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声琨书记的“团结观”,值得仔细品味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近日对广西新任市级党政正职集体谈话时说,领导干部只有搞好团结的义务,没有破坏团结的权力。搞好团结,讲话才有人听、做事才有权威。(2月25日《人民日报》)

    我感到,郭声琨书记的这番话,言简意赅,朴实无华,意蕴深远。

    俗话说“思想通,一通百通;班子强,一强百强”。党的团结和统一,从来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毛泽东也曾告诫我们:“党委要完成自己的领导任务,就必须依靠这‘一班人’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如果这‘一班人’动作不整齐,就休想带领千百万人去作战,去建设。”对一个班子来说,团结如同命根子。团结好,内耗少,核心领导就坚强;反之,班子就会像一盘散沙,没有凝聚力。从这个意义上说,郭声琨书记“团结观”值得仔细品味。

    首先,团结不是“结团”。时下有的领导干部喜欢扮演左右逢源的角色,你好、我好、大家好,明知决策是错误的,甚至是违法违纪的,但在集体讨论时,却装聋作哑,听之任之。特别是发现班子有人犯错误时,不是积极向上级反映,及时处理纠正,而是对外“统一口径”,遮着、盖着,最终导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蜕化变质。如原湖北省委委员、襄樊市委书记孙楚寅受到查处后,就曾带出厅级干部7人、县处级干部15人,其中担任单位“一把手”的干部就有11人。

    其次,团结不是“勾结”。时下有的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各怀鬼胎、把柄互握,搞权力平衡、利益均享。你提拔你的哥们,我重用我的弟兄;你收你的红包,我拿我的回扣;你包你的二奶,我养我的情妇,相互间维持着均衡的力量和利益,谁也不惹谁,谁也不说谁,谁也不甘落后。有的甚至“同甘共苦”,形成了依靠权力非法获得利益的“腐败共同体”。如近年来查处的湛江、厦门特大走私案,慕绥新、马向东、韩桂芝、马德腐败案就是前车之鉴。

    再次,团结不是“一言堂”。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一项决策必须经过多层次多渠道多界别地征求意见,广泛吸收“杂音”,才会正确、健康,符合民意。可是,有些地方和单位的“一把手”,始终强调“一个声音”,搞“一言堂”。这样做,轻则污染了民主的空气,重则危害人民利益,背离党的宗旨,直至使自己走向罪恶的深渊。如成克杰、王怀忠、杨毓培、杜保乾就是这样的“一言堂”典型。

    可见,我党倡导的团结是指发扬民主、坚持原则、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维护大局,齐心协力做好工作。发扬民主,坚持原则是团结的前提,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是团结的基础,维护大局,齐心协力是团结的保障。放弃这个前提、基础和保障,违背原则、触犯党纪国法,就不属于团结的范畴了。因此,笔者认为,郭声琨书记的“团结观”,不仅值得广西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仔细品味、感悟,更值得我们全体党员领导干部思考和重视。任何时候都要头脑清醒,坚持用高尚的人格增进团结,用坚强的党性保证团结,用共同的事业维护团结,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团结,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团结。

    新闻链接:郭声琨:团结是领导班子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