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督部门需问责


质量监督部门是国家专门成立的行政部门,不能光为收取名目繁多的费用,耗费国家的财政拨款,而要为产品的质量负起责来,要对广大消费者负责。质量方面的问题一直不断,却不见有什么人承担责任。上次的阜阳“大头娃娃奶粉”,这次的三聚氰胺奶粉,不能不让人反思我们的质量监督方式,这样剧痛的教训,应当有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有有人承担责任,才不会把关系到人的生命安危的质量监督职责儿戏化,才会避免只要拿钱就能检验合格,才能避免类似事件的经常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