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朋友品墨西哥生产的Sombrero Negro(黑草帽)牌子的Teguila(龙舌兰,俗称芦荟)酒(Teguila酒是龙舌兰一族的上品,原产地墨西哥)时,讨论这种酒的喝法。正宗的喝法是南美方式,即:先将冰块放入高脚酒杯,然后倒入适量的酒(一盎司为宜),再加如少许食盐,接着再将柠檬汁或者柚子汁挤入酒杯,轻轻摇晃酒杯,稍等片刻待酒香出来后,再按照先含后咽的步骤慢品快饮。其实在南美当地的一些小酒吧里,一些南美人还会采用更简便方法饮用此酒。即:先在左手虎口处抹一点食盐,先舔一口盐,喝下一小杯Tequila,再咬一口柠檬,风味独特(这种方法国内的酒吧里很流行)。当然,还有其他的饮用方式,如:龙舌兰酒+牛奶,龙舌兰酒+咖啡,龙舌兰酒+咖啡面,龙舌兰酒+龙舌兰蝴蝶幼虫等。
说起了喝酒的方式,就难免谈论酒中之圣、酒中之仙。忽然有人说起了“李白斗酒诗百篇”。便说李白因酒量超群而诗词更盛,故称为诗仙、酒仙。继而对这一古代名人说三道四起来。笔者忽然透视时光岁月,窥见李诗人的小秘密。特此奉献给大家,以博酒后饭余之会心一笑。
从“李白斗酒诗百篇”说起,李白的性格是不完整的,孤僻的,按照20世纪70年代的说法就是“走白专道路的典型”,只专不红。
一、酒量低,斗酒常输
“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杜甫《饮中八仙歌》)
这里的斗字念“斗争”的斗,不是计量单位的斗字。意思是说,李白所写的诗很多情况下都是在斗酒(行酒令、拼酒、打赌)的时候逼出来的,而不是喝酒喝多后涌现出来的。
如果说“斗酒”是“一斗”酒,那么“一斗”酒是几何?这令人咋舌的量词似乎很令人震撼。但是,真的如此么?我看不尽然。其实,当时的斗仅仅相当于现在的2公斤有余而已。
古代中国,十合为一升,十升为一斗,十斗为一斛,一钟为六斛四斗。南宋末改五斗为一斛,二斛为一石。即,宋前一斛和一石重量相当,大概是现在四十斤左右。东汉每斗两千毫升,建武十一年大司农斛人还把一百粒黍(谷子,俗称小米)的重量,作为一铢的标准重量,24铢重为一两。十六两重为一斤。唐代以后,两以下不用铢,改用十进制的钱、分、厘等单位。一两等于十钱,一钱等于十分,一分等于十厘。
旧制一市斤等于十六两。秦和西汉时期,一斤相当于256克,一两等于16克。唐至清代,一斤大约600克,一两相当于60克。民国后一斤为500克,一两为50克。这样一算,李白勉强算是比较能喝的了,因为古代酒的酒精含量、纯度及容量远没有现在这么高。因此,所谓斗酒之量不算太惊人。
古代文人附庸风雅,逢酒必行酒令,或者惩罚酒量低的人击节而歌、或者纠查违规之人令其作诗赋歌以令其难堪。从酒量来讲,李白酒量低,斗酒常输,只好用作诗的办法搪塞尴尬局面。开始的时候的诗还往往具有一点质量,到后来就不知所云了。于是,才有了“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如果说“斗”是计量单位的话,“斗酒诗百篇”实际是“诗百篇,饮斗酒”的意思。显然,他不能一次作出一百篇来,那么一“斗”酒也就不是一次能喝完的了。说明其酒量并不高。因此,这里的“斗”的含义应是斗争的“斗”,而不是计量单位。
二、放荡不羁,好斗,自命清高,酒后无德
李白虽然酒量一般,但诗词还是比较厉害的。有了资本,难免要做骚客之行为。狎伎、斗狠、自大是李白的特点。好在当时朝庭比较开放,言论自由,对于文人志士网开一面,比较宠信。李白自命清高,经常不知天高地厚,以酒壮胆遮面,蔑视权贵。众所周知的高力士脱靴、贵妃研墨典故就是一例证。
唐玄宗李隆基与宠妃杨玉环在沉香亭赏花,召翰林李白吟诗助兴。李白酒醉,命宦官高力士为其磨墨拂纸,即席写就《清平调》三首。应景之作,在李白是毫不费事,正象在一旁侍候的高力士说的:“放屁还没有这样快!”李隆基看了诗很高兴,赐饮。李白借酒,叫高力士为他脱靴,加以奚落。高力士是大太监,天子称其为兄,诸王称其为翁,驸马宰相称其为公,可见地位非常。如此,他给李白脱靴简直是奇耻大辱,从此记恨在心。谁知李白用典不慎,被高力士抓住把柄,借题发挥,在杨玉环面前奏了一本,把李白的官给罢了。原来,李白诗云“一枝红艳露凝香,云雨巫山在断肠,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新妆。”诗中所用的典故飞燕是指赵飞燕。赵飞燕因貌美受宠于汉成帝,立为皇后。后因淫乱,平帝时废为庶人而自杀。本来李白是用飞燕新妆比喻名花凝香,并没有讽刺杨贵妃的意思,结果弄巧成拙;高力士抓住他这一漏洞,说诗中的赵飞燕典故意指杨贵妃,意在讽刺其与唐皇“扒灰”。杨贵妃本来就对李白令其研墨就耿耿于怀,此时“恍然大悟”,非常恼火,便在唐明皇面参了李白。结果李白终于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自食其果,连个闲官翰林都作不成,罢官而去。
(本文无意效仿和讽刺当代名人之歪批历史。如果手法及内容存在类似或者雷同之处,纯属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