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教材》(10)


  第一章内外企所得税比较分析

  内、外企所得税法的不同太多了,可以说比较普遍,全面详细对比,似不太可能;为加深对外企所得税法的理解,这里只能对照内企所得税法,将它们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等的不同粗略举例说明。

  首先,纳税人根本不同,这是显而易见的。内企所得税法的纳税人是内资企业;外企所得税法的纳税人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这理要特别纠正一个提法:把外商投资企业称为“外资企业”,这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外商投资企业不仅包括“外资企业”,还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是外商独资企业,这是法律规定的,是除立法机关外,任何人都无权改变的。否则,必然造成概念混乱。其次,税率不同。内企所得税法税率是33%、27%、18%(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万元的,按18%的税率征税,超过3万元至10万元的,按27%的税率征税);外企所得税法税率是33%、10%(预提税税率;优惠税率有24%、15%、7.5%、10%)。再其次,征税对象中有关应纳税所得额的具体规定很不同。大家知道,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在适用税率相同的情况下,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就取决于应纳税所得额的多少。可见,应纳税所得额的具体规定不同,直接影响纳税人的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