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的道与物互补论


庄子的道与物互补论

     

庄子(约公元前369~前286)。中国战国时期哲学家。名周,宋国蒙(今河南商丘东北)人。关于庄子生卒年月,学术界有不同说法,本文从道与物互补论

     生平和著作:据《庄子》记载,庄子住在贫民区,生活穷苦,靠打草鞋过活。有一次他向监河侯借粟,监河侯没有满足他的要求。还有一次,他穿着有补钉的布衣和破鞋去访问魏王,魏王问他何以如此潦倒,庄子说:我是穷,不是潦倒,是所谓生不逢时。他把自己比作落在荆棘丛里的猿猴,“处势不便,未足以逞其能也”,说自己“今处昏上乱相之间”,没有办法。《史记》中记载,庄子曾在家乡做过管理漆园的小官,在职不久就归隐了。楚威王闻知庄子很有才能,派了两名使者,以厚币礼聘,请他作相。庄子说:千金、相位确是重利尊位,但这好比祭祀用的牛,喂养多年,便给它披上绣花衣裳送到太庙作祭品,我不愿如此,宁愿象条鱼,在污泥浊水中自得其乐。这些记载反映出庄子的性格和人生观。在当时学者名人中,他和惠施经常往来。《庄子》书中有不少他和惠施进行讨论,争辩的故事。

庄子的著作,今存《庄子》一书。海内外多数学者认为,其中内篇为庄子本人著作,外、杂篇为庄子后学或道家其他派别的著作,只是其中一部分反映了庄子的思想。也有学者据《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认为外、杂篇反映的是庄子的思想。

 

庄子至少在三个方面深化发展了黄帝与老子的道、物关系.其一,老子“玄之又玄的道,是为域中之一,仍是处于空间之中,庄子则将道往无限的时空延伸;其二,老子的道是“独立而不改(25),庄子则将道与生命做更紧密的结合,道落实到人心,并且“唯道集虚<人间世>),透过“心斋”之虚,使得道体现出精神境界的意涵;其三,庄子透过道—气—物的关系,提出“物化”与“安化”的观念.前者意指个体生命在宇宙大生命中的转化,后者则触及死生问题,而宣畅死生乃气之聚散,人应安于气化。以下,即就庄子思想中的道物关系,逐次展开申论。

 

 论坛里的网友曾讨论过,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以此,我们还很难解答这个问题吗?蛋属静,鸡属动,应是先有鸡后有蛋。我们当然可以说:鸡蛋同谓之玄。玄之又玄,是鸡蛋奥妙之门。

>、政治思想:庄子对现实十分悲观,消极厌世,对整个人生取虚无主义的态度。他把提倡仁义和是非看作是加在人身上的刑罚。他说:仁义是一种黥刑,是非是一种劓刑。他在《应帝王》中所推崇的上古帝王就是个睡得安安稳稳,醒时无思无虑,叫他牛也好,叫他马也好,随便怎么称呼他都行的浑浑噩噩的不干涉的无为而让他人在有为。庄子这些言论虽然是对当时统治者的“仁义”和“法治”的抨击,但他提出的治理社会的方案是违背了当时的历史与当权者的发展趋势的,但非常符合自然的差异协同原理

>、哲学思想:关于庄子的哲学思想,《史记》说:“其学无所不窥,然其要本归于老子之言,故其著书十余万言,大抵率寓言也。……其言□洋自恣以适己,故自王公大人不能器之。”庄子继承和发展了黄帝与老子和道家思想,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哲学思想体系和独特的学风、文风。先秦哲学中有“天人”之辩和“名实”之辩。庄子用相互偶联的理论回答了这两个方面的问题。

1、天道观:庄子和老子一样把“”作为世界最高原理,讲天道自然无为。但在“道”和“物”的关系上,他具有与老子不同的明显的道物论色彩。庄子说:“夫昭昭生于冥冥,有伦生于无形,精神生于道,形本生于精,而万物以形相生。”他认为形体产生于精神,而个别精神产生于绝对精神的“道”。这是道物论的观点。但他又说:“通天下一气耳。”认为道即气,道作为世界统一原理,不是在天地万物之外的“造物者”,而是一切事物外用内在的原因,因此带有道物论的系统因素。他强调道“无所不在”,认为它“在蝼蚁”、“在□稗”、“在瓦甓”、“在屎溺”,并用“周、遍、咸”三个词来形容道的无所不在。这与老子用“夷、希、微”三者“混而为一”来形容道的广义上的补充说明。

庄子认为天道犹如“大块噫气”的交响乐,瞬息万变,充满天地。他论述运动变化的绝对性时说:道无终始,物有死生,不持其成。一虚一满,不位乎其形。”认为事物无时无刻不在变移、虚满、生死都只是一时的现象,其形态是绝不固定的。他过分强调了绝对运动,由此导致否定相对静止,否定事物质的规

定性。他认为,从道看来,小草茎与大屋柱、丑人与美人、宽大、狡诈、奇怪、妖异等等,都是一样的,没有任何差别,从而形成了相对主义的理论。

2、人道观:在天人之辩中有关人的这一方面,庄子强调用自然的原则反对人为。他说:“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故曰: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名。”他认为自然的一切都是美好的,人为的一切都是不好的。因此,不要以人的有目的活动去对抗自然命运,不要以得之自然的天性去殉功名。从这种自然原则出发,庄子认为真正的自由与自约在于任其自然,具备了理想人格的人就是无条件地与自然为一的“至人”。《逍遥游》说,大鹏、小鸠和列子等都有所待,所以都称不上绝对的自由与自约,真正获得自由与自约的“至人”是无所待的,这样的至人超脱于是非、名利、生死之外,进入“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神秘境界。庄子以自然为自由与自约互补的观点有两重性:一方面要人完全顺从自然命运的安排,认为“得者,时也;失者,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此古书所谓悬解也”,这是一种乐天安命的宿命论;另一方面也包含着人只有遵循自然规律而活动才会感到自由与自约互补的合理因素。

3、认识论:在“名实”关系方面,庄子以相对主义作为认识论基础。在庄子之前或与庄子同时的哲学家,大都有独断论倾向,墨子持经验论的独断论,孟子持唯理论的独断论。庄子对任何形式的独断论都表示反对。他说,人爱吃牛羊肉,鹿爱吃草,蜈蚣爱吃蛇,乌鸦爱吃老鼠,可见“味” 的“正” 与“邪”是依人的认识主体的感觉经验而定的。但感觉经验是千差万别的,因而关于“正”“邪”并无客观标准。感觉经验是相对的,理性思维更是如此。《齐物论》说:我和你意见分歧,谁是谁非不仅不能由我们两人自己来判明,而且也不能由第三者来判明,仅以自然的守度规则予以衡量,这是道的“中态公约度”。因为第三者或是与你观点相同,或是与我观点相同,或是与你我观点都不同,或是与你我观点都相同。所以,你我他都不能判明是非。这是用相互偶联、协同互补方法论肯定了真理的自然“守度”标准。

庄子采用相互偶联、协同互补方法论反对独断论,走向了执着守中,以执两端而反对走向极端的道路,认为诸子百家“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原因在于是非产生于主观片面性。主观是受自己存在的认知主体能力前提条件有所限制的,即所谓“囿于物而无法获得“自然之道量化的中态公约度”。他说:“井蛙不可以语于海者,拘于虚也;夏虫不可以语于冰者,笃于时也;曲士不可以语于道者,束于教也。”诸子百家受到空间(虚)、时间(时)条件的限制和所受教育的束缚,于认识上分别存有主观或客观的片面性的“曲士”。因此,他们都以自己为是,以别人为非。这就叫“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而这种是非争辩,都是对道的全面性的扶正。所以,在认知主体能力前提条件有所限制的情况下,如果不同“自然公道”相比较,是非是无法鉴别与辩明的。他还认为,真正打破一切限制和束缚,从道的观点来看是非、彼此、物我都是一样的,“以道观之,物无贵贱”。这是全面强调了“万物一齐”的思想,但包含着要求克服主观片面性的合理因素。

庄子还对逻辑思维能够把握宇宙发展法则的观点提出了种种责难。他说:“无形者,数之所不能分也;不可围者,数之所不能穷也。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言之所不能论,意之所不能察致者,不期精粗焉。”认为道是无形的,无形即不能用数量分解、表达;道是无限的,无限即没有数量可以穷尽。因此,道也不能用语言完整表达,也不能用概念完整地把握,所以道在那个时期是“同当代物理学的测不准的原理”。庄子认为以有限的生命追求无限的知识是不可能的,“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已而为知者,殆而已矣”。庄子的责难揭露出逻辑思维中的不足,促使人们去思考,具有积极意义。在合数自然上,但他提出自然之数同古代道教学者一样存在着“阴阳不测之谓神”的测不准原理,而不是人为可控条件下的单项可测性的不为自然上的全貌。也不是某些学者以唯物论角度乱评庄子的不可知论的结论的错误:如冯契的意判——庄子的哲学以相对主义作为认识论基础,不可避免地导致唯心论和不可知论。但它打破了独断论对人们的束缚,从而构成了中国哲学辩证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必要环节。就实践的领域来说,庄子的相对主义也有两重性:一方面,它对现实政治的批判态度有其可取之处,认为是非、善恶、荣辱都存有差别;另一方面,它又可以用来为任何罪恶的行为作证。

4、美学思想:庄子的美学思想和庄子关于“”的思想不可分离地联系在一起,认为“道”的根本特征在于自然无为,并不是有意识地追求什么目的却自然而然地成就了一切目的。人类生活也应当一切顺应自然,这样就能超出于一切利害得失的考虑之上,解除人生的一切痛苦,达到一种绝对自由与自约互补的境界。这种与“道”合一的绝对自由与自约互补境界,在庄子看来就是唯一的真正的美。“澹然无极而众美从之,“道”是一切美的根源,这种思想具备有无交易互补的性质,深刻地意识到美具有超越有限的、狭隘的功利目的的特征。庄子提倡的超功利的人生态度,实质上是一种审美的态度。庄子关于通过“心斋”、“坐忘”而与“道”合一的理论,一方面带有常人难以阐幽索隐的色彩,另一方面又包含了对审美经验的深刻理解。它所讲的不是一般普通的认识论,而是审美观照索隐的难题。此外《庄子》书中关于“”与“”之间关系的许多寓言,表明庄子及其后学已经看到艺术创造活动具有合规律与合目的高度统一的特征,是一种充满情感的、忘怀一切的自由与自约互补活动。

庄子美学思想有着奥妙与深刻的辩证观念和批判精神,而不是普通和朴素的辩证法思想,一般性的主体认知是难以达到这样的高度。它从多方面地揭露了自然社会中真与假、美与丑、善与恶之间所存在的不同差异或同中存异与异中求同,如以美与丑区分的相对性和不确定性。它还揭示人们对世俗美的追求产生了“丧生”、“害生”的后果,促使人们成了物欲的奴隶,人为物从而牺牲了自己。在这一类表面上看来是厌世虚无的说法中,庄子及其后学朦胧地意识到随着自然社会中产生出现了以“物统治人”现象的危害。庄子美学思想所承认的真正的美,是同这种现象不能相容的。

庄子对审美与艺术创造的特征有较深的认识,对自然社会中包含审美与艺术在内的种种使人成为“物的奴隶”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的揭露与批判。庄子美学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儒家美学强调美善统一而对美自身的价值和特征认识不足的缺陷,并为后世突破儒家美学的狭隘性、保守性和整个儒家思想的束缚,提供了一个有力的思想保证。历代对审美与艺术的特征有深刻理解并且对儒家思想表现了叛逆倾向的美学家、文艺家都曾受庄子美学思想的影响。但庄子美学思想揭露了儒家美学的积极附庸入世的精神,具有了超前现实的预设构建,如同现时人们依理发明创造新的实用性生活物质一样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