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优先股是为机构投资人设立的:设定固定收益,且收益率高于债券利息,在设定条件下可以获得额外红利。优先股是没有投票权的股票,这些优先股投资人不谋求企业的控制权,不干预企业的日常运营。为什么会有机构投资人购买没有投票权的股票呢?因为这类投资人因为自身原因不可以(不可能、不允许)参与这些企业的管理和经营,比如金融机构和主权基金等等,但是他们在经济社会有自己的话语权,一说话就有人听,因而不在意是否一定要参与企业的董事会,事无巨细地天天盯着。
目前中国的证券市场,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仍然太少,尤其是对于场内投资人而言。在纷纷扰扰的征讨大小非的檄文中有一个说法“股民的股票没有控制权因而不能和大小非手里的股票同场交易”,或者把大小非轰出去或者就地问斩征80%暴利税,因为他们感觉小非的股票和小散的股票是两种完全不同性质的股票,一个是控制股,一个是普通股。
当初为了把中国证券市场的企业债和公司债分别开来大家已经学会了hairsplitting,再套用一下又何妨?专门为普通大众化投资人创设一种优先股,允许优质上市公司发行可回购的固定收益优先股,股息必须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流通中债券。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