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必须公开“三公”费用!


  “三公”费用,即公款招待费、公车支出费以及公务考察费。2008年我国“三公”费用近9000亿人民币。

  “三公”费用,从严格意义上讲,都是纳税人的血汗钱。作为纳税人,公民有权知道一些政府部门的每一笔钱是怎么花的,花在什么地方,花得是否合理。政府的公款招待费不透明,就会造成暗箱操作,容易藏污纳垢,从而成为孳生腐败的温床。据《亚洲时报》报道,中国仅公款吃喝开支1989年为370亿元,1994年突破1000亿元大关,2005年竟然达到6000亿,是国防开支的三倍。而近年来公款招待费是有过之而不减,怎不令人担忧啊?!

  “三公”费用的公开,既是实现让公民和纳税人参与对政府工作的社会监督,行使知情权,避免国家财力的浪费,同时也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公民的权利。公开公款吃喝等“三公”费用的做法,不仅是还权于民,更是引入阳光,用事实说话,从而防微杜渐的好举措。国家应该立法,规定政府部门要公开“三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