检验费用”,没有竞争就是垄断状态,反正检验不检验,检验质量如何,也就只有它说了算,检验费用也只有它说了算,也许除了对外公布的价格外,还需要有别的。。。。。。。!在垄断状态中,真正有什么问题的话,只有靠老百姓的身体来做“试验”了!

不管我本人的以上设想是否能实现,希望有关部门认真思考“事件”背后的“真实”问题,解决最关键问题,才能解决根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