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郯城陈秀玲向政府违法叫板


我叫陈秀玲,1979年5月4日出生,女,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人,属于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归昌乡政府企业管理站职工,事业编制。
  
  1999年9月份我中专毕业带着事业编制被分配到郯城县归昌乡政府企业管理站工作。其间我被归昌乡政府多次分配到不同单位从事不同工作,我任劳任怨服从领导安排,可是工资的执行标准是分别是180元――300元――350元直到现在,期间我不享受任何社会保险!从没领取过人事局核对过的工资。
  文章来源中国民生申诉网民生报道 www.msssw.com
  
  2002年,我被党委安排在归昌乡夏庄村任农村会计,其间多次被安排到计生办免费帮忙。2006年上半年,农村实行小村合并成大村,党委以村书记摘牌的方式对“农村会计”进行优化组合,所谓的优化组合就是把之前归昌44个村合并成现在的29个村!把44个村会计的名字写成一个个的小纸条贴到一张大黑板上面!让新任的书记挑自己想要的会计,余下的就是被优化下来的人员,其中包括我!会计的职责是什么?是村财政收支的监督员!让村书记挑自己想要的村会计是否符合工作实际要求?党委对这次优化组合还形成了专门的红头文件,打着公开、公平、公证、民主的旗号!可是我当时在会场的感觉是:这哪是一个国家政府部门的优化组合啊?简直就是一个货物卖买市场!44个活生生的人向货物样等在那,不知会被哪个好心的新村书记领走!我当时所在的村与另外的两个村合并成一个“三合村”,新任村书记负有摘牌的权力,人家摘了另外的会计!再说29个新的书记也没有几个我认识的!我一个政府单位的正式职工就被这种荒唐的所谓优化组合给安排回家待岗了!期间我向专门从事劳动纠纷的律师朋友咨询,他对我说党委政府这样做是不对的,严重违反人权。于是我向不同的执法单位对此事进行投诉。其间我找过:
  
  1、我找到党委领导要求如下:
  
  一、偿还上班以来的所有工资拖欠款
  
  二、补缴我们应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
  
  三、要求安排我们上班
  
  领导相互推诿,要不说再落实,要不说再研究,没有一点具体意见!
  
  2、我找到郯城县劳动监察大队要求如下:
  
  一、归昌乡政府偿还上班以来的所有工资拖欠款
  
  二、归昌乡政府补缴我们应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
  
  三、要求归昌乡政府安排我们上班
  
  2006年12月份我和同事将归昌乡党委违反劳动法的情况反映到郯城县劳动监察大队!听到我们诉说,劳动监察的工作人员一致认为党委政府的行为是不对,违反了《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安排我们回家待岗的做法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因为我们是党委的正式职工,没有政策和上级文件他们无权安排我们回家待岗!工作人员的回答让我们心情异常兴奋,原来劳动局我们是来对了!受理我们投诉的是一位杨大队长,中间去了两次没有落实,他让我们回家等消息,有结果会联系我们,两个多月过后还没有任何动静,再去劳动监察大队时,他们科室调整,又换了一位徐大队长和马大队长!他们以刚接手为由,让我们再等等!中间他们多次协商归昌乡领导,没有结果!
  
  于是我们又找到分管劳动监察大队的纪检杜书记,杜书记多次带领劳动监察大队的人到归昌乡党委都没协商出任何结果!我们投诉了,你们受理了,总得给个说法吧?最后劳动局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给我们的态度是:“你们要是劳民工或企业工人就好办了,可是现在我们劳动监察管不了党委政府,你让我们怎么办?”
  
  在劳动局苦等了近半年的时间还在起跑线上徘徊!没有任何结果!按《劳动监察条例》规定,受理案件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要有处理结果,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六十个工作日,我们是普通职工,只是要求合理待遇,难道真的复杂到半年都解决不好吗?于是我们让劳动监察给我们一个书面处理结果,你不是管不了吗?你就给我们出具一个:“现有陈秀玲等来我大队投诉,由于我们劳动监察管不了党委政府,特此证明!”的书面材料就行了,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却一笑了之!
  
  3、我找到郯城“马上办”要求如下:
  
  一、归昌乡政府偿还上班以来的所有工资拖欠款
  
  二、归昌乡政府补缴我们应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
  
  三、要求归昌乡政府安排我上班
  
  马上办的工作人员到是快,立即联系了归昌党委和劳动局了解情况,之后就没了消息!
  
  就这样我在待岗期间的多方投诉一直没有结果!
  
  最初投诉时满怀希望,认为社会主义国家法制健全,只是我们敢站出来投诉,我们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往往迈出第一步是很难的,2006年12月份去劳动局投诉时,之前我们反复商量了一个多月才敢几个人结伴去投诉!因为《劳动法》在我们的心中太神圣了!
  
  意外发生,原来我们不真正的了解执法单位,通过亲身经历我终于深有体会!原来执法单位也会“工作不作为”、“推诿扯皮”?这是因为执法单位像踢皮球一样对我们投诉人,倔强的我下决心一定给自己讨个公道!我就不信没个说理的地方?
  
  2007年4月份初,一位同事也是我的亲姐姐陈春环,女,1978年出生,1996年参加工作,系原归昌基金会职工,没有任何社会保险,党委于2005年安排其下岗后为了解决吃饭问题,被逼外出打工!党委为了照顾基金会下岗职工每月发放180元生活补助!可是唯独没有陈春环的,找到相关领导,没有答复!陈春环只好放弃对归昌党委政府的任何依赖,委托我提取她的人事档案,代卖她的养老保险,为她今后的生活能有一份保障!毕竟她不能打一辈子的工!当我找到相关工作人员提取档案时发现包括我在内的几十份人事档案,全部离奇失踪。
  
  我当时也没当成什么大事,档案没有了怎么办?劳动局工作人员说可以让党委出面补办一份招工手续,另出具档案丢失证明一份,需要备案!我当时想陈春环本就是党委职工,档案丢失也是党委工作人员失职,让他们补个招工手续,开个丢失证明是合理要求!他们应该不会为难我,再说我们是为政府分扰自己拿钱交纳养老保险,是一件好事!看似简单的事又出意外了,我找到人事助理、分管领导七八次后没有人给我写这个证明!当时因为劳动局接到一个新的上级通知,2007年所有个人缴费收取一定滞纳金,“五一”之后还会作出新的调整!陈春环背井离乡外出打工也不容易,早交一天就多省一点钱!为了能近快交纳陈春环的养老保险,我找到了我的父亲出面协商!
  
  我父亲“中共党员”原归昌乡党委副科级内退干部,在职时是归昌乡党委两委会成员。
  
  此事发生之前我父亲从没过问过我和陈春环的一切工作事情!他一直以一位老党员、一位共产党干部的身份教训我说:“我是党委领导,又是两委会成员,你们俩谁也不许乱找领导,乱要求,这样影响不好!何况,应该你得到的,你早晚会得到,不该得到的提前得到也早晚会失去!党委有困难,你们要理解,何况咱又没饿肚子,你们自己想点办法吧!”就因为我父亲这样专权,2005年上半年陈春环被安排下岗后,被逼外出打工!2006年下半年有事业编制的我也被无理安排回家待岗!对此我们只是暗中埋怨自己的父亲,公开场合从没找过单位任何一位领导,因为当时我们的父亲在职!我们不敢违背专权父亲的旨意!(可咨询归昌的历届领导)
  
  此事发生时,父亲已内退一年之多,但是当时归昌党委政府的所有领导都是和他一起工作过的同事,我认为他同意出面的话,事情应该会有转机!父亲对我的亲身经过表示怀疑?在我的一再要求下,他还是去找了当时的党委书记孟进华(和我父亲并肩工作过五年的老领导),当我父亲直接表明来意后,孟进华书记说出据档案丢失证明他不当家,这个需要两委会研究后再决定!正直的父亲伤心了,他自认为这不是什么大的政策性问题,对党委也没什么损失,何况档案丢失党委本身就是过错方,本是党委职工的大女儿用打工挣来的钱自己为自己卖养老保险,按道理是为党委政府分忧的,可是昔日的同事+领导为何会如此这般呢?难道真的验证了那句老句“人走茶凉”吗?忠厚老实的父亲脑怒了,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对领导发火,他坚决要求立即马上召开党委两委会!党委书记以两委成员不齐为由,拒绝立即召开!我父亲只有依靠自己的老脸给外出的两委成员打电话,恳请他们回到党委参加两委会!就这样归昌乡党委政府为了给基金会职工陈春环开据档案丢失证明于2007年4月29日下午召开了全体两委成员会议,会议时间近两个小时,研究的结果是让微机员刘敏打印一份书面证明,然后盖了个政府的公章!这就是我父亲从早晨九点多钟等到下午四点多的劳动成果!写到这的时候我的眼泪已经难以自控了,我一向忠厚老实的父亲,为了自己的孩子,这是他从政以来第一次厚着脸皮求人啊!事后父亲虽未表达什么,但是我了解他内心的痛苦!也就是这件事过后,父亲对我和姐姐的态度明显的比以前好了,哪怕我因为工作的事冲他大声说话的时候,他也不生气了,总是和蔼的看着我,这让我心像刀割一样!我知道父亲受挫后想通了,他愧对我和姐姐,因为他在职时只考虑自己的光明磊落,而忘却了我和姐姐今后的固定生活来源!事情已经这样了,我和姐姐能理解父亲,这就是曾为归昌乡党委立下汗马功劳而当过“副乡长”的父亲给我和姐姐带来的特殊照顾???因为父亲内退了,我可以敢公开向各单位投诉了!父亲没有理由再专权了,本身我就有要求和别人同等待遇的权力!一起分配的其他人都好好的在党委上班,领取比我高的工资!
  
  后来不知是哪家单位起到作用?还是其它什么原因?归昌乡党委于2007年5月19日通知我回党委上班!
  
  2007年5月21日,我被归昌乡党委安排到归昌乡计生办从事计生包村工作,月薪350元,享受计生办人员其它待遇(1、计生包点费100元2、特岗补助60元3、计生办点名费30元4、计生办星期一、三、五除我以外,所有人都参加党委点名,但是我可以和党委后勤人员一们享受党委60元点名费,各项加起共250元,但是这个钱党委不固定时间发,但是当时计生办所有的人都享受这个待遇)。就这样我一干就是半年,由于物价上涨,养家糊口,入不敷出,再加上党委政府给我发放的350元工资本来就不合理,于是我找到以下相关领导:
  
  1、我找到计生办主任梁超向他诉说我的苦衷!
  
  他回答说:我只有安排你工作的权力,没有安排你工资待遇的权力,希望你理解!
  
  2、我找到人事马助理我说:“我是党委的正式职工,现在党委安排我干活,请问发给我350元工资合理吗?
  
  马助理说:“这是领导的事,你不要找我,找我也没有用的,我又解决不了!
  
  3、我找到组织委员徐组织,我说:“我是党委的正式职工,现在党委安排我干活,请问发给我350元工资合理吗?
  
  徐组织说:“我只能反映,决定还是领导!”
  
  4、我找到归昌乡二把手王庆民乡长,我说:“物价在上涨,我需要养家糊口,再说我是党委的正式职工,现在党委安排我干活,请问发给我350元工资合理吗?
  
  王庆民乡长说:“这不是我说了能算的,我当不了家!”
  
  5、我找到党委一把手孟进华书记我问:孟书记,物价在上涨,我需要养家糊口,再说我是党委的正式职工,现在党委安排我干活,请问发给我350元工资合理吗?
  
  孟书记答:能安排你来上班就不错了,你哪那么多的事?”(当时三把手李炜书记也在场,他说:“让你来上班已经考虑方方面面了,你回去吧,别再找了!”)
  
  首先我是党委的职工,我有要求合理待遇的权力!做为党委的职工我来党委上班难道不应该?这里面难道还有什么人情和面子?假如真的有人情还有面子的话我也不至于领取350元人民币了!除去我每月的车费近300元,余下50元,应该够喝“自来水”的!为此我是否真的应该满足?直到此时,我也怀疑,我真的不对吗?
  
  找了这一大圈下来,没想到有了个让人意外的收获,情况如下:
  
   2007年11月初,计生办发七、八、九三个月的补助(1、计生包点费100元2、特岗补助60元3、计生办点名费30元费4、党委点名费60元),当领补助时我太意外了,1、计生包点费100元4、党委点名费60元被党委取消了,我当时气不过领导这样欺负人,别人找工资,越找越多,我找工资却越找越少,于是我又分别找到以下领导:
  
  1、我找到计生分管杜书记和计生办梁主任询问他们是怎么回事?
  
  当时杜书记就说:“谁让你乱找,你把领导找生气了,你看吃亏的还是你自己吧?梁主任当时在场没有发表意见!
  
  2、我找到党委王庆民乡长我说:“别人找工资,越找越多,我找工资却越找越少,为什么?我本来就包点,为何不能享受包点费?每天都和别人一个时间来上班,别人参加党委点名的时候我在外面“呆等”,是你们不让我参加党委点名的,有什么理由取消我的点名费?
  
  王乡长回答说:“我不了解情况,你别来找我了!”
  
  3、我找到孟进华书记内容如下:
  
  我问:孟书记,别人找工资,越找越多,我找工资却越找越少,为什么?
  
  孟答:这是两委会研究决定的,我一个人说了不算。
  
  我问:孟书记我是和别人一样从事包点工作吧?为何取消我的包点费?
  
  孟答:我不知道,这是两委会决定的。
  
  我问:孟书记,每天都和别人一个时间来上班,是你们不让我参加党委点名的,有什么理由取消我的点名费?
  
  孟答:只能这样了,这是党委两委会研究决定的,不能更改。等等再说吧!
  
  我问:和我一样编制的人为何能领取六百多元工资?一样编制的人为何有的人能享受养老保险?
  
  孟答:你和他们不能比,人家是得到领导重用!所以待遇要比你高。
  
  我问:比我有能力,比我能干的我比不了,行,我不比!那我想问问副科级领导家属挂个名,不用上班就可以从党委领取300元工资是怎么回事?
  
  孟答:人家是副科级家属你比不了!
  
  我问:孟书记,我是“人”吗?
  
  孟答:是
  
  我问:孟书记,副科级领导家属是“人”吗?
  
  孟答:是
  
  我问:既然大家是一样的人?我干活的为什么还不能跟不干活的比呢?副科级领导的家属到底哪儿比我这个普通职工高贵?
  
  孟答:当时孟哑然。
  
  我问:孟书记,冲你和我父亲老同事,按辈份我叫你一声孟叔,我不要求你特殊照顾,养老保险没有全部落实,其他的人能等,我也能等;档案丢失,也不单独是我自己,我能等;聘任合同不签定我也可以忍;我只想享受同等的人,同等的待遇,你发给我350元工资到底是按何规定?
  
  孟答:你回去吧,等研究再说!
  
  这就是我的英明领导,具体哪个人我能找,两委会是无形的,我上哪找去啊?
  
  再说我找过的党委领导都是两委成员,他们就是这样相互推诿我的问题。难道只要是两会研究的事情就是准确无误的?不能更改的?试问到底是谁把职工划分为“高、低、贵、贱”之别?究竟是谁在大搞社会不和谐??? 
  
  我实在是忍无可忍了,领导太欺负人了,把我推来推去,他们哪是诚心的让我来上班啊?简直就是对我进行精神折磨!就这样,我于2007年10月29日再次投诉到郯城马上办!要求如下:
  
  一、偿还上班以来所有欠发的工资款
  
  二、补交事业单位职工应享受的“五险、一金”(我从99年上班以来从没享受过任何社会保险)
  
  三、补办人事档案(2007年四月份,存在党委的人事档案全部离奇失踪)
  
  四、签定聘任合同(2007年9月份临沂市事业单位实行聘任制改革,明确要求所有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必须签定聘任合同,可是我们单位却违规操作,哄骗职工,在职工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结束了改革工作。)
  
  五、追究丢失档案责任人相关责任
  
  马上办的工作人员态度热情,他们受理了我的投诉,几十趟的去看结果,受理二个多月后给的答复是:“你们的事情有点小,再说不符合我们工作范围!”同志们,原来软刀杀人不见血啊!不符合你工作范围你为何受理?跑了几十遍,实在找不到理由推托时才说,难道因此逼死二个人事情才算的上是大事吗?管“推诿訨皮”的执法单位本身就“扯皮”!
  
  就这样时间被耽搁到了2007年11月份归昌乡新领导调整:
  
  原党委书记孟进华调到郯城县农业局任局长;
  
  二把手王庆民调到另外的一个乡镇任乡长;
  
  三把手人事副书记李炜升至二把手任归昌乡乡长;
  
  新调来归昌乡党委书记张建华
  
  新调来归昌乡三把手舒永军
  
  我的事情只有告一段落,从新领导那再从新开始,也许会有新的转机!
  
  2008年1月份,我找到归昌乡现任三把手舒书记,把我的情况祥细介绍了一遍,当时舒书记对我的态度很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当时明确表态说:“陈秀玲,你先回去,我会把你的情况和新来的张书记汇报,我个人认为只要你干活了,领导是不会亏待自己职工的,之前的事情我们也不知道,一张纸掀过,谁对?谁错?不要再提了,你要相信新的领导班子!”从来没有过领导对我如此热情,而且句句在理,虽然我一肚子的委屈,但是像舒书记说的那样,已经过去了,人家新来的领导又不知道?想想也是,打掉了的牙只有吞到肚子里了!就这样我又把希望放到了新领导身上!
  
  找完舒书记一个星期后,没有什么动静,我又找了现任的党委张书记,把我的情况介绍了一遍,张书记当时的态度也很和蔼,他说:“我不能只听你说,你先回去,等我落实完给你答复!”我问:“大约多长时间?”因为我被领导给拖怕了!张书记说:“三、五天吧!”
  
  当时在我心目中所有当官的已经形成“天下乌鸦,一般黑”这次本来报着试试看的心态,没想到又一个意外出现了,张书记真的在五天之内给我答复了!还清楚的记得那天是在管理区的一个村里入户,刚回到大队部,舒书记来巡视,单独把我叫到另一间办公室,对我说:“张书记,很重视你的事,让我和你谈谈,你只要好好工作,领导都看在眼中,你的包点费会从2008年1月份开始执行,之前的你也不要再要求了,其它方面慢慢的再说吧!”由于长期生活在受压抑的环境中,我早想放弃这份“可怜而没自尊的工作”!当时舒书记哪是给我带来一百元的收入啊?简直是给了我再坚持上班的信心!满怀对新领导的信任,我在那一等又是大半年,领导像是把我忘记一样!
  
  眼看我的艰苦维权快接近两年,几乎没有什么改观!我一位律师朋友劝我说:“陈姐,不要相信领导,快两年了,你还在那等到哪年哪月?”听后我真的坐不住了,是啊,新领导来一年了,说不定哪天领导调整,我还得从头再来!刚好我的朋友有县委李明开书记的手机号,他对我说:“陈姐,你的要求又不过份,却受到那么多的阻力,我都担心你精神会出现问题!挺担心你的身体!你直接找县委书记过问一下,省你再被人家推来推去的!” 我想也是,早听说我们的县委李明开书记是位不错的领导,我就抱着一线希望于2008年7月29日给李书记发了一条短信内容大体为:“李书记你好:我的合理待遇要求为何受到百般阻挠?为此我很郁闷,请给我十分钟时间,年轻的我需要和你当面沟通!”
  
  2008年7月30日,县委办公室的陈广义主任就给我回了电话!他转达了李书记的意思:李书记说自己很忙,不能亲自面见我,让我理解!他安排办公室的陈主任具体负责我的事,他们联系了归昌党委的张建华书记,让他找我谈话,具体落实我的事!刚开始态度很好!他当时一再强调李书记很关心和重视我的事!中午,我们乡张书记派我们管理区的高书记和我谈话,意思是领导很不高兴,让我别乱打电话,当我问领导想怎么解决我的待遇,他说不知道,当时我就把他给哄走了!直到下午也没有任何党委主要领导找我!我就给县委的陈主任打电话!我说:“李书记和你亲自过问了我的不平等待遇,你已经安排党委书记找我谈,下班了,为何没有任何结果?也没有任何主要领导给我任何相关答复?陈主任的态度明显和上午不一样!他不耐烦的说:“我知道了,你急的什么?再说你这也不是一二天的事,我很忙,再说吧!他先把电话挂了!因为两年我经受了太多磨难,我已经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了,我当时很平静!放下电话我就给他发了个短信!内容是:“陈主任你下午和上午的态度明显不同,但是我能接受!因为二年来我已经习惯了你们这种官官相护!如果你的态度代表李明开书记的意思话,我保持沉默!归昌陈秀玲”。他没有给我回短信,也没有给我打电话做任何解释!我本来真的很高兴,因为县委书记亲自过问了我的事!那可是我在郯城唯一的希望。结果我伤心无泪!我暗下决心一定要讨一个公道!
  
  2008年8月1日,归昌乡党委书记张建华找我谈话!我到党委,来到张建华书记办公室!
  
  进门后我说:“张书记你好,你找我?”他很客气的安排我在沙发上坐下!
  
  张书记说,你给李书记发短信了?你有什么事,可以先来找我,县领导那么忙,不会见你的!
  
  我说:我找过你们所有的领导,也找了所有的相关执法单位没有人给我解决,我是实在没有任何办法的情况下才找李明开书记的!
  
  我说:张书记我不是针对任何一位领导,我是对事不对人!希望你理解!
  
  张书记说:正常渠道反映正常问题是可以的!你有什么要求?
  
  我说:一、补缴社会保险;二、落实工资待遇;三、签定聘任合同;四、补办丢失的人事档案。
  
  张书记说:档案是上一届领导在的时候丢失的,虽然和我没关系,但是我正在想法积极补办!社会保险的问题不是我们一个乡镇,其它的乡镇我打听了也都没卖!关于工资,那是你上届领导的事,你当时怎么不找啊?再说又不是我给你发的350元?
  
  我说:张书记首先感谢你能出面为我们职工补办人事档案!关于养老保险,我们不用提到其他乡镇,就我们归昌企管站的职工不就有享受的吗?那我们同是你的职工,为什么不能享受?关于工资的问题我从上一届领导那就找了,只是没有得到落实党委领导就换了!
  
  我问:张书记,归昌乡党委领导换了请问归昌乡党委政府换没换?难道国家领导人换了香港和澳门就不收复了吗?给我解决工资的问题和换党委领导有什么关系?
  
  张书记说:那也没有相关文件和相关政策给你涨工资啊?
  
  我说:张书记,那请问是什么相关文件和政策让你给我发350元工资的?咱不说我是不是党委的正式职工,咱只说今天我被党委政府安排干活了,我要吃饭,350元我吃不饱,找你们领导解决,这个要求不过份吧?为什么你们所有的领导都要为难我呢?
  
  张书记说:我再落实一下,请示人事局和劳动局看看有没有什么政策精神?
  
  我说:张书记, 我不想占用你太多的宝贵时间,今天你是受李明开书记之托给我安排解决问题的,请问你的明确态度是什么?
  
  张书记说:我没有态度!
  
  我说:那好,不打扰你了,我走了!
  
  我带着复杂而又沉重的心情回到我上班的计生办,自己呆呆的坐在那!我情绪低落到了极限,我有自尊心,我是一位正常的人!想想就不由的心酸起来!难道我真的错了吗?但是法学博士及公益维权人许志永老师明确告诉我:“陈秀玲,不要放弃,快两年了,想想你的坎坷,你做的是对的!坚持就会有希望!放弃了就什么都没了!我会默默的祝福你,也会无声的支持你!”哎!真的太累了,又不想被许老师看不起!许老师为了中国的弱势群体做了那么多,吃那么多的苦,受了那么多罪,都意志坚强!何况我是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
  
  想想李明开书记虽然过问了我的事,但是他能不能知道真实的结果呢?想到这我决定再最后给李书记发一个短信,内容:李书记你好,首先感谢你能在百忙之中亲自过问我的事,为此心中感到温暖!李书记做为你的职工,你能不能把我当成你的孩子?假如你的孩子在外面被人欺负,你是希望她默默无声,独自忍受?还是希望她奋力反抗,寻求你的援助?为何你刚给我的一点希望又让我感到渺茫?可能是百忙中的李书记没看到或是其他什么原因?之后再没任何一个人过问我的事情!
  
  家里的人一再劝我放弃!他们说“胳膊是拧不过大腿的”!我婆婆哭着对我说:“有我和你公公在,就不会缺你的饭吃!好孩子,算了吧!你太累了,我们担心你的身体!你看看这两年来你憔悴成什么样子了?你也是个为人母亲的女人,为了你的儿子,我们的孙子,这口气我们就咽了吧!”我陈秀玲在任何人面前都是位坚强的女人,我没怕过什么事!但是我婆婆提到了我的儿子,我为此大哭了一场!是啊,两年来我把我所有的精力和体力都投入为归昌计生办工作和维权上了,我都没好好进到一位好母亲的责任,我愧对我的儿子!愧对我的丈夫!愧对我的公公和婆婆!哎。。。。。。原来我也有脆弱的一面啊!对,放弃吧,太累了,为了家人不再担心和埋怨!我这次真的是下了最大的决心放弃维权!放弃我可怜没有自尊的工作!我什么都不争取了,我只要家人的亲情!
  
  往往事不随愿,刚下完的决心被几个电话给动摇了!2008年8月2日的上午另一个乡镇的同行我的师哥给我打来电话,交流我们的相同遭遇!师哥对我说:“秀玲,两年了,你真的愿意放弃吗?这次你放弃了,也许是你终生的遗憾!师哥我和其他各乡镇的同行都会支持你!你一定要坚持!”
  
  临近中午时又有另一个乡镇的同行给我打电话他说:“陈秀玲,我听别人说起你的事了,做为一位女同志,你真的不容易!让我这个四十多岁的男人都羞愧!你千万不要放弃,为了我们大家,你也要坚持!我和我的同事全力配合支持你!”
  
  还没扣上电话紧接着又有同事老胡(胡春梅,现年48岁,女,中共党员,19岁参加工作, 95年定编,归昌乡政府企管站职工)打来电话,她说:“秀玲,我老胡四十八岁了,中共党员,所有的青春都奉献给了归昌党委!马上到退了的年龄,我真是伤透了心!尽心尽力工作了那么多年,是否还能得到党和组织的一丝温暖?我年龄大了,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找,可是你年轻,千万不能放弃啊,你可是我唯一的一点希望!”
  
  几个电话扰的我心乱了,是,我还年轻!装着这口怨气,我什么时候能活到七八十岁?现在已经不是单纯“钱”的问题了,是一口“支撑精神的那口气”!问题没有解决的原因是我们没有找到引起领导重视的办法!我经过和各乡镇代表商量后决定从媒体努力一下,让社会舆论来帮帮我们这些个基层的小卒们,我们要生存!我们要吃饭!我们要有基本的社会保障!我们要得到社会和单位的尊重!
  
  经过热心朋友的帮助,2008年8月5日,省某报两名记者不顾酷暑从省城赶来郯城,为我们这些个基层的小卒们的真实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的当天就有相关领导亮明和他们报业集团的某位老总是同学!这样让两名真心想帮我们的记者感到精神压抑!为此我们表示理解!不过相关县领导向记者表示,已经在研究相关的解决办法了,不会很长时间,事情就会有结果!让他们放心回去!
  
  听到这个情况后我和各乡镇的同事们都很高兴,原来我们误解县领导了,他们没把我们这些个小卒子给忘记!2008年8月11日,县委领导接见日,地点县信访局。于是我们八个乡镇的代表就在县信访局面见了相关两位县委领导!我们递交了八个乡镇的投诉书,出示了各乡镇不平等待遇的材料!就全县十七个乡镇三、六、九等的划分,不同的工资执行标准,向县委领导作了汇报!县委领导态度热情,答复合理,他们一再表示县委、县政府领导特别重视我们基层职工的问题,为此已经召开多次会议讨论并研究,很快就会有结果!领导亲切的对我们说:“你们哪也不用再找了,一但结果出来,县委会让各乡镇的领导直接通知你们,你们回去吧!”
  
  一等又近半月,各乡镇的领导也没给个任何结果,2008年8月24日,“中国民生申诉网”梁东强记者多日出发后回到泰安老家!我们报着能有意外的希望,前往倾诉!尽管是多日出发归来,但是梁记者还有很多事情要忙,为了不占用他太多的宝贵时间,于是我们一行三人代表全县十一个乡镇,从郯城早晨4点钟出发,前往泰安!
  
  一路无话,到达泰安是早晨八点钟!我想让梁记者再多休息一会儿,于是我在八点半后怀着不忍的心给他打了电话,告诉他我们已经到达泰安!很快梁记者便赶来和我们见面!大家相互问好后,梁记者便找了个会客大厅让我们坐下,向他具体诉说我们的不平等待遇!
  
  不知为什么,我的身边总有意外的事情发生?
  
  当我们还没打开话题的时候,我同伴的手机不断响起,响得让我感到不安!当和梁记者正在介绍情况时,外出接电话的同伴回来了,表情异常!我不禁问:“怎么了?出什么事了?”他面带苦笑的说:“领导在多方调查我的去向?”正说着我的手机也响起,是我的一位领导,自从我向李明开书记反映我的问题后,我的领导很少和我说话!今天是怎么了?星期天,又是早晨八点多,他怎么会给我打电话呢?虽然心有疑问出于礼貌我还是接通了电话!通话的过程是他一直问我,在哪?我说:“星期天谁不在家睡觉?哪也没去啊!”尽管我说的理由充分,可是他还是一再的追问!我当时生气了,大声回答:“今天是星期天,我的自由活动时间,我想上哪上哪,和你有什么关系?”就这样我扣上了电话!但是心开始真正不安起来!也就从那时起,我和我的同伴手机分别不停的响起,太多人关心我们的去向,从来没有被人关心过,今天是怎么了,从领导―――同事―――朋友―――熟人大家的关心让我们都有点接受不了!我们几人的电话频率可以用“接连不断来形容”!后来我们得到证实,不知是谁向领导透露我们集体上“济南上访”去了!迷雾终于被打开,我们觉得这件事既可笑、又可气!平时低三下四的去找你们解决问题,一个推一个,怎么没有领导关心过我们?今天传闻我们上“济南上访”你们却如此慌忙,为什么?你们领导又没做错什么?即使我们去上访,也不过是我们无知,乱找事而已!上级领导又不会批评你们?你们至于这们过份关心我们吗?
  
  正是因为领导过份的关心让梁记者来了兴趣!他决定下午陪我们一起去郯城做一个真实情况的调查!
  
  天哪,领导连我们星期天的行踪都能及时掌握真的是不容易啊?不过与事实稍有偏差而已!近管我一再表示只是见个朋友,大家只是谈点事,没做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我保证星期一我会准时去上班!可是领导还是不放心,坚决要和我见面,一再承诺我的问题已经全部解决完,让我放心和他会面,一起回郯城!领导的诚恳让我动心了,我决定中途下车和他见面!由于种种原因直到临沂大家还没真正碰面!我在临沂等了半个多小时,辛苦追了我一天的领导们还没出现!由于有相关领导约梁记者在临沂见面,我因为头疼,不得不离开梁记者回家休息!
  
  崔律师点评:
  中国民生申诉网8月29日南京电日前,针对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十一个乡镇“企业管理站”职工维权与政府发生劳资纠纷事件,本网做出《“希望”在县委书记李明开这儿破灭之后》的报道之后,已经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就此存在的法律问题,专门采访了本网法律顾问中国司法界著名律师,国内外享有盛誉的南京大律师崔武先生,就陈秀玲所述情况做出法理解释。解释如下:
  
  案例分析报告
  
  一、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分配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是同工同酬。即用人单位对于同一工作岗位,出同样劳动的劳动者,应支付大体相同的劳动报酬。《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都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劳动法》第三条的规定,劳动者有平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本案中,第一,按照正常工资标准计算,2007年,陈秀玲所在的计生办发七、八、九三个月的补助中应该包含:1、计生包点费100元2、特岗补助60元3、计生办点名费30元费4、党委点名费60元,但是到领取补助时,她的第一项计生包点费100元和第四项党委点名费60元被党委取消了;第二,和陈秀玲同样编制的人的工资都已经上涨到600元,而唯独陈秀玲的工资水平没有上涨。上述两项事实,都体现出一种明显的不公平,在没有任何法定理由的情况下,相关补助被任意克扣,工资待遇被明显的区别对待,是一种典型的违反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同工同酬原则的行为。
  二、签订劳动合同
  第一,2007年9月份临沂市事业单位实行聘任制改革,明确要求所有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必须签定聘任合同,可是陈秀玲单位却违规操作,在职工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结束了改革工作,没有按照要求与陈秀玲签订聘用合同,这本身就是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
  第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已经在本法实施前,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实施,至今已经九个月左右,而本案中陈秀玲的劳动合同至今没有劳动单位与她订立,这种做法严重违反劳合同法。
  三、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制度作为一种重要的物质帮助制度,《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都对其作出明文规定。按照《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也有类似规定,陈秀玲所在单位没有按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一种典型的违法行为,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本案中,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陈秀玲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对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侵害。
  四、人事档案
  用人单位有保管劳动者人事档案的义务,应当近一个善良管理人的义务对其进行妥善管理,本案中,陈秀玲的人事档案,因为相关部门的保管不善而丢失,相关责任部门有为其补办档案的义务,但时至今日,没有单位为其办理人事档案补办的问题,也是明显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