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理应还利于民
文 胡星斗
2006年3月26日,国家开始对油价超过每桶40美元的国产原油超额收入征收20%~40%的石油特别收益金,俗称“暴利税”。此举意在还利于民,把某些国有资源、政策性垄断行业的利润归还全民。
国家发改委表示,2006年国家已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450亿元,2007年全年征收600亿元以上,而有报道称2008年预计,仅中石油一家就会上交480亿元的特别收益金。石油特别收益金大部分用于对公益性行业和困难群体给予补贴,2006年补贴了210亿元,2007年补贴420亿元。
其实,世界上许多石油大国早就是这样做的。
英国财政大臣戈登·布朗曾经宣布,为维护公众利益,推动环保型能源的开发,政府将对石油公司收取更高的“盈利税”。此举使得英国财政收入年增23亿英镑,合300多亿人民币。
委内瑞拉从2004年起实行石油国有化的政策,由此该国的财政收入年均增加58亿美元。石油收入的大部分投入到了教育、医疗等项目。
俄罗斯的石油收入也大多进了国库。2006年俄罗斯政府的石油税收达到1390亿美元。根据阿尔法银行的测算,俄罗斯乌拉尔油价在高于每桶25美元时,油价每提高1美元,需支付的出口关税就占其中的65%,加上其他税收,留给石油公司的收入增加部分只有11%。
依靠石油的巨额收入,如今俄罗斯拥有高达3560亿美元的世界第三大外汇和黄金储备,还拥有1080亿美元的“稳定基金”。俄罗斯进而计划在“稳定基金”的基础上建立一种新的“未来基金”。
石油给俄罗斯全体国民带来了财富和生活水平的巨大改善。从1999年至2006 年,俄罗斯人的工资和人均收入增加了500%,扣除通胀因素后,人均收入实际的增长超过200%。目前俄罗斯人均月工资10800卢布,约合人民币3650元。莫斯科最低生活标准线为每月5124卢布,约合人民币1700元。
如今的俄罗斯除了完全免费或者几乎免费的医疗、教育、住房、水、电、暖气之外,政府的补贴、救济项目共有几百项之多。在这样的情况下,在俄罗斯想当穷人都不容易。
俄罗斯财政状况的转变,主要源于2000年普京上台之后,为了改变窘困不堪的财政而对石油工业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让石油从为寡头牟利转变到为全体国民增进福祉。
中国也开始这样做了。尽管20%~40%的石油特别收益金还没有把石油收益的大部分让全民分享。
但这两天有报道称,中石油已提交关于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门槛"的申请,以在国际成品油价高涨、中石油炼厂严重亏损的境况下减少石油特别收益金的支出。对于石油这一垄断行业而言,中石油的这个诉求并不合理,其在今年上半年的利润就高达564亿元,尽管比去年减少了,但仍然是暴利,而石油资源属于全民财富,理应还利于民。
作者系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