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说(以下简称总局说):借鉴国际经验,新税法明确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度,并采用了规范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概念。我认为,这样的说法很值得商榷。因为,我国的《公司法》还没有全面实行,现行的关于“企业”的法律,还没把它等同于法人。就从本法来看,企业更不都是法人:“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大都不是法人。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说(以下简称总局说):借鉴国际经验,新税法明确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度,并采用了规范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概念。我认为,这样的说法很值得商榷。因为,我国的《公司法》还没有全面实行,现行的关于“企业”的法律,还没把它等同于法人。就从本法来看,企业更不都是法人:“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大都不是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