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到善解善待善用善管媒体?


中新网212日电最新一期《求是》杂志刊载中共福建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唐国忠的文章说,要善解、善待、善用、善管新闻媒体。文章说,只有破解这一课题,才能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增强社会舆论的引导能力。

该文还就如何善解、善待、善用、善管新闻媒体作了较为系统的阐述。尤其是在对“善用新闻媒体”的分析中,作者指出:一要发挥好新闻媒体正面宣传的作用;二要发挥好新闻媒体热点引导的作用。三要发挥好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

作为中共福建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的唐国忠,没有把自己对媒体的管理权看作至高无上,这样的认识真的已经很不错了,如果所有的新闻管理者都能这样,我们也就不需要再讨论新闻自由这样的老问题了。要想真正做到这样的“四善”,如果没有一个健全的制度来加以保障,“四善”最终只能是宣传部长的一厢情愿、给予管理对象的一个画中之饼。因为仅有管理者“四善”认识是远远不够的,这种对媒体及媒体从业者进行的单向“四善”,最终可能更多体现在“管”的方面,导致新闻管理者权力的提升。而对于管理者本身权力的有效限制,让管理者真正懂得在国家和人民利益之下,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才能让媒体真正为中国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社会和谐服务。

可当前,正因为诸多媒体管理者对自己的权力究竟有多大还没有清楚的认识,才会导致前不久前西丰县委宣传部部长、政法委书记带领警察去《法制日报》社拘传记者的荒唐事和绥德县委宣传部部长“以前没有网络的时候多好阿,想让他们怎么说就怎么说的荒唐话。

这些分管舆论宣传的官员,对于自己的权力边际不了解,这就很容易为所欲为了。当前,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媒体正在以几何级数的速度给大众带来了更多、更新的资讯,并成为传统媒体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为此,各地宣传部门纷纷成立了网络宣传办公室,各级公安部门也专门成立了网络监督部门,可笔者曾听一位外地网友说过:一位网警连《强国论坛》都不知道为啥、在《新华网论坛》上可以发的文章却在当地网络限制发布,这些人能管理出什么好花样来?

新闻传播最需要遵循的准则应该是真实、公正和公义,新闻发布者应该本着“文责自负”的规则,谁违反了规定就要负相应的责任。而新闻管理者,则需要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行使职责,时时刻刻依法管理。只有各负其责,才能使“四善”成为促进新闻事业发展的积极因素。

相关新闻

福建省委宣传部长:要善解善待善用善管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