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考察滞留他国不归是谁的悲哀


  出国考察滞留他国不归是谁的悲哀

  

  

  日前,浙江省委批准,省纪委决定给予10月下旬,温州市鹿城区委书记在法国考察时滞留他国不归的杨湘洪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见11月12日《人民网》)

  杨湘洪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因公率团出国进行经贸交流活动,逾期滞留他国不归,拒绝组织教育帮助,违反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国家声誉,其行为不但严重违反党纪政纪,而且造成了极其恶劣的政治影响。看到这样的报道,作为一介草民的笔者心里很悲哀!一个共产党组织培养多年的干部,还是一任区委书记,率团出国考察竟然滞留他国不归,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党的干部!这是一个共产党员的所为吗?呜呼!悲哀!悲哀!呜呼!

  其实杨湘洪出国考察滞留他国不归,不外乎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在国内贪污受贿,已经中饱私囊,已经贪得盆满钵盈,现在趁机逃之夭夭;二是贪图享受,出国看到他国物资生活条件丰美,因而乐不思蜀;三是心里有鬼,回国怕原形毕露,不好向党和人民交待,所以选择“滞留”他国不归。一个这样的共产党的干部岂又不是共产党的悲哀?其次,杨湘洪出国考察滞留他国不归,也是中国的悲哀,尽管现在组织上对其作出了双开的处分,现实到底是谁开除了谁?他连国籍都不想要了,双开又悲哀了谁?真是“出”的伟大,“跑”的光荣啊!

  同时,杨湘洪出国考察滞留他国不归,也该给中国政府这个出国考察,那个出国学习提个醒了。虽然出国招商也好,融资也罢,都无可厚非,但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多少政府官员通过该渠道公款“投敌”,个人“叛国”,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因而,政府部门除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有关规定的管理外,还应该事前对出国人员采取一些必要的防范措施,如暂时冻结其银行帐号,其家属子女已出国者不考虑派遣外出等限制制度,以防后患。因为,事前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事后什么样的处分都于事无补。因而,对于像杨湘洪这样出国考察滞留他国不归者,中国政府应该颁发“通辑令”,一律按叛国投敌论处。只有这样才能以儆效尤!在一定程度上杜绝第二个、第三个杨湘洪出国考察滞留他国不归者。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