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物种凶猛


  为有效抵御外来物种的入侵,除了通过立法从源头上堵住漏洞,更重要的是完善和修正现有的自然保护管理理念

  【《财经网》专稿/记者 张瑞丹】十年前特意为候鸟迁徙而设立的上海崇明岛东滩自然保护区,如今正在失去最初的湿地功能。

  曾数次前往崇明岛进行研究的国际野生生物保护学会(WCS)中国项目主任解焱惊奇地发现,以往每年都会迁徙至东滩湿地过冬的候鸟,很多目前已经不再待在保护区里,而是待在了保护区之外的水塘周围。

  这些候鸟之所以对保护区内的湿地望而却步,是因为这里出现了一位不速之客——互花米草。

  互花米草是一种外来禾本科植物,出于保护海岸的目的被引入中国。但如今,这位远道而来的“客人”却大有反客为主的架势——严重时它们不仅堵塞航道,还大大影响海水的交换能力,导致水质下降,诱发赤潮。

  更可怕得是,疯长的互花米草已经开始严重威胁当地滩涂的生态系统。

  “一旦候鸟不再居住在原来的栖息地,那么以生物多样性著称的自然保护区的价值也会随之丧失。”解焱表示忧虑。

  互花米草原本被用于保护滩涂。但它生命力极强,所到之处其他生物几乎无法生长。

  被围攻的保护区

  实际上,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正在中国各地的众多自然保护区内不断上演。

  在过去的20年中,中国自然保护区的数量增长很快。截至2008年,全国各地共建立了2300多个保护区,占全国陆地面积的15%以上。

  然而,这些不断扩张的保护区,由于人为干扰较少,也成为外来物种入侵的“重灾区”。因为没有制约因素的话,一旦土壤、水分、温度等外在环境因素满足其生长条件,这些外来物种很快便落地发芽,并迅速扩大领地。

  在中国南方,深圳市西南海域的内伶仃岛猕猴自然保护区,也进行了一场前所未有的“薇甘菊遭遇战”。

  薇甘菊是一种原产于中美洲的藤本植物,其花籽相当微小,根茎细长,且极易生根发芽。这种植物的入侵速度很快,单从其英文名“一分钟一英里”(Mile-a-minute Weed)就可管窥一斑。

  据了解,上个世纪80年代,随着航运贸易的发展,薇甘菊就从原产地中美洲传到了东南亚,给当地种植水稻、香蕉等作物的农民造成了极大损失。

  到了上个90年代初,薇甘菊以同样的方式“成功进驻”中国的海南岛。几年后,这种植物抵达深圳,并曾侵蚀过深圳宝安区一大片约4000亩的人工山林。

  虽然迄今为止,并没有谁可以真正说得清,内伶仃岛的薇甘菊究竟从何而来,但这种“植物杀手”的迅速蔓延,却已然成为一个严峻的现实。

  由于在岛上没有天敌,薇甘菊犹如巨网一般,覆盖在岛上各种树木的表面。大量树木由于无法接触阳光,呼吸到新鲜的氧气,陆续枯死。

  据悉,薇甘菊的大量繁殖已导致该岛自然保护区内80%的林木遭到破坏。这对于靠采食香蕉、荔枝、龙眼等水果为生的猕猴来说,无疑是致命一击。

  如果说,薇甘菊是借助“航运”这一方式完成入侵的话,那么随着交通工具越来越发达,外来物种入侵渠道也开始日益多元化。

  乘坐飞机的旅客以及进口粮食等,都可能有意无意地成为生物入侵的“载体”。在国际野生生物保护学会(WCS)中国项目主任解焱看来,在粮食中混杂进极少量其他的种子,根本无法剔除出来。

  她对《财经》记者表示,目前除了西部一些人类不太容易进入的保护区,中国几乎所有的自然保护区或多或少面临着外来物种入侵的挑战。

  弄巧反成拙

  当然,外来物种入侵并不是一个新问题。从地质年代来看,历史上自然入侵的现象比比皆是。

  例如,自然迁徙的大雁携带了一颗种子,迁飞到几千里后,种子遗落在另外一个地方,就会发生杂草入侵的问题。

  如果说这种物种入侵纯属意外的话,那么,自然保护区内的外来物种入侵,很多情况下可能更像是一场“人为安排”的灾难。

  据了解,目前在中国的物种入侵主要分为“有意引进、无意引进、自然飘落”三种方式。其中最值得警惕的则是“有意引进”。

  解焱告诉《财经》记者,目前自然保护区的很多管理保护措施实际效果可能适得其反,即促进了外来物种的扩散。例如,在管理人员居住的地方种植的一些花草和树木大部分都是外来物种。

  而更严重的则是近些年来,一些自然保护区为了满足游客的好奇心,盲目开发以旅游为目的、千篇一律的植物园和动物园。虽然这些物种的引进,在短期内可能会为自然保护区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如扩大了游客数量,并提高了保护区收入,但盲目引入外来物种,长期来看对当地生态系统将产生无法估量的负面影响。

  例如,海南东寨港自然保护区曾在上世纪80年代引入无瓣海桑,以增加当地保护区内的生物多样性,但最后,无瓣海桑大量扩散,对红树林赖以生存的滩涂地造成了巨大的破坏,反而影响了本地红树林的正常生长。

  而新疆伊犁则在上世纪50年代末,引入意大利黑蜂进行人工驯养。40年后,虽然适宜高密度驯养的意大利黑蜂为本地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但当地的野生伊犁黑蜂因此遭遇“灭顶之灾”。同时,当地众多依赖伊犁黑蜂传粉的植物也受到影响。

     “可以说,中国几乎所有的生态系统——海洋、森林、湖泊、草原、河流——都存在外来入侵物种的危害。另外,几乎所有的门类都能找到一些代表性的物种。”解焱警告说。

  如何防患于未然

  面对愈演愈烈的外来物种入侵之害,中国目前已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求有效应对。

  据介绍,目前中国涉及到外来物种的法律和法规有15部之多,其中,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草原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而诸如《自然保护区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种畜管理条例》等更是无法一一罗列。

  由于这些法律法规相对分散,法律效力比较薄弱,外来物种入侵的严峻形势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此外,过往的立法由于多是出于生产安全保护以及人体健康的考虑,因此很少涉及生物多样性或者生态系统保护。截至目前,中国尚没有一部针对外来物种入侵的专门立法。

  在解焱看来,外来物种之所以能够顺利进入中国,与缺乏一套全面统一的风险评估制度不无关系。

  所谓的外来物种风险评估,是指人类在有意识的引入外来物种之前,通过专门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对拟引进的物种可能对人类健康以及生产生活的威胁、对当地野生生物和生物多样性的威胁,以及可能引起环境破坏或导致生态系统、生态效益损失的风险进行的分析评估。

  “外来物种风险评估将为是否引进该物种提供决策依据,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解焱指出。

  根据国际经验,这一套风险评估制度需要环境保护、进出口检疫、林业、农业等多个部门互相协作,才能达到最佳效果。目前,国内的自然保护区内归属林业部门管辖,保护区外的土地则由农业部门主管,生态保护则由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因此,如何在上述部门之间有效加以协调成为关键。

  2002年10月18日和12月1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先后颁布了《进境动物和动物产品风险分析管理规定》以及《进境植物和植物产品风险分析管理规定》。虽然这两部法规的颁布是中国对外来物种进行风险评估的一大进步,但从现有规定来看,风险评估仍停留在“损害预防”的观念上,并没有真正涉及“风险预防”。

  此外,这些规定更多的是从经济损失角度出发,没有更多涉及外来物种对整个生态环境的影响。例如,《进境植物和植物产品风险分析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将风险评估定义为“确定有害生物是否为检疫性有害生物,并评价其传入和扩散的可能性以及有关潜在经济影响的过程”。

  除了进一步完善立法,从源头堵住生物入侵的“漏洞”,要从根本上解决自然保护区的外来物种入侵问题,更为重要的是要改变原有的管理保护观念。

  “(保护生态)不是说我们在水里一定要是荷花,地面上一定有牡丹,冬天的草地还必须是绿色的。最重要的是要遵循自然规律。”解焱提醒说。毕竟,一旦整个生态系统因外来物种入侵而受到破坏,最终受到影响的还是人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