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三个代表”


  记住她们的名字,朱雪芹、胡小燕和黑新雯——上海、广东、重庆三地选出来的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三位农民工代表。她们的当选,在中国历史上和政治生活中或许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因为她们是占中国人口十分之一以上的这个庞大的社会群体的代表。当二○○八年三月五日三位代表走进人民大会堂的时候,她们将肩负十三到十五亿农民工的重托,在全国最高权力机构中行使自己神圣的代表权。

  有记者采访我,提了一个问题,前些年,虽然全国人大还没有农民工代表,但是农民工问题照样是两会关注的焦点,农民工群体有自己的代表和没有代表有什么实质性的差别?我的回答是,这完全不一样。

  民主的方式古来有之,但让所有的社会阶层或社会群体有机会自己表达自己的意见,是现代政治文明的一大实质性的进步。在计划时代,我们习惯让政府代表所有的人说话,所以人大代表中“省级政府组成部门领导干部代表”居多。改革开放以来,新生的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的代表权问题逐渐地摆上了议事日程。近年来,代表资本的人大代表已经先一步进入全国人大。现在,代表产业工人中一个新生的重要群体的代表权也落实在这“三个代表”身上,这不能不说是中国政治民主的一个显著的进步。

  民主是利益的诉求。一个社会阶层或一个社会群体的利益所在,对于不属于这个阶层或群体的人来说,终归是隔了一层。“亦工亦农、城乡两栖”的农民工,他们的生活方式,他们的工作方式,以及从这种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中派生出来的社会需求和利益诉求,是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人难以真正体会因而实际上是难以帮他们代言的。让农民工有机会直接说出自己的意见,则是一个最有效,因而可以说是最符合民主原则的表达方式。同时,真正的民主,应该在畅所欲言、充分表达的基础上,再进行对话、沟通、协商,不同的社会阶层或社会群体之间实际上还有博弈和妥协,这才是现代政治民主的真谛。

  最近在社会学界流传着一个“故事”,说有国外的研究者对中国的民主得出了一个很有趣的研究结论:谁说中国没有民主,只不过中国的民主程序与西方的习惯正好相反而已。西方民主强调在决策前听取意见和建议,然后作出抉择;而中国的民主主要是在决策后,各地方、各部门都会在“领会精神”的基础上,作出自己的“最佳选择”或“满意选择”——这可能是中国太大了、人口太多了、国情太复杂了的缘故。

  当然,中国可能在保留自己的传统之外,也应该重视使我们的民主程序更具“普世性”的意义,所以,要尽可能地吸收各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的代表到国家权力机构中来。当然,对于农民工这个在规模上仅次于农民和城市职工的庞大社会群体而言,仅有三位代表似乎在人数上还是少了一点。还有,三位代表好像都是女性,这可能是一个缺憾。但是,在农民工中,女性更为强势是可以理解的,代表人数多少可能也不是最重要的,这都可以在下一届、下下一届……再进行调整。

  调侃一下,熊猫虽少,地位却是“国宝”。希望“三个代表”能够享受“国宝”级待遇,尽一切努力地把农民工的社会需求和利益诉求表达出来,从而引起全国最高权力机构的充分关注,这样才能不辜负农民工兄弟姐妹的殷切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