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院:老总涉嫌一般犯罪可不拘留和逮捕


  广州日报1月7日报道,为了帮助企业解困,广东省检察院近日公布了“十条意见”,明确规定,不准随意发表影响企业声誉的报道, 对于企业老总和技术骨干涉嫌一般犯罪的,可不采用拘留、逮捕等措施

      广东是国内受美国金融危机影响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自从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来自个别领导的奇谈怪论不绝于耳,如"腾笼换鸟",把包袱甩给其他省份,没有顾及社会的稳定,这次检察院的"十条意见",是再一次长官意志的体现,GDP的增长与下降,应该不是检察院的业绩考核指标,而检察院却出台相关规定,擅自作主的可能性不大

    帮助企业解困,不可以用非法的手段,尤其是司法部门用非法的手段,更孛于常理.经营不善的时候,也是企业逃债和拖欠工资比较集中的时候,不许报道,不准逮捕,检察院到底要保护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