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申请仲裁了


今天是12号,根据"官方"的记载,我在这里上班整整三年了,今天是最后三年的最后一天,又是星期五,所以我要赶在今天之前申请仲裁了,不然又得拖到下个星期了,更糟糕的是我只想在这里工作三年,没想过要超过三年,不过今天也是艰难维权的开始,——我是这么认为的,据说中国的司法环境历来是很糟糕的,我没经历过,但是我也倾向于此。为了赶时间,因为如果今天不能解除劳动关系,中午12点就还要回“官方”那上班,我只好破天荒地打的赶时间,第一次私人打的还是刚来珠海的时候吧,也就是三年前,平时都是走路或者公交车上上下下的。

去到仲裁处,已经是11点了,早上去查看了上个月的工资,然后重新计算经济补偿金,因为经济补偿金要看近12个月的工资,工资是直到昨天晚上才发的,听上面的人说是银行系统升级,工资所以迟到11号晚上才打进来,我昨天晚上9点去查都没查到,如果早点发,我10号去申请仲裁就不用等到今天了。进了门,一问才知道仲裁处是9楼,到了那之后,只见到里面十个人的样子,——我想不到这么个房间里还挤着如此多的人,里面或许也有被申诉的人吧。问在那里接受咨询的仲裁处的赖生才知道,提交仲裁要一式两份,我首先并不知道要求一式两份,还好我自己打算留一份做底,但是为了不再拖了,我只好全给仲裁处了,收到一张编号8805的回执,赖生和我说这么做是有风险的,我不知道他所谓的风险是何物,保险行业的人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风险无处不在,呵呵,我权当这么理解吧。收到回执的时候,据说要等一个星期之后才能等到通知何时仲裁,而开庭据说现在排到明年2月份了,想不到劳动争议这么多,看样子我最少要在“官方”多上班一个星期了,又或者是到明年2月份之后了,都是据说惹的。本来我咨询赖生的时候,我是想即时解除劳动关系的,但赖生说那合同是属于部分无效,尤其是签合同的时间是7月份,他说那是补签,我想劳动合同法主张的二倍工资经此一说就成为白条一张了,他还强调说是补签合同是合法的,当时我看他一个人面对房间十来个人,各路“英雄豪杰”争先上前,他显得太“势单力薄”了,时间又已经过了12点,到午休时间了,我也就急着,或许是产生了怜悯之心,或许根本就是没想到要和他争辩一下那份合同是由于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一二款属于无效合同,从而让我今天就有机会可以悠然离开“官方”。就这么没有争辩,也没有如愿离开“官方”,我就离开仲裁处静侯我的仲裁通知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