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阶段反腐倡廉若干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阶段反腐倡廉若干问题的

调查与思考

周绍金

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灾区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中央“廉洁救灾”的要求,加强救灾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抗震救灾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进行,取得了重大的阶段性成果。当前,灾区工作重心转移到灾后恢复重建,如何做好灾区灾后恢复重建阶段的反腐倡廉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非常紧迫的任务。最近,我们到灾区对基层干部进行了个别走访,就灾区灾后恢复重建阶段反腐倡廉若干问题进行了调查和思考。

一、灾后恢复重建阶段可能是灾区腐败的高发期

地震灾害后,灾区干部心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总体上是积极的,乐观的,向上的。但也有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如有的干部亲属在地震中不幸遇难或受伤,家里的财产不同程度的受到损失,感到组织上对其关心和照顾得不够;有的干部认为,地震发生后,工作量大幅度的增加,抗震救灾一个月相当于平时三年的工作量;有的干部认为,在抗震救灾过程中,自己作出了很大的牺牲和贡献没有得到表彰和提拔,一些不如自己的人却得到了提拔和表彰;有的干部认为,地震过后,以前的福利没有了,奖金没有了,休息没有了等等。基层干部普遍感到焦虑和不安,渴望从其他一些途径得到补偿和安慰,有的流露出跳槽的想法。有人认为,当不公平超过公务员及其家属对公务员身份的认同度后,就形成了不稳定因素。如果这种补偿心理得不到及时的疏导和安抚,可能转化为腐败的动因。

其次,是诱惑增多了。当前,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来源渠道众多,有财政拨款,有社会捐赠,有自筹资金;数量巨大,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少则几十亿,多则上百亿,过千亿。在调查中,基层干部反映,基层政府普遍缺乏熟悉项目预决算、招投标等项目管理知识的人才,缺乏大项目的管理经验。有的灾区政府大楼在地震灾害中坍塌,档案资料不同程度的缺失,造成了监管工作连续性中断。面对如此庞大的资金投入,面对监管中的漏洞,有人担心,有的干部没有被地震震跨,可能在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被腐败震跨。

建议:一是要关心灾区干部。灾区干部既是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组织者和指挥者,也是灾民,承担了巨大的责任和压力。应当在适当时候出台政策,适当补偿那些在地震灾害中亲属伤亡、财产损失的干部和干部家属;应当多表彰和宣传在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中的干部群体;应当建立灾区干部轮休制度,让他们在心理和身体上得到有效的恢复和调整;应当适当平衡灾区干部在地震前后的待遇问题,如在灾区实行阳光工资政策。二是要加强对灾区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其拒腐防变能力。

二、灾后恢复重建阶段反腐倡廉监管的重点领域是项目建设、款物管理和用人

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的项目建设,面临着效率与监管的矛盾。一方面由于许多项目涉及民生和稳定,不可能按部就班的推进,必须讲求效率,抓紧时间进行,。但另一方面又需要加强监督,否则就可能产生腐败,背离灾后恢复重建的初衷和目的,形成新的不稳定因素。但哪些程序可以简化,哪些程序需要加强,这需要进一步明晰。否则,在实际操作中,有人会借提高效率之名而行腐败之实。

对于社会援建项目的管理,地方政府往往只要求其符合当地政府的规划和相关的质量要求,但其间的工程建设发包等许多方面仍存在较多的寻租空间。因为社会援建项目的建设需要取得当地政府的支持,而当地领导在其项目的建设等各个方面具有较大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如何对其监管需要一个细化且可操作的规定。还有一个问题是矿产资源开发权的转让程序如何既满足灾后恢复重建的需要,又能有效的监管。在走访中,个别地方反映采砂权的转让有由领导个人说了算的情况。

关于款物管理,主要是指大额度资金的发放和大额度物资的采购。资金发放应当避免“跑部钱进”、暗箱操作等问题。物资采购也存在如何处理效率与监管的矛盾,规范采购程序的问题。

关于用人问题,我们在调查中听到的议论大致有这样一些:有的领导把干部提拔作为干部福利,将发“帽子”作为奖赏,而不是按才使用;有的领导借“火线提拔”之机提拔重用自己的亲信;有的经常在镜头前“晃动”、精于“运作”的干部得了提拔任用;有的地方存在卖官鬻爵和以色谋官的传闻等等。这些言论,未经进一步的调查核实,是私底下的谈论,但足资参考,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建议:一是按照有利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明晰地方党委政府和援建方在援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责权利关系;明晰救灾资金决策、拨付的依据和程序;明晰灾后恢复重建中招投标、物资采购、采矿权转让的程序及监督办法;明晰“火线”提拔调整和“火线”入党的程序和监督办法。二是加大查处力度,严肃处理发“国难财”的人和事。

三、灾后恢复重建阶段反腐倡廉监管的重点对象是“一把手”

“一把手”问题历来是反腐倡廉监管的重点和难点。这个问题在灾区尤其重要,原因在于在抗震救灾阶段,由于应急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的需要,灾区都突显“一把手”行政命令的作用。进入灾后恢复重建阶段后,有的领导干部没有及时调整方法,将应急状态下的反映快速、指挥有力、充当绝对主心骨的思想和作风延续到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工作中,滋长了专断霸道的习气;有的“一把手”喜欢搞“一言谈”,把自己等同于组织,视副手的意见为“短视”, 把别人不同的意见视为“杂音”,以服从组织、顾全大局的名义压制民主,抵制监督;有的“一把手”在下级工作让其不满意时,过分宣泄自己的情绪,不注重沟通,对人不对事,严重措施下属的自尊心;有的“一把手”事必躬亲,不相信副手,事无大小,事事过问,事事插手,时间长了以后,副手往往袖手旁观,连参与的积极性都没有了,更谈不上监督了,甚至希望“一把手”出错。

建议:一是要关心灾区“一把手”,因为他们身上承载了太多组织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很累,很乏,甚至很无助。建议适时组织其轮休,恢复其健康的体魄和心态;二是加强对“一把手”的教育和管理,要求其正确行权、科学行权;三是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程序,强化权力制衡,强化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建立科学的灾区恢复重建考评体系,要综合考虑灾区的实际情况,谨防出现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五是媒体要合理引导舆论,既要积极向上,又要避免贪大求洋、贪功冒进;六是是派出巡视组,加强对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巡视,强化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