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自发组织制订了“人肉搜索公约”,称将规范网络道德意识,加深大众对人肉搜索正确定义的理解,并向正确的方向发展。针对“人肉搜索公约”,从网友回应来看,大多持支持态度。不过,这么一份只在网络上流传的所谓公约,只靠自律而没有外在的强制约束力,是否真能为时下日渐泛滥的人肉搜索行动做出规范,值得怀疑。“人肉搜索公约”的出现,给“人肉搜索”的爱好者们一个警醒:“道德审判”必须止步于个人隐私,让位于公力救济。作为法治社会的公民,我们必须意识到,任何权利都伴随着义务,行使言论自由的前提,是不妨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尤其是他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易言之,如果对“人肉搜索”加以有效引导和法律约束,会发展成为一种高效有益的网络互助模式,同时成为一种舆论监督武器;但如果过度放任,甚至纵容针对个体的暴力行为,必然会恶化网络环境。
法律是底线,道德是根本。“人肉搜索”考验网民的道德观,“人肉搜索”也在呼唤法律的规范。对于不法人员,“人肉搜索”要发挥其应有的威慑力,配合公共权力做好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