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与客体的偶联互补承制——理智所在


主体与客体的偶联互补承制——理智所在

 

我们在第六章第三十二节中讨论了从善恶界走向智慧界, 只要人们从内心深处奉有“天下为公”的公正思想, 而不是嘴说书写的“天下为公”、又在行动上实施“对立矛盾斗争”这样的心行不一与不信,如此这样就没有从善恶界走向智慧界,只要我们从过往的历史中以公正的思想筛选出那些是劣性行为,那些是自然择优,把其排队择优比较,是不难给出人们的一个正确性的选择认知的,在这里提醒一下,请不要站错了队列,否则由于认知上的错误束缚着你的思维,迫使你永远无法抽身善恶界昂首步进智慧界。还要把从善恶界走向智慧界刻录界牌,否则人们难以辩别是非的路标:以“用来推动社会发展的杠杆, 是处在善恶界中的不善; 以“用来处理社会向前的行为,仅为处在善恶界中的附庸。那么, 真正的智慧界在那里呢? 不是存在在对立矛盾斗争统一”与“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之中, 而是在老祖宗的优选思想量子系统论的对事物的偶联互补和谐承制相互生化作用为控制中心的自然生态自我择优避劣的过程法则之中, 是以事物之间的“有无互感、互运、互通产生的“差异()才出现的“协同互补交易运动原动力

中国传统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与唯物主义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虽然在表面上有许多的相同之处:客观事物存在的广泛联系性、不断循环运动的形式、一分为二的对待观点、主观和客观的相统一、认识与实践性的再认识过程等方面显然有一定程度上的正确性。

但存在着许多的不能相通之处:

中国传统哲学中注重和谐统一思想和“中和”、“中庸”之道,对于维护生态有序、维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对于争取社会的和谐稳定、不同民族和国家之间的和平共处,对于维护人际关系的和谐有序等都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

中国传统哲学承认有,而有是肯定存在的事物,又承认无,而无是事物无声不息地在安静无须声言的运化,无是有的需求,有从无来,无是有的起动动因,才获得的真义的有。虽然把事物向发展对待,但是发展到了一定程度后有亢则害、承乃制,提倡物壮则衰、物极则返的规律存在,指出太过与不及、盈亏涨落消长性相互作用自动控制的动力源泉,是时空多维层次网络性的标量规范稳态秩序的有机活态,是非加和与非平衡态,认识到事物存在常态与失态、在常态时防止失态,倡导治未病的无事、而不是多事,常态以正立德制邦、失态在万不得已时采取争斗性的统一;

虽然中国古代哲学没有提出辨证法概念的这一词,但其内涵已经远远地超越了这一词的范畴,是哲学科学前沿超时空的发现,辨证法最初在中国流行,伏羲八卦,阴阳五行,孔子的“过犹不及”,老子的“反者道之动”,《易经》“一阴一阳谓之道”,《黄帝内经》“内外调和,邪不能侵”等等统统都是辨证法的意义。西方只有亚里斯多德提出过辨证法的雏形,既不全面,也不具体。恩格斯说他阐述了辨证法的基本原理,我不知道从何说起,只不过是以“用来推动社会发展的杠杆的“对立矛盾斗争”的短期劣性道的交通事故纠正之理,则不是常态自然的大道理性。当代意义上的辨证法是从黑格尔开始的,这一点恩格斯,以及其他任何人,都不会有任何意见。马克思早期写过一篇《神圣家族》,痛批黑格尔的“泛逻辑论”,泛逻辑论就包括辨证法。以后也没见他怎样说过辨证法。直到他最晚的哲学著作《资本论第二版跋》中,他才玩笑的说自己卖弄了辨证法。但是辨证法是什么,马克思终其一生,也没有回答过。怎么能把这顶帽子勉强戴在他的头上呢?

完全是恩格斯的原因,从《反杜林论》到恩格斯致死不愿发表的《自然辨证法》,辨证法才成为马克思主义的所谓灵魂。这一点的看法一样,马克思是不会同意‘辨证唯物主义’这个说法的。这完全是后人的需要。不过《反杜林论》是经过马克思同意的,这一点倒是事实。“马克思主义”的三大规律:第一,质量互变规律,来自黑格尔《逻辑学》第一部“存在论”。第二,矛盾统一规律,来自《逻辑学》第二部“本质论”。第三,否定之否定规律,来自《逻辑学》第三部“理念论”。你们可以看一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469页第十二行到第十四行:“黑格尔的著作中有一个广博的辨证法纲要,虽然它是从一个完全错误的出发点发展起来的。”恩格斯在不止二十个地方说过,这个错误的出发点就是唯心主义。谁都知道,恩格斯所谓的辨证法原版照抄的来自黑格尔的《逻辑学》,如他自己所说,只不过“打碎了黑格尔唯心主义的外壳,”取了他“辨证法的合理内核”。你相信吗?人类从许许多多正确的出发点出发,都要走上弯路。而一个叫黑格尔的帝国教授,却可以从一个错误的出发点出发,“全面地,正确地”总结出客观世界,人类社会以及思维的全部正确规律,这在表达语言与辩证本质上,产生了前言不答后语的无序贯性的矛盾之矛盾吗。

有个西方不败教授说得很好:事实充分证明孤立的、静止的、片面地来研究事物的方法,在人类现有的认识情况下才是最好的方法论,才可能了解事物的本质。因为事物之间的联系千丝万缕,如果把所有的关联都考虑进去,就等于什么也干不成,就象我们老祖宗一样,只能抱着个“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 的整体思维继续下去。等到对事物的各种性状及规律有了较为详细的把握,再把它放到系统中进行非常谨慎的观察和研究。而中国人的传统思维是总想一口吃成个大胖子,一开始便从总体上提出本质的观点。这种带有原始思维特征的传统正与辨证法不谋而合,或者说辨证法只是中国古代思想方法的一种现代表述,中国人从来不缺少这种思维方式,需要的正是孤立的、静止的、片面地来补课,这课补到一定的程度后,再把其纳入系统整体中,就是一个统观性的自然生态体系。

“讲理”是我们这个民族十分重要的生活方式。某事的出现具有必然性,我们就说它是“理有固然”,而当不能或不该发生的事情偏偏发生了时,人们就称它是“岂有此理”。对某一事态,如果我们颔首赞许,就说它“合情合理”,然而一种事态的出现有违良序公俗时,人们就说它的出现是“天理难容”。在讨论问题,交流思想的过程中,如果一方的看法足以服人,我们就说它“言之有理”,而一方的观念不足以服众却硬要人信服,我们就斥之为“强词夺理”。在讨论过程中,双方互不相让,第三者搞不清楚谁的观点是真的,那他就干脆说,这叫“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世界不但存在着物质性的客观性,同时存在着思想“认知”的主观能动性,当前人们把认知当为首要课题,没有认知也客观不了,没有客观的肯定存在也无法认知。客观与主观认知不是对立矛盾与斗争,而是偶联协同互补,在生活中,我们常常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因此,“理”成了我们谋事成功的决定性条件。如果“理”和“力”发生了冲突,那么,爱讲理的中国人相信“公理不胜强权”。人类是接近理本身的最后一个合理者层次,但从人类目前的经验来看,人类是一切合理者中最高的合理者;如果出现认知偏差,人类是一切动物中最凶残的动物。自从有了人类,就开始有了思维。由合理者所组成的感性世界,就被分成了两个世界:主体和客体。人类属于主体,而人之外的一切合理者就属于客体。一部分人认为,理原本存在于客体所组成的世界中,概念所内涵的理是从客体世界中抽象出来的。他们被称这唯物主义者;而另外一部分人认为理在主体自身之中。所谓理:就是人类加在客体世界之中的主观形式,他们组成唯心主义者。无论是唯物主义者,还是唯心主义者,他们都认为自己把握了理,是理的代言人,甚或自认为他们是理的化身。人类的这种极度自信充分说明,人是一切合理者中最高的合理者,他们有了最自觉的求理意识。但事实上,主体和客体这种对立的划分是人类自大狂妄的结果。从理的观点看,无论是主体还是客体,都不过是合理者。客体中含有理,主体中也含有理,二者都没有权力作为理的化身,它们都是追求理的过程。不过,人有了思维,他能够从一切合理者中体会到“理”,并且能以内涵的形式将同类合理者概括成为一个共相,他们称之“真理”。“理”这个东西是不可言说、不可定义的,但是中国古代哲人,特别是老子还是在言说它。不过他不称之为理,而是名之曰“道”。真理是在道理之中,需要讲清楚的是,我们所说的“道”或者“理”,已经不是作为存在的一方面的那个“理”,那个“自在”,而仍然是一种“真”,所以说“道可道,非常道”。

而唯物主义哲学讲究的事物对应双方是矛盾与对立的统一,是经历矛盾斗争的统一;而不是求大同存小异的和谐,一切统一只有在矛盾性对立斗争之后的统一,而引起社会的动荡与不和谐。

唯物主义的哲学虽然承认肯定,但是没有始终把握好肯定,其前历史过程中推翻了古代人们已经建立了的自然与社会规律的基础,虽然在语言上吸取精华,但在形式逻辑上予以否定,在内容上承认肯定, 但始终没有把握好肯定,认为没有否定之否定就没有新事物的不断产生与发展,也就没有了事物的原有真理的根基所在,仅有事物的不断向前发展与演变,其实际上是戴着唯物主义的帽子在执行唯心性的泛虚与幻想成份;唯物辨证法注重的一维的相互作用的个例二项对待,虽然把事物看着一定程度上的文字表述的动态,但是没有看到事物在多维网络层次标量规范稳态有序互相作用调控所维持的中态法则,在未全解中庸之道的深远涵意时,而无端批判之;而在行动上执行的是中态,但是其文革之前没有很好地保持中态,损失了不少的理国精英和物质与时间财富,所以既批左又批右,又很容易走入既极左又极右,在中国共产党的各个历史时期中反复出现过,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中国共产党早已成熟为当之无亏的非常先进的政党,还是在这几年正逐步予以得到不断地纠正;把事物所处的稳态用平衡概念表达,没有看到事物所处在的盈亏涨落消长气交在推动着事物生化转运性的关键动因,为此所执行的是静态平衡观点,不知道平衡观点是事物终结了的静之期;文说充分发扬民主、百家争鸣,其执行的是批判形而上学和唯心论,有其独裁性的许多方面;提倡事物的相互作用关系,可不知道的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自然道法自然、社会道法自然、社会道法社会的相互作用自动调控中心法则,如何实现空想的共产主义回归类原始性的无自我激进的制度;把事物总是如何始终推动向前发展,不知道事物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之后的弊大于利。如世界全盘自动化之后人类各项功能的萎缩退化所带来的灾难。

唯物辨证法根本不能与中国古代的辨证法论同,其理论逻辑经深入比较审证探讨就有了非常大的差处与不足,认为其无比地符合客观规律原理,不如说在其没有同现代科学哲学比较的站角言论,仅能以唯物性的一面是中国古代辨证法其中的一个分枝,并且还要把其形式逻辑中的泛虚和幻想的成份进行改造。真如被授予“共和国英模”荣誉金奖的中华马克思主义研修大学的哲学教授--杜福华(入编中国当代思想经典)所取得的研究成果:找出了社会主义阵营土崩瓦解的根本原因,指出马列主义思想理论的重大失误和致命弱点,结合我国传统哲学同现代科学的实证联系,提出复兴新型社会主义的战略和策略,澄清了各种复杂的大是大非问题,把新型社会主义如何走上法制自然原理正轨之治。

总之,主体同客体必须予以互补,才能创建中国共产党在新时期中的正邦强国富民,实现国家统一,扛起特色新型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引领世界从善恶界走向具有理智性的智慧界,实现世界大同的自然生态哲学统观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