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前两天在北大开会。期间在北大读研究生的一位我以前的学生来看我,给我带来一份礼物:我在16年前写的一本旧著,坊间早已绝迹。他说是从网上淘得的,因为书的扉页上有我写的题赠,所以他认为此书具有特定含义,应该还给我。当我翻开书的封面,看到上面的题赠时不禁哑然失笑——这个世界真是太小了!

16年前我写这本书时还没有电脑,几十万字都是手工制造。幸好当时我的女友鼎力相助,日以继夜地帮我誊抄,才能及时将书稿交付印刷、出版。为了感谢女友,我在拿到新书后就把第一本题赠给她了,虽然我知道她肯定不会去读这么枯燥无味的东西,但是她为此付出了辛劳,我实在是无以回报。

如今,虽然我们早已经分道扬镳各自娶嫁,但偶尔也有联系,这不,这次我到北京的当天下午还接到她一个电话有事找我咨询。没想到几小时后居然看到了那本16年前由我亲手题赠给她的书,老天爷可真会开玩笑。

还是那句话:出来混,总是要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