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6日下午刘新苗老师受上海市企业家协会的邀请,出席由企业家协会组织的上海市人大副主任朱匡有等主任一行的关于劳动合同法实施调研会,此次会议在中山北路666号上海华美达中土大酒店贵宾厅举行。参加会议的有20人左右。参加人员均为企业高级人事总监、律师和市人大有关领导。会议由上海市企业家协会魏秘书长主持。
在会上,市人大副主任朱主任首先肯定了当前来上海市企业积极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成果,同时对当前的热点问题以及本次调研会的意义向大家做了通报,以及上海市人大的立法和监督工作跟大家一一进行了交流;
刘老师在会议上针对目前企业实施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碰到的疑难问题,比如年薪假的工作累计年限、企业不能收押金怎么来制约员工、培训、竞业限制、实习生、见习生、非正规就业等特殊人群的保护问题向人大进行了反映,并就企业应该怎样积极应对三法一规的正确实施进行了阐述;另外其他7家企业代表也进行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