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以身试法的结果?


    证监会刚刚发布指导意见,就有人以身试法。不论是不知道还是故意违反指导意见,处理结果恐怕都是过轻了。“公开谴责”实际对于那些小非并没有什么影响。由于绝大部分小非本身不是上市公司,也不需要上市融资,那么所谓的交易所公开谴责就没有什么意义了。至于报送证监会严肃处理,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