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论》(第三十六章)


          (作者:胡志平)

 

36  实验证实:人类“十种理性极限”(之三)

 

实验课题(NO23)代表理性思维标志之一的形式逻辑,其缺陷在哪里?

人类“理性极限”的第八种表现。

可以告知学术界、教育界滥用单一形式逻辑的潜在危害性。笔者在哲学人生网站曾就高等院校偏重于单一形式逻辑教育提出批评,有不少关注哲学发展的网友们参与了这场讨论。主要观点是,反对知识界滥用单一形式逻辑,主张形式逻辑、辩证逻辑和自发的直觉逻辑共同支撑学术思想和创新思维。

多数成功的创新实践已经证明:在经济发展中,有过突出贡献的企业家和经济学家,并没有依赖太复杂的数学模型和数据运算,他们只是牢记相关的经典定律,然后在运用过程中不断修正决策误差而取得了巨大成功。加注:2005419,《福布斯》网站公布了“改变世界的10大定律”,每一条都很简单。第一条是“摩尔定律”――电脑芯片上的晶体管数量将会以两年一倍的速度翻番。亿万富翁唐·瓦伦丁在高科技风险投资领域始终稳操胜卷,问起成功秘诀时,他说:“很简单,我只是顺从‘摩尔定律’,并且对随之而来的结果进行一些推测,及时微调投资行为而已。”)

笔者认为,单一形式逻辑、尤其是数学逻辑在经济学领域如果搞得太复杂、太深奥会有负面作用,为此一直在寻找形式逻辑的“死穴”。为什么说经济学领域最初创新的简单数学算法很管用,后来的复杂演绎可能用处不大(这是笔者的观点)?经多方论证验证,找到了一些答案。下面是运用单一形式逻辑推理的一个例证,它依靠一个基本正确的大前提,连续数次运用三段论推理得出下一个结论,终于出现了不能逻辑自检的错误结论。请大家分析:

 

第一个三段论:凡是新鲜水果都有营养成分。这是一个新鲜的苹果,所以含营养成分。

第二个三段论凡是新鲜苹果都有营养成分。这是新鲜苹果的一部分,所以这一部分含营养成分。

第三个三段论:凡是新鲜苹果的一部分都有营养成分。这是新鲜苹果的一个基因,所以这个基因含营养成分。

 

如果用数学符号替代上述汉语概念,可以设定每次分出新鲜苹果的二分之一含营养成分。“二分之一含营养成分”则可以做到无限演绎推理,可是结论最终将会是错误的。在上述单一形式逻辑推理格式中,第一个演绎推理做出的判断完全正确。第二个基本正确。而第三个演绎推理做出的判断则不符合辩证逻辑,但从形式逻辑上看仍然是正确的。客观事实是:比维生素更小的基因是没有任何营养的。由于很多情况下,客观事实是在后来才被发现的,是经过实践检验发现的,所以,假设第三个“三段论”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形式逻辑专家仍可判定为所得到的结论在逻辑上是正确的。

在没有面对相悖事实的条件下,符合形式逻辑推理的一切论断都有貌似正确的逻辑性。它在纯概念学术领域几乎发现不了差错,而且越演绎得复杂似乎越能够体现深度和学问,至于能否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则是另一回事。

再举一例:

 

第一个三段论:在市场经济改革中,凡是率先实行民营化的企业和地区均比其他企业和地区发展较快。因此,民营化体制机制转换是正确的改革思路。

第二个三段论:中国内地凡是趁早学温州、学江浙、学沿海推行民营化的一批企业均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因此,这批跟进民营化的企业,改革思路也是正确的。

第三个三段论:先前已经实现民营化的企业和地区都富裕起来了。这条路对所有企业都适用,因此各地发展经济都应该实现民营化。

 

依靠单一形式逻辑推理,许多经济学家都得出上述结论。实际上第三个结论是错误的。它没有考虑第一个正确大前提可以不包含另外因素,而到了第三个大前提必须包含另外一个对等的潜在因素,即:市场容量和恶性竞争将使后来同业民营企业陷入“拉美陷阱”(见笔者撰写的《宏观经济动力优势的辩证分析》、《宏观经济基本矛盾的辩证分析》)和《宏观经济中国特色的辩证分析》)。辩证逻辑强调,在同类事物共处的大系统中,存在着性质不同的层次性。一个社会可以代表1,一个基因也可以代表1,而阿拉伯数字只能精确表示数差关系,并非能精确表示质差关系。经济运行过程中则是两种差别同时存在。

2008年加注:民营、国有两种性质不同的企业,一个拥有机制的灵活性,一个拥有抗风险的稳重性,其质差关系不可用精确数字表达观点,已经被当前经济形势所再次验证。自2007年起,国际货币贬值与资源价格上涨,加速了全球货币“流动性”。我国江浙、广东主要以出口导向的民营企业的经营成本,是此次“流动性”受累的薄弱环节。而民企的自由化模式,又从机制上为其转移资本投入方向,谋求串联集资投机炒股提供了可能,导致这一时间大量地下融资行兴起,结果是大批民企发生产销资金链断裂。从年初到9月,江浙、广东民企纷纷倒闭,累及到相互担保的民企接着倒闭,又导致生产资料市场容量的缩减,接着牵连到上游关联民企发生连锁式困境反应。据报章统计,2007年末到目前,全国倒闭和重亏企业达到6万多家。全部是同一经营模式的民营企业,没有一家国有企业。今天的中国,在严重金融危机中依然保持基本经济面全球最好,谢天谢地:中国特色的多元化经济!谢天谢地:没有全盘私有化和自由化!

上述两组“三段论”举证的主要意义,是判定形式逻辑在运用过程中必须遵守逻辑极限定律。此定律要求:形式逻辑推理不可以遵循同一个思维路线连续推出第三个结论。即不可在同一个正确大前提下连续演绎出第三个“三段论”。到了第三个结论,要么真理的效用已经减到微弱,要么可能背离大前提的科学性。同时,也要求在同一个概念系统下,针对不同层次的同一事物进行形式逻辑推理时,不能共用一个正确的大前提实施贯通层次的推理演绎。其间,每一个层次中都必须用辩证逻辑寻找对等概念确认新的大前提或校正原有大前提,使之在对等概念和对应关系中实现形式逻辑贯通,不可用单一形式逻辑贯通。

共用一个大前提实施形式逻辑方法连续深化演绎,之所以会发生错误,其中的道理就像射箭,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最初的大前提条件毫厘之差,可以判断为基本正确。而这支箭再向前飞一点也还是基本正确的,但是,就是这支出之一人创意的“箭”(即同一个正确大前提),越飞的远,偏差越大。而且,任何科学原理,我们都不能保证最初不会差之毫厘。很多事物起点都是差别不大的,也就是说大前提可以共用。比如:许多生命物在基因层面上都有相同的四种基因,这一层面是没有差别的;在基因排序层面上,人与黑猩猩的基因排序大约只有5%的差别,好像也差别不大;在细胞层面上,则出现了较多差别;在外貌行为层面上,人与黑猩猩出现绝然不同的差别;最后,在功能和作用力层面上简直是天壤之别!形式逻辑的死穴问题,只有依靠辩证逻辑能解决;突破人类创新成果的“理性极限”,只有依靠直觉逻辑、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三者互动。

值得提醒的是,许多很崇尚单一形式逻辑的高校学生,却对经济学经典著作《资本论》中的个别结论不能原谅。这就要检查自我原因了。《资本论》所揭示的总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是不可颠覆的。但是在“逻辑极限定律”上出现了失误。从“商品双重性原理”→“传统私有制的资本效用”→“两极分化与市场容量的冲突”→“最终导致阶级反抗和制度激变”。

《资本论》在同一个前提下超过了三个基本连续的推理回合,得出了阶级反抗和制度激变的唯一结论。而现实制度展示的客观事实则是三种情况:一是阶级反抗和制度激变(经济处理不好,毫无疑问有此必然,不论任何国家);二是制度渐变,不断完善“以人为本”的社会制度,避免发生社会激烈冲突;三是在制度完善过程中,经济计划可以通过市场信号来实现,分散的资本并非永远是盲目投资和生产。然而,不论怎样,《资本论》的精神和要旨则是千真万确的,尤其是“商品双重性”和“剩余价值理论”所孕育的经济原动力理论和市场容量理论,应是经济学所有门类中最伟大的贡献。

实验课题(NO24人类群体大脑中的逻辑性传感功能,是否整齐划一?

此为人类“理性极限”的第九种特定表现。

它告知科学界、教育界和管理学界,不能忽视人类群体中的两种人脑功能处于极端状态的个性差别。笔者在悉心与人交往中已经不止个别的发现,有一种人只善于综合知觉积累和直觉对外响应,他(她)们在直觉判断上拥有令人惊讶的人脑“灵性”和“天才”响应条件。但是,一进入有理性规则、有严格概念系统的分析和判断,他(她)们就感到头痛。

笔者把这种现象称之为“逻辑性神经功能缺失或紊乱”。这类人,在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群体中存在,在受过文科、体育类、艺术类高等教育的群体中也存在。他们习惯于通过感官感觉判断事物,对有理性规则的逻辑思维存有天然的畏惧和不适感。而与这种极端相对应的另一种人,则只善于形式逻辑分析和判断,在感官感觉和直觉响应上则显得十分迟钝。还有,许多善于形式逻辑思维的人,却对辩证逻辑陷入糊涂,不论怎样传授和引导,也理解不了辩证思维的“逻辑性”。这同样是人脑功能处于极端状态的另一种理性极限。但是,上述人群都是我们同类中的正常人。只不过“天分”有差别罢了。

实验课题(NO25)你能不能找到一种达到纯真极限的科学原则?

这是人类“理性极限”的第十种表现。

纯概念,只能在单一形式逻辑前提设定中实施“假定”,在现实中没有。由于理论假定也可以演变成思维习惯,这使笔者面对学术界几乎是形式逻辑一统天下的局面中,真实感受到了“确立一种科学原则比发现一种科学原则更难。”当然,这句出自伟大哲人的“世训”也总是在鼓励我们对待创新科学原则,一定要有义无反顾和持之以恒的态度。正如人类“理性极限”的十种表现,被作者于2004年初次公开其中五种表现时多数人感到惊愕一样,人们以为此观点与正在被强化的“理性时代”格格不入。后来,才有更多人理解到:强调人类的“理性极限”原则,恰恰是为了在更高层次上引导可以具备高度理性智慧的科学界和社会管理者,做出更实事求是的理性选择。

但是,学界对人类理性极限的第八种表现,至今仍然存在异议。有形式逻辑专家指出:有关“凡是新鲜水果都有营养成分”的大前提设定,是因水果自身存在着“非营养成分”的前提不纯度,才导致了不能连续推理三次的结局。

这样看来,“胡志平的命题是不成立的”。

这里,我们可以再度感受到形式逻辑的“表面优势”。形式逻辑的最大优点是可以在纯概念领域实现“绝对纯度”。A就是A,不能是B,也不能是AB。单从符号区隔来看,很纯!但要指出,形式逻辑专家如果期望把纯概念领域中的“纯度设定”搬到现实中来,并且同样也追求纯而又纯的科学原则,以此来设定“绝对纯度的大前提”――这样的形式逻辑还有没有实际用途呢?

没有任何用途了。因为科学原则都是相对真理;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找不到尽善尽美、至高至上、纯而又纯的绝对科学原则。包括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公式,也被100年后的当代科学家发现:是包含了微观领域精细物质被吸收了能量误差的科学公式。而这一科学公式却一直被人们忽略了它应该界定而没有界定宏观与微观两种能量差别的“概念不纯度”,且一直被当作推算其他数据的“不变的准绳”。可是需要指出的是,狭义相对论的“不纯”问题,却并不影响爱因斯坦作为伟大科学家的地位和杰出贡献。

因为,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真理,只有相对真理,也就是:只有不能达到纯真极限的真理。因为,相对真理也是真理,也同样可以给人类做出巨大贡献。因为,人类的创新意识都是从模糊意识走向精确意识,所有科学原则都是逐步发展到“更加精确的”。这种“更加精确”,从长远意义上看没有最终极限,从发展过程中看,确实存在“理性极限”。

笔者所提出的“形式逻辑极限定律”要求人们在同一个大前提设定下不可连续推导第三个“三段论”判断,是基于科学原则都是相对真理而不是绝对真理,更不是“至纯概念”的基本判断。希望崇尚形式逻辑的学者放弃“AA”、“BB”的单一的纯概念演绎,到生活中去,到实际中去,直接面对事实提取概念,不要耻笑辩证逻辑的“双重性”,并且自觉用辩证逻辑来看待自己的概念设定:AA,同时也可能与B存在对应关系和依赖关系;A可能并非是绝对的AB也可能并非是至纯的B。相对真理尽管不如纯概念纯度更高,但由于它接近实际,其科学效用远比纯概念威力更大。

我们看到,形式逻辑运用纯概念方法,总是能发现辩证逻辑的概念不纯问题,尤其耻笑概念的双重性;辩证逻辑运用双重性方法,总是能发现形式逻辑的致命缺陷,尤其反对纯概念形式至上。我们应主张两种逻辑并存互补。在找不到“至纯至真”的科学原则的条件下,就必须尊重“双重的”对等的、对应的辩证逻辑方法,即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用对等概念来动态调整和修正形式逻辑用一种概念一贯到底且失之千里的偏差。

笔者基于理性极限原则还有如下感受:

当今的科学与教育,对现有概念基础上的推理判断已经习惯了,在有显著理性规则的概念系统中兜圈子也成为学界的通病。以为:只有在现有概念基础上的判断才拥有确定性和规律性,却忽视了基于综合知觉积累的语言和行为的响应――可能科学界正是认为这种“语言和行为”属于不科学、不确定性的领域。如果这样,那么,人类科学事业的发展前景就只剩下一条路,把60亿人类都改造成只遵守现有概念规则的“机器人”,没有感觉优势、没有情绪反应、没有直觉响应,只有规则统一的概念应答,只会函数统一的数字运算,于是,概念规则和程序运算就可以一统天下了!我们人类大脑和感官的所有“确定性”都可以完全交给既定概念系统和既定程序规则来输入、输出了!

想一想:靠这一条路,能不能消除人类自身超越理性规则的直觉响应?能不能消除人类基于综合知觉的语言和行为响应?能不能实现马克思倡导的“以人为本”的幸福生活?

人类两种基本的神经功能共同决定人类智慧表现的科学规律,要求我们必须采用“定性”和“定量”两种分析方法调控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在人类对宏观和微观奥秘的探索还没有达到尽在掌握中的条件下,就急于把数字化理性分析手段推向极端,这实在是科学界极大的方向性错误。

不妨先来预测一下:目前条件下,一部分概念系统的确定性可以指导我们推进和扩大“数字化”领域。但是,对人脑综合知觉中的感觉优势能不能也立即采用精确的“数字化”模型?需不需要采用过分精确的“数字化”定量?先确认:人体或大脑的神经传感运动是通过生化物质的流动、分泌、积聚、刺激来实现的。科学家把与神经传感有关的生化物质的各种基本成分,称作“碱基因”(即RNA),这种基因与脱氧核糖核酸(即DNA)同属一个物质级别。

再看下面的分析:

DNA的排序组合具有遗传稳定性。所以,一旦发现并完成某一物种的DNA数字化排序测定,也就可以“制造”这一物种。于是,对数字化决定一切太过热情的一部分西方科学家,因崇拜DNA的数字定量分析的“美妙前景”,便以为精确的数字化在目前及今后也就可以决定生命科学的发展前途。是这样吗?不是,这只是生命科学发展的一个方面。

生命物种中较稳定的一部分基因排序已经被人类掌握。这自然可以用精确的“数字化”概念系统来解决问题。可是很遗憾,人脑、人体、人的神经传感系统和人的心理世界还有很多不稳定的东西、时有时无的东西、或多或少的东西、随时变化的东西,它们也在决定生命的过程和物质运动过程。RNA就是这样。

RNA的产生及其运动规律就不同于DNA。人体中RNA的分泌和流动,可以伴随人们的视听感觉而变化,可以伴随记忆激活而变化,可以伴随疼痛寒热而变化,可以伴随体内病毒侵入而变化,可以伴随生命衰亡而变化……它既有遗传因素奠定的基础,也有外界信息刺激形成的多变条件,更有人的感觉优势传入大脑的生化记忆所长期积累的根本性原因。

据最新科研成果显示,遗传基因DNA排序组合的良性变化与恶性变化,都与人脑RNA的分泌与刺激有关。面对如此不确定性的条件,你如何选择精确的“数字化”模型?你可以用一种被你设定前提条件的“数字化”模型(假定模型)来建立某种理论,但是,你能否假定时间不变、环境不变、每一个人所处的外界信息刺激条件不变?你能否假定每个人的综合知觉积累均能套进你所设定的“数字化”模型么?不能,尤其是目前,这方面的研究还处在点滴发现和需要长期积累的初始阶段,所谓精确的数字化向往,不可浮躁,必须等待!

科学离不开数字化,但是科学不赞成把人类自身也搞成112。整个20世纪,既是“数字化”世纪,也是科学界试图用理性模式统一人类行为的世纪。在这个世纪,现有的概念系统积累成了科教兴国的唯一希望,人们无视人类“理性极限”,无视人类的感觉优势,无视影响和改变人们综合知觉积累的那些外界不断变化的信息刺激条件。

笔者真诚建议西方科学界不要过分乐观地把人与自然、人与社会构成的物质高级运动的美好前景,寄望于短时期内完全实现理性规则的数字化运作上。人脑的“理性极限”将打破这种理性规则一统天下的“梦想”。人脑的两种既独立又互动的生化物质积累形成的微观物质运动定律,会告诫全球科学家:人类祖先在没有理性判断和理性规则时,一切事物映象及其链接的各种感觉均能调控人的行为。而“概念系统积累”所反映的理性规则不过是现代人类生活的一部分,它并不是全部,也不是基础。

懂得人类“理性极限原则”,对教育家来说可以找到更好的教育手段;对政治家来说可以拥有更高的决策智慧;对经济学家来说可以发现双重经济调控杠杆;对社会学家来说可以确切把握新的社会现象;对人类智慧来说可以避免单一形式逻辑把人脑扭曲为机器人的理智和“理性”状态……。

即使到了智能机器能够产生情感的时代,我们也不能去幻想电脑可以替代人脑。因为人的多数幸福生活需要靠他(她)自己去亲自感知。一位现代女性说:“高智能计算机帮我挑选一件适合于我的商品,总是没有我亲自逛商场,在赏心悦目中享受购物,令我感到快意。哪怕电脑数字化优选能力比我高十倍,我也不会把这份幸福让给它!”非理性已经开始争夺社会空间了!

人类理性发展到数字化家庭时代,也将永远不能替代千百万人的个体感觉所产生的幸福体验。人类的数字化发展进程和人脑的理性规则、理性思维发展进程必须给人类自己留下足够的非理性生活空间――这,也恰恰是社会发展进程中的“理性极限原则”。

在后面章节有关“意识起源七段论”的接续探讨中,我们可以深入理解到:人类在没有概念系统和理性规则时,他们仍然可以凭借感觉来表现出优秀的人类响应条件及其行为动向。人类的概念系统之所以能够调控人的理智行为,不仅是因为概念包含了理性内涵,更因为人脑最初的理性萌芽都来自以“主映象”为核心的人的综合知觉积累的孕育。每个科学家们都可以设想:一个没有多少概念系统积累的人,他凭借高度灵敏和发达的综合知觉可能干出一番大事业(加注:电视剧《亮剑》中的那位李云龙团长的生活原型,即属于此类)。但是,却不能去设想一个没有“综合知觉积累”只有“概念系统积累”的人,也能干出相比智能机器人更富有创意的工作。

所有人都有“理性极限”,即使拥有高度理性智慧的杰出人物也不例外。科学可以实现用理性规则把人类带有共性的一切思想行为用概念统一起来,但是科学不可能也不应该无视人类体现人脑基础性生化物质所构成的自发的综合知觉响应条件。人的综合知觉的“灵性”链接概念思维所达到的创新高度,是智能机器可以事后模拟,但却是它唯一不能超越和胜出的伟大的人性智慧。我们赞赏智能机器遵守规则的高效运算能力,但是,人脑与电脑的关系就像雄鹰与麻雀:雄鹰有时比麻雀飞的低,而麻雀则永远飞不到雄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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