戳破一个皇帝新装游戏:
城市基层人大代表并非直选产生
作者:黄振迪
前日,有省报编辑向笔者约稿,问我对广东思想解放有何看法。我说,正好,不过我的想法比较尖端,不能用是小事,就怕耽误了你的事。他要我说说,我说了。他则在电话里摇头。后来他谈了一些看法,恰恰我的情绪是很容易受影响的。因此,动笔时,就左顾右盼最后草草成篇,写得很不顺。因此,今天我还是另写一篇,放到网上,希望有关部门重视。
还是在全国“两会”期间,我看到电视里又出现了一个几年如一的镜头。一女人大代表对着镜头:“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我每次看到就只有一个念头:“我当代表为人民”我相信。但是,人民并未选你当代表。之所以今天我直接说出来,主要是我们的现实和我们的法律存在严重的差距。搞假选举在法律上是犯罪,而我知道而包庇纵容不说是犯罪,至少也是不负责任。
在凯迪网络猫眼看人,时不时有人发帖说,谁选过人大代表到此留名。结果直到帖子被锁时止,数千人往往没有一个是真正选过人大代表的。在“右派份子”当中,自然不必说,没选过就是没选过;而在左派大佬当中,本来就认为选举就是多余,因此也不知避讳。最后的命运却是无一幸免:帖子被锁和被删,而锁了之后,又会有人再贴,如此反复,网站和网民乐此不疲。
说没人选过人大代表,这是假话。不管如何还是有人选过的。我们看到在全国人大,省人大、市人大代表,是确实选过。在电视新闻上,看着他们投票,然后看着投票结果出来。然后宣布谁谁当选。这可是铁板钉钉的事。但是,基层人大代表是没选过,或者准确地说,城市基层人大代表是没经过选举的。我长期居住在城市和厂矿,一直拥有选举资格,但是从湖南到深圳,当选民二十多年就从来没选过一次人大代表,连形式都没有。但是,没有经过过人大代表选举,却每每有人宣布当选。因此,我说基层人大代表、或者说城市基层人大代表并非选举产生是很负责任的。
其实我国从宪法到人大和政府的组织法已经明确了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同时,我们的民主保障制度也不可谓不严格。为了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刑法》还专门规定了一款“侵害人民民主权利罪”,规定对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我们的法律规定得非常严密,不仅基层人大代表,皆由广大选民一人一票普选产生。各级官员和人大代表也有明确的的产生和罢免办法。而且如果搞假选举,就不仅是违法的问题,而是已经涉嫌犯罪了。但是,这种现象却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我想这是检察机关的检察院的一个重大失职。现在如不把这种犯罪现象给提到日程上,确实是很不应该。
因此,我说“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对“我当代表为人民”是在表决心,这是可能的。比如近几年的广州和深圳的人大代表确实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提出了很多利国利民的提案,广州和深圳的人大也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为中国的政治稳定确实起了不少作用。但是,这必须指出的是,这是一种值得赞赏的见义勇为行为。基层人大代表并非直选产生,而我们知道,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是由间接选举产生。这样,这位全国人大代表的口头禅得改成:“代表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
这事可能人人知道,但至今没人说出来。作为一个爱国者,我还是先说出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