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经济转型,产业转移应与产业规划同步


  

珠三角经济转型专题研究系列文章

      CROS产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北京奥运经济研究会信息部副主任  江伟华

 

        产业转移意味着整个广东的产业发展将会发生结构性变化,低端产业以及一些加工制造业(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将会在未来的5-10内全部转移出广东。中国作为全球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和加工产业的绝对领导者,近30年的改革成功经验以及社会经济领域杰出的管理经验已经成为东南亚以及越南、印度、朝鲜等国发展经济学习的借鉴模式。

  产业转移是中国经济发展一定阶段的产物,产业要转移到什么地方去?这个问题值得我们研究,目前,越南、印度都来中国招商引资,一些企业纯粹的加工企业(服装、鞋)已经将自己的加工生产基地放到了越南的工业园,中国有这么多的省份,例如江西、河南、四川、安慰都是劳务大省,但在产业承接上,这些省份与珠三角的关联产业上没有更积极主动的做工作,如果全部把广东的这些加工企业转移到越南、印度等国家之后,中国内地的省份将更难以获得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新形式下,产业转移是市场经济的规律在调节产业的流向,但政府应当在产业转移的过程中,应当起着服务的作用,为产业顺利转移到中国的内地,这一转移并不是简单的修建工厂,而是应当将产业内的系统资源进行集成,在产业承接地建设好产业配套园,为产业转移提供系统化的配套服务。当然,在产业转移时,应当考虑到转移地的交通、社会、人文、经济等多方面的因素。

  产业转移,政府主导下的区域经济发展的新模式,建立新的“借”、“合作”“资源配套”等区域经济发展新模式。

  “借”指经济发展地区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借土地。这种借主要是将发达地区的需要转移的产业园进行异地安置,将企业的研发中心及总部机构留在广东。在区域经济发展实践中,这一模式已经在运用。

  “合作”模式主要指经济发达地区政府与经济欠发达地区进行合作,经济发达将须转移的产业转移至经济欠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提供良好的土地、通讯、水电、厂房等资源,发达地区则提供产业及配套企业群体入驻,双方政府可以就税收、海关、管辖权等达成协议。

  “资源配套”主要指经济欠发达区域为发展经济,合理规划产业园,主要是采用提供配套资源前往发达经济区域招商引资,有针对性的针对选定的产业进行招商引资,以此实现产业化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需要引起重视的是,产业转移需要政府的正确的引导,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产业转移应与产业规划同步,这同步是指经济发达地区对新的产业规划要与现在产业的转移要同步研究与规划,另外,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与产业承接也应当同步规划。唯有如此,产业转移之后,不至于又重新在内地再次重复沿海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的弊端又一次的在内地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