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管理条例》应早日出台


  2001年6月6日国务院修改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为维护城市居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规范拆迁人的行为,缓解城市拆迁矛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但是,随着城市规划区的不断扩大,涉及农民的征地拆迁问题越来越多,因征地拆迁引起的矛盾也越来越严重。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损害农民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而这方面的法律却严重滞后,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使基层政府和法院在解决此类矛盾时无法可依。农民也就无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农民热切呼唤着《农村拆迁管理条例》早日出台。

  一、早日出台《农村拆迁管理条例》是时代发展的需要

  改革前及改革初期,各种建设主要集中在城市规划区内,基本上不涉及农民。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规划区不断扩大,城镇人口不断增多,加之国家的项目建设越来越多,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和农民的房屋拆迁也越来越多。由征地拆迁引发的社会矛盾已经直接影响了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早日出台《农村拆迁管理条例》是执政为民的需要

  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的政府为人民。这就要求我们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作为制定法律法规的出发点和归宿。树牢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执政理念。而农民占我国总人口的80%以上,农民热切呼唤着《农村拆迁管理条例》早日出台。

  三、早日出台《农村拆迁管理条例》是依法行政的需要

  由于国家没有出台农村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这就造成一方面个别地方政府为了加快当地经济的发展,但由于财力有限,赔偿标准低,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有少数群众利用法律不完善的漏洞想方设法敲国家的竹杠。国家建设用地,一夜之间,地里田间栽满了密密麻麻的树苗;一夜之间,房前屋后打出了一个挨一个的机井。还有的人把果林栽成了密密麻麻的苗圃,每亩竟有几百棵。赔偿时却要求按盛果期计算。达不到目的,就组织人阻拦施工。致使有的国家重点项目工程因极少数人的无理阻挠而再三地耽误工期。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可依,使基层政府和法院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无法可依,显得苍白无力。这种状况,影响了项目建设的进度,破坏了干群之间的关系,损害国家和政府的形象,必须尽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