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交车“D卡”为何不给发票?
最近在深圳特区出差,在一次的出行中(关外),本人用“深圳通”“D卡”付车费,在付车费之后本人习惯性的向跟车人员要回车票时,却遭到了拒绝。其拒绝理由是“D卡付费的不给车票,公司规定的”。
本人愕然。
本人糊涂了:是不是国家的哪条法律规定“D卡付费”是不给发票的。就仅仅是公司的规定?就可以这样轻易的夺取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我们都知道,在深圳,很多的公共部门项目都是在走“资本化和民营化的道路”,比如深圳交际的“关外”公交车,绝大部分是承包给汽车运输公司的。这样的好处是可以提高效率,激活市场,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对国民垄断行业有重大的积极作用,但是国家对市场个体运行的监管体制建立了没?对市场行为有无进行有效的管制和监控,更多的是在对市场行为的规范。由于国家部门监控的缺位,才导致重要节假日时,深圳许多公交车利用节假日人群多等原因,他们胡乱涨价,半路赶人下车等恶劣问题的出现。
深圳市公交车“D卡”为何不给发票?问题在于国家部门对市场行为监控的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