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期以来,官员因“言行不拘”而被网络关注,最终身陷囹圄的案子层出不穷。最典型的如南京的周久耕、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州委副书记、州长杜崇烟等,都是因为事起于网络,最终因网络舆论攻势,迫使有关部门深究而被揭发的腐败案件。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因为网络的一个帖子,或后续的跟帖不及时、不强烈,那么,这两个官员绝对不会成为“腐败分子”,说不定他们今天还在意气风发地大谈特谈“为官廉政”呢?
由此南京市一位拒绝透露姓名的官员表示,“周久耕事件的发生对当地官员的震动是非常大的,真得很难相信抽高价烟竟然成了这个腐败案的导火索。”其实,“抽高价烟”只是个“载体”,而被网民关注才是“导火索”被点燃的根本原因。
基于上述的共识,“网络反腐”成为一个新生事物被各级政府当局所重视。很典型的如十七届四种全会针对“网络反腐”问题提出“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积极探索“网络反腐”问题。
问题是探索“网络反腐”究竟什么个“探索”法,如果,如周久耕事件发生后,各级地方公务会议采用“裸烟”的方法以逃避摄像头曝光,而尽量避免“导火索”外露,也算是“探索”的话,那么,被各级政府提上议事日程的“探索网络反腐”不正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逃避网络反腐”、“抵制网络反腐”吗?
如果反腐工作真的是穷于路径和方法,那么,发挥网络反腐的作用不是一件很积极、很便捷、很民主化的路径和方法吗?因此,网络反腐无须“探索”,需要的是肯定、鼓励和引导。也即,只要不刻意地抑制、打击或阻扰,网络反腐的巨大作用自然得以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