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航道党风行风建设 推进行业党风廉政建设
江苏省镇江市航道处 李东晨 【镇江2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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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镇江市航道管理处紧紧围绕航道发展这个中心,以构建惩防体系为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力度,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党的纪律,不断推进党风、行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被镇江市评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为构建镇江和谐航道和实施航道“十一五”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意识
(一)深化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洁从政氛围。近年来,镇江市航道处在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推进和拓展廉政文化活动。一是开展了廉政文化“进科室、进船头、进窗口、进家庭、进工地”活动,各单位积极组织人员撰写廉政文化征文,共计完成32篇,其中有“领导谈廉政文化”、“三好一廉”、“廉政文化大家谈”、“学习心得体会”等文章;编印的《航道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汇编文集》包含了征文、廉政格言警句、公民道德歌、廉政歌、航道廉政书画图片等;二是及时对“廉政网页”、“廉政警示牌”、“廉政警示卡”等廉政文化建设的硬件设施进行增补,在《镇江航道》简讯上开辟“勤政廉政专栏”,刊登相关文章43篇。
(二)开展学习党章,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充分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各党支部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形成党风廉政大政工的格局,整合教育资源,增强教育合力。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并专门下发文件,要求所属单位扎扎实实开展好“学习党章,争当发展先锋、争当勤廉楷模”主题教育活动;在“七一”期间组织开展了“学党章、学条规知识竞赛;坚持每季度按片区在处机关、船闸、丹阳处巡回集中播放党风、行风廉政教育电教片3场次,处、闸、丹阳);为规范行业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我们在船闸执法执收人员举行一次履职承诺签名活动,24名船闸执法人员代表全市86名航道执法人员进行“履职承诺宣誓”。
(三)加强廉政规定的教育,强化廉洁从政意识。今年以来,我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中紧紧抓住教育这一关键环节,开展教育活动。
首先,在教育的内容上,重点对党员干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既要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又要脚踏实地、立足岗位做好航道管理工作,从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全心全意为船民服务。我处在结合“艰苦奋斗、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和当前社会环境变化及新时期航道工作可能出现的新问题,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党纪政纪条例》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和利用业余时间自学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艰苦奋斗、廉洁从政意识,把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什么必须坚持、什么必须反对等要求讲清楚,并严加督促,帮助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反腐败的形势,增强党员干部反腐败的信心和决心。
其次,在教育的方式上,突出教育的自觉性、经常性和典型性。自觉性就是我们把教育的侧重点放在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地严格自律上,积极启发党员干部自觉地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经常性就是我们把教育贯穿于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发展、管理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工作、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通过召开党委会、民主生活会发挥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相互激励和对党员干部的示范影响作用。典型性就是运用正反典型来教育党员干部。充分利用了经济犯罪特别是交通领域的反面典型进行了警示教育。同时,通过学习优秀共产党员郑培民、许振超、吴胜东、秦振中等人的先进事迹,并结合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王龙芳等人的事例,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教育,激发党员干部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弘扬正气,以正祛邪。
二、坚持制度落实的长效性,强化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完善党的监督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了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
(一)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党委将班子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强化廉政、勤政意识,使每名班子成员牢记“两个务必”,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领导水平和廉洁从政意识,有力地促进了全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健康开展。
(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有效实施票决、任前公示、考察评价等措施,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进一步充实完善处中层干部廉政档案,注重在干部选拔中的运用,今年以来完成了6名处领导、17中层干部的收入申报档案。
(三)强化行政审批制度。紧紧围绕提高航道“发展能力、服务能力和保障能力”的目标,全面规范行政行为,按照“能进则进、一事一地”的原则和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要求,从措施落实上保证交通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统一送达,确保行政审批工作公开、规范、高效、便民。
(四)规范招投标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招投标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航道招投标的管理和监督,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和物资采购,不论规模大小、资金投入多少、周期长短,各单位、机关各部门都及时报告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过程参与监督,对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的及时予以纠正办理,确保按规定程序规范操作。
(五)切实对重点对象的监督。重点抓好对两级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着重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廉政谈话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新任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警示教育。去年9月初,对新提拔的3名正科级干部进行了上任前的廉政教育谈话。
(六)注重对重点环节的监督。在对对航道行政执法、建设项目管理、行政许可审批、干部选拔任用、物资采购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加强监督和管理。按照治理商业贿赂的要求,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程分包和设计变更的监管,强化对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有效监管,严格规范工程分包、设计变更行为;依法对全处治理商业贿赂、“小金库”、“官船”工作进行排查梳理,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全市航道系统共排查航道工程项目22项,有80名执法人员接受调查登记;在治理“官船”工作中,100名管理岗位人员全部接受调查登记;在治理“小金库”工作中,5个基层单位全部按规定进行登记。在“三项”治理工作中,处纪检部门还到基层单位进行了督查没有发现一起违规行为。
此外,我处,按照镇江市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公开机制,强化公开监督保障措施,不断提升党务公开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同时,深入推进政务、所务、站务公开工作,增强公开实效。
三、坚定作风建设的持续性,强化对航道勤廉形象的有效提升
一方面,以作风转变为抓手,促进航道作风建设。近年来,我们把加强作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专人负责,建立责任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为了更好的落实“全省航道系统行风专题会精神”,切实推进航道行风建设,处纪委监察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到谏壁船闸上、下游远方调度站船员中间就航道行风、工作作风广泛征求船员意见,进行明察暗访。针对社会、船民、职工对航道作风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和上级对本单位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每年都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倾听他们的意见,找准整改的着力点,确保向社会和群众承诺事项真正落到实处。去年以来,我们坚持明查暗访,3次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同时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督查,前后4次进行了明查暗访,征求和听取船员的建议或意见,从暗访情况看,船员的满意度达98%以上。
另一方面,巩固成果为目标,严防航道“三乱”发生。为确保航道无“三乱”的目标,我处加强航道执法队伍建设。去年全省航道系统行风建设会议召开后,我处立即召开全市航道系统行风建设会议,认真传达会议精神,并且播放行风问题录像,坚决要求杜绝行业不正之风。此外,我处还按《关于建立全市交通系统公路、河道“三乱”监督网络和快速查处机制意见》的要求,实现对治理工作的动态管理和监控。完成全处行政执法人员《廉政合同》的签约工作。按照省厅要求,继续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对可罚可不罚的轻微违法行为一律免罚。同时,大力开展文明样板航道、雷锋服务台、文明示范窗口的创建活动,坚持半年自查一次,年终组织综合检查考评,确保航道无“三乱”。
四、坚持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强化为服务航道发展提供保证
今年以来,纪检监察部门紧紧围绕服务“两个率先”、更快更好地发展这一主题,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要按照全市航道工作会议的要求,围绕航道“十一五”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支持和保护广大航道党员干部谋划发展、加快发展和勇于实践的积极性,在全处大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勤政廉政氛围。
(一)狠刹了奢侈享乐、铺张浪费的歪风。狠刹奢侈享乐、铺张浪费歪风是切实改进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有力之举,我们从以下四个方面狠抓了落实:一是禁止领导干部婚丧事大操大办,要求领导干部在办理婚丧事时,要严格坚持从简的原则,不准大操大办、挥霍浪费。同时警告领导干部,发生违纪现象,作为典型案件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决不迁就。二是禁止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在加强对领导干部进行此方面教育的同时,我处严格遵守了有关的财务制度,没有私设“小金库”,没有发生单位或领导干部个人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的情况。三是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和公务招待的要求,我处严格执行了公务接待标准,有效地防止了铺张浪费、公款吃喝的不正之风。
(二)继续落实了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礼金的规定。对处直接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不准收受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及有价证券。结合去年开展的“学、纠、查、建”活动基础上,我们采取了“预控”措施,完善了“领导干部八不准”、“廉洁自律守则”等项规定,在狠抓制度落实的同时,警戒领导干部发生违纪将严肃处理。今年以来,全处没有发现领导违纪现象。
(三) 禁止领导干部到基层单位报销个人费用。我们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了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和宗旨教育,开展了解决好“三个什么”问题的讨论活动,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平。此外,我们健全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组织领导干部进行了自查自纠活动,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的行为。
(四) 禁止以公开或暗示等方式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等活动。在航道工程建设上,我处党政领导干部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自己从严要求,在苏南运河镇江陵口段航道工程制度“十不准”规定,规范指挥部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工程中,没有以公开或暗示等方式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经济活动行为,也没有通过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中介机构干预和插手上述活动。
五、坚持惩治腐败的规范性,强化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
近两年来,我们切实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规范办案程序,正确处理惩治和预防的关系,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力度,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工作中,我们主要关注监督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参加赌博及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支持或伙同亲友非法敛财的案件,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案件,重点工程建设中招标投标、设计变更、物资设备采购、资金拨付中的违纪违法案件,执法人员违规执法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按镇江市交通局关于《全市交通系统廉情直报实施意见》要求,做到对全处廉政建设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早知道、早预防、早监督。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做到惩处与教育相结合,严明办案纪律,改进办案方法,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为切实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我们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整合信访资源,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努力提高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确保信访问题的当年办结案率90%以上,信访案件的当年办结案率90%以上,按期结案率70%,优质结案率80%以上。
六、明确廉政任务的标的性,强化责任制分解工作的落实到位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预防和减少腐败的一项根本性、基础性制度,各单位要围绕责任制的落实,狠抓三个落实到位。
首先是任务分解要落实到位。根据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我处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责任书,做到职责清楚,任务明确。所属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不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对重大问题都做到了亲自过问,亲自部署、落实,保证不出问题。
其次是督查措施要落实到位。近两年来,我处都坚持每半年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通过听取了基层的工作汇报和检查组查看了党风廉政工作台帐资料,检查组认为基层单位的党建工作扎实、规范,台帐完整、党建工作、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工作成效显著。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真正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再次,责任追究落实到位。责任追究是落实责任制的关键。工作中我们着力解决存在的应究未究、重查轻究的问题,凡是应该追究的决不姑息迁就,以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航道管理处们还把诺廉、示廉、述廉、评廉和考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套长效的责任体系。
航道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因此,我们将围绕全市航道中心工作,按照上级的安排和部署,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自觉维护好航道党员、干部队伍形象,维护好航道部门的形象,全面推进航道行业党风行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