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是要付出代价的,即有风险的。可能侥幸躲过一时,但终究逃不了长远。一旦被查出来,按我国的税法规定,不但要追缴税款及滞纳金,而且还要被处以五倍以下的罚款;甚至构成偷税罪,还要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这样的纳税人,不但经济上要承担惨重损失,而且声誉上也将遭受重大影响。大量偷税案例就是前车之鉴。所以说“蠢者偷税”。这样的“纳税筹划”显然不是好的筹划。
有人主张避税。避税,在我国专门指关联企业间转让定价。是介于非法与合法之间的。转让定价避税,税务机关查出来并确认的,就是违法的,因为我国的税收征管法和相关税法有明文规定。税务机关没有确认的转让定价,很难说是违法的。因为,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自身有对自己生产的商品定价的权利,市场上的商品的价格又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围绕商品的价值上下波动的。所以,企业还是可以利用自主的定价权,搞一些关联企业之间的价格安排,以尽量少纳税。无论是外企还是内企,凡是能通过转让定价降低税负的,谁都想抓住这个绝妙的机会。不过,把戏人人会耍,“机关”各有不同。税收征管法和相关的税法规定,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如果没有按照独立企业正常的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影响应纳税收入或应纳税所得的,税务机关有权合理调整。请注意,这里讲得是“合理调整”,而不是“偷税”、“罚款”。可见“转让定价”与“偷税”是有不同的。通过转让定价来降低纳税人的税负,这本无不可,但如果定价超过了一定的限度,那就得不偿失了。因为这样就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和相关税法了。这种避税行为就是违法的,就需要“反避税”了。所以说,勇者避税。就是“不怕危险”、“有胆量”者,才会选择避税。因为,这是可能要付出代价的。
最精明的做法应该是合法节税。什么是节税?国际通行的看法是节税不违法,就是说它合法。就是采用不违法(合法)的手段,合理节约税收(少纳税)。既不违法,不用承担可能被处罚的损失,又少纳了税,何乐而不为呢?但这必须有个前提,就是纳税人必须很熟悉税法;或者纳税人本身不熟悉税法,但聘请有经验的税收筹划专家。这就是“智者节税”。纳税筹划与节税的关系,是手段与目的、过程与结果的关系。纳税筹划是手段、过程;节税是目的、结果。节税也是检验纳税筹划的标准,如果没有节税,说明这个纳税筹划是不成功的;相反,节税越多,说明这个纳税筹划越好。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国际税收纳税筹划(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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