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后看“先富”


  1978年12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建国以来我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在会议期间,邓小平第一次提出了“先富”的思想,当时提法是“允许一部分先富起来”,这“一部分”,包括“企业、地区、社员”,邓小平认为:“这是一个大政策”。会后,邓小平关于“先富”的标准说法被表述为“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裕”。

  从中文语境看,邓小平的这句话,第一个关键词就是“允许”。文革时期过来的人都知道,这个“允许”是针对“不允许”提出来的。在文革期间,“革命”与“生产”,“政治”与“经济”,都被尖锐地对立起来。一个普通农民到集市上去卖几个自家老母鸡生的鸡蛋,都会被当作“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对象,当作“投机倒把分子”,挨批挨斗。

  因此,在改革开放初期,听到“允许”“先富”这样的指示,确有石破天惊、振聋发聩的感觉。80年代最早的“先富”是在贸易市场上“杀”出来的个体户,紧接着有农村的专业户、个体户,那时的奋斗目标是“万元户”。到90年代,私营企业主和外企的白领逐渐崛起,文艺界、体育界的明星开始耀眼,股市、汇市、债券、期货也天上地下地催生了一批“大户”,当然其中少不了所谓的“官倒”,等等等等,五花八门,不一而足。

  在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确定为以市场为导向之后,中国的发展日新月异,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成就。但是,关于“先富”,我们后来听到更多的不是邓小平的原话,而是由此而演绎出来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尤其当GDP崇拜成为一时风气之后,有些政府官员便扯着这面大旗,明里暗里“让”自己来与民争利,尤其是官商勾结、贪污腐败,玷污了“先富”的名声。与此同时,贫富差距逐渐拉开,不同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之间的矛盾也日益突显。

  进入新世纪,我们再次确立了“全面小康”、“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的发展目标。改革开放三十年后,我们是否可以作出这样基本判断:中国社会已经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社会财富的原始积累也已经有了阶段性成果。如果说,改革开放的前三十年我们是在为摆脱贫困而奋斗,那么,今天我们就要为真正为市场,为市场经济,尤其是为建立一个有消费能力的国内市场去奋斗。于是,今天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没有消费就没有市场,没有市场就没有市场经济。

  如果说,前三十年,我们为完成基本的原始积累,总在为西方发达国家的消费在生产,我们的外贸依存度高达70—80%,那么,今后我们是否应该逐渐地转向为“内需”而生产,更看重我们自己的消费(当然是适度消费)。如果要实现这个转变,国际经验告诉我们:要做好基本公共服务,要做好社会保障,因为只有这样,老百姓才能无后顾之忧地去放心消费,我们的市场才能有持久的活力。

  现在我们是否已经到了像邓小平所说的从“允许”“先富”转向“以先富带后富,走向共同富裕”的拐点了呢?看看当今的世界形势,虽然我们一片诚意,但西方发达国家的“先富”们显然不愿带我们这个“后富”。所以,一句话,我们只能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