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和中国人思维的区别--想的就是不一样


这是我切身的体会。美国人和我们的中国人思维的依据和方法绝对不同。讲两个例子。

    我有一次开车去加洲某地铁站停车。时间是上午11点,地铁的室内室外停车场都满满的。加洲上班坐地铁的人很多,地铁停车场很少有富余。左边停车处没有空位,我从左边停车场穿过小马路,到右边停车场找找看。右边停车场的旁边有一条公共汽车开的路,这时候没有公共汽车,那时候中国还没有专用公交线呐。我就开过去,过去一看没有停车的,我就绕回到停车场来找位,正在慢慢找的时候,一辆警车追来,“STOP”,这是让我停下来的意思。警车离我大概有十几米,我打开车门下来,面带微笑向警车走去,我想好好解释解释。没想到,我刚刚跨出一步,这位警员立马拔出手枪,“STOP”。嗨!在国内碰到情况,走过去和警察讲情况,不是很正常吗。还拿枪和我比画。这不是欺负咱们老中?我心里那叫一个“闷”。心想看你如何了结。这为警哥,一边拿出罚单,一边说:“你走了公交线,违法,要罚款。”一边开出90美圆的罚单。我想我这不是找了车位半天找不着吗,有点着急。即使违了规,按照中国的习惯,警哥一定会听你解释,然后根据情况开罚单的,如果合情合理,就说几句拉倒。你看到我是外国人就一点情面都不讲啦。我想,得了不跟你罗嗦,反正我在美国正好有一哥儿们也是地铁警察。找他说说情况,可能就算了。我第二天要离开美国回京,就把这事托老婆去求求情。等我回京后,老婆来电话说,罚款104元,比原来还高。我说为什么?他说人家美国人碰到这种情况,下车后一句话不讲,也不动,等警个的发落。有意见,事后找自己的律师去理论。你倒好,拿出中国的那一套,上前和人家拉关系套近乎,人家警哥还以为你是恐怖分子呢。怕你走到近前施暴。在中国事后可以找关系疏通,这里你找关系就是蔑视法律罪加一等,加罚15%。这他妈的什么世道?

    由于生活背景不同,法律的背景也不同,思维方式就完全不一样。露怯了吧。这是我认为好办而事与愿违不好办的一件事。第二件是觉得难办又轻易解决了。

    还是开车和警哥之间的事。12月30日,元旦前两天,我去旧金山城里办事。

    车开到一处繁华地段,哪天路上车子特别多。突然车子熄火了。一位好心人帮我把车推到路边一个临时停车的拐角处。我就去找公用电话叫朋友来帮忙。那时侯手机美国也没普及,节日的公用电话也很忙。等了30 分钟,打通了电话。回到车子身旁。咳,前窗玻璃上一张罚单,75美圆。那时侯75美圆对我是个很大的数啦。找律师吧,律师说你自己上法庭试试。我想还没有在没有过在美国打官司的经验呢,试一次吧。怀着异样的心情根据规定的时间到了法庭。警官问清事由让我上了二楼。一看,满屋子的人都是来打官司的。台上一名女法官,右边一位书记官。前面几个人都审完了。轮到我,法官先让我宣誓,保证讲的每一句都是真话。然后开始自己声辩。我用了3分钟,讲了经过,特别强调那天是节日前一天,公用电话忙,耽误了时间。法官听完后,说知道了,你可以回家了。我茫然,下去看见屁股后带枪的一位女警官,问她“官司完了,不罚啦。”她说“GO HOME”回家吧。回到家大家一说,都乐了。这么简单。

   这就是美国和中国处理事情的思维方式大不一样。照说在中国你只要上了法庭,那里3分钟就完事的?至少法官要问个底掉。中国人聪明,怀疑心也很重,谁知道你讲的是真是假。

   你看完后能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