畸形的社会“和谐”,岂止是羞辱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在今天这个浮躁的时代里,什么事情都可以发生,更不用说像狼爱上羊、老鼠追求猫等很搞笑、很羞耻的畸形的“和谐”事件了。这不: 

    湖北阳新县的色情发廊开得很张扬,竟能公然在县委政法委楼下从事不法之事。政法委负责人苦恼地表示,这些发廊均办理了正规的营业执照,如果没有真凭实据,无法进行处理。(2008年11月20日新华网转自《楚天都市报》) 

    一栋老楼里,从事性服务的小姐在底楼“办公”,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和社区居委会人员就在楼上办公!市民小梦前几日在璧山县璧城街道塘湾社区办事时偶然发现后向网友披露了这桩怪事,网友们戏称这是重庆最牛的“小姐办公室”。( 2008年11月23日人民网转自华龙网) 

    正义与邪恶,警察与小偷,公安与小姐,在中国,包括在全世界都应该是水火不相容的。可是,奇怪的是,在全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中国今天,居然频频爆出畸形的“和谐”事件:政法委、派出所在楼上办公,色情发廊、卖淫小姐在楼下开工。如此畸形的社会“和谐”,岂止是羞辱。 

    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在中国搞卖淫嫖娼等色情服务、性服务是绝对不允许的,一经发现也是必须坚决予以取缔的。即便有人想搞、敢做,也通常是选择一些背街后巷、相对隐蔽、不容易被人发现的地方开工营业。可如今,不知是时代进步了,还是观念解放了,色情发廊开在了县委政法委楼下,“小姐办公楼”设在了派出所、居委会楼下,居然你办你的公,我开我的工,互不干涉,和睦共处。这难道真是应了那句俗语:“最危险的地方也最安全”? 

    政法委、派出所、居委会等一些单位、部门的领导、同志,好像不应该,也不可能不知道搞卖淫嫖娼、开色情场所是非法的、违法的。尤其是作为直接管理和执法的公安干警,更不可能不知道、不了解。那么,为什么频频有一些色情场所明目张胆、大大方方地开在管理部门、执法单位的“眼皮底下”,玩起了老鼠与猫同住一洞、狼与羊共处一室的“游戏”?明白人一看便知,这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长期行政不作为,或是执政不力、执法不严,甚至“投鼠忌器”、网开一面,公然充当幕后“老板”或指使者的直接结果。 

    执法者不执法、管理者不管理,一些人知法犯法、公然践踏法律也便有了可乘之机、可为之会,仿佛多了名义上的“合作伙伴”,有了可以遮风挡雨的“保护伞”、“保护神”。我们常常抱怨一些部门单位、领导同志在其位不谋其政,行政不作为,甚至乱作为,但是对这样的过失、渎职甚至犯罪,真正严肃问责、追究、处罚的,好像并没有多少,即便有也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正因为一些上级容许、容忍了某些执法者、管理者的不作为,自然也就“保护”了一些不法之徒的乱作为。这不仅仅是管理者、执法者一方的耻辱,更是包括他的上级在内的我们这个社会大家庭的耻辱和不幸。 

    我们从另一侧面来审视一些地方酒发廊、夜总会、茶社厅、足浴堂等“挂羊头卖狗肉”的“红灯区”、“色情场所”为什么生意火爆、门庭若市,除了与我们的一些管理者、执法者行政不作为、明管暗保有关外,恐怕还与我们这个社会“笑贫不笑娼”、性解放等畸形社会道德和文明有着不无重要的关系。常言道,有需求就有市场。试想,如果无人光顾、无人消遣,特别是那些花着公款的官老爷们不去捧场,一些色情场所还能白养小姐、照开不误吗?因此,要想使一些色情场所在中国绝迹,除了要加强管理、严肃执法外,还要花大力气教育和引导社会公民,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摒弃一些腐朽没落的封建残余和资产阶级思想,纯洁社会道德,弘扬先进的社会主义文化。 

    畸形的社会“和谐”,还有很多,比如官商勾结、官煤勾结、警匪一家,等等。这种不正常的“和谐”形式,混淆了是非,颠倒了黑白,破坏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扰乱了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惩恶扬善、激浊扬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维护法律尊严、促进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之意。但是,扫黄打非、护法行动,不是单靠哪一个部门、那一个人就能完成的,它需要我们全社会共同努力和奋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时代的趋势、人民的期盼,但是畸形的社会“和谐”,于情于法于理都说不通,也坚决不能容。



相关新闻: 

    湖北色情发廊开在县委政法委楼下 均有正规执照 

    重庆最牛“小姐办公室”:开在派出所警务室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