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的出台对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规范设立与运作,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此意见中明确规定政府以引导资金的形式对创业企业进行扶持, 引导基金可以采取参股、融资担保、跟进投资或其他方式等多种方式。
现各地方政府已出台相关政策来引导和促进创业投资的发展,如中关村管委会出台了《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跟进投资管理办法》、福建省出台《福建省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在政府的扶持和引导下,中国的创业投资会走入一个健康快速发展阶段。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于创业投资企业具有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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