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言碎语”牵出窝串案启示啥?


“闲言碎语”牵出窝串案启示啥?

  

  10月13日,福建省大田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陈高鹰有期徒刑十三年,判处乐丁土有期徒刑十年,判处柯景岁、林昌烈有期徒刑三年,乐荣会等6人也分别被判刑。该县检察院从“闲言碎语”入手,成功查处一起发生在国有企业清算过程中的贪污受贿窝案,该起窝案被判刑人员达18名,案值160余万元。(2009年10月25日人民网转自《检察日报》)

  办案人员从群众的“闲言碎语”中获得办案线索,并顺藤摸瓜,最终破获了一起腐败窝串案,实在使人有点意外收获的感觉。但是,正是这样的不经意、意料外,让我们看到了新形势下反腐败乃至其他工作的“蹊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有益而宝贵的启示和启发。

  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生活在基层、底层,对现实情况最了解,也最有发言权。不过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很多群众不太敢公开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但常常又会私下里议论、背地里嘀咕。而就在群众之间的“街谈巷议”、“茶余饭后”、“闲言碎语”中往往隐含着某些社会问题和事实真相。所谓,无风不起浪,没有不透风的墙,都真实地反映了群众的“闲言碎语”还是能说明一些问题的。

  当然,在群众 的“闲言碎语”中可能也会存在一些谣言,我们不能一味地相信,但是,无视群众的“闲言碎语”是极不应该和极其有害的。“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旁观者清,群众的议论和评说很重要,我们要真正听取,切实加以甄别,吸纳真实的声音和意见,无疑能够改进和推动我们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在反腐败工作中,我们也要学会作做有心人,要多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的呼声,反映群众的意愿,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监督权,将反腐败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心窝里,赢得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从而参与到共同反腐倡廉建设中来。与此同时,要学会到网上去听民声、察民情、了民意,多听群众的骂声、多看群众的牢骚、多问群众的疾苦,多渠道、多方位查找、寻求办案线索,将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同样适用,并且要一如既往地加以坚持和发扬。在反腐败过程中,要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对群众的举报、诉求乃至“闲言碎语”,要认真地听、认真地看、认真地查、认真地办,要利用各种方式和手段,向群众宣传党的反腐倡廉的政策规范、制度要求,发动群众举报身边的贪官污吏和腐败分子,并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充分发挥群众参政议政和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腐败窝串案的发生、发展、蔓延,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有关人员的权力失控、失范了。因此,必须下大力气、动真功夫,切实加大对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和制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努力使其权力始终运行在阳光下,操作在规范里,不致失控、失范。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要深入推进巡视工作。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健全非派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责。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积极探索监督关口前移的方式和途径,推行任前和任中审计,以便能及时厘清领导干部的责任,更能够促使领导干部及时发现问题、改正错误,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错误,造成更大的损失或影响,也避免审计监督成为“马后炮”的被动局面,不仅能够有效规范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行为,充分发挥审计的预警和预防作用,而且有利于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另外,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同时,工作的重心要下移,要充分发挥媒体、群众和社会等的监督作用,努力布下权力监督的天罗地网,为党员干部筑起一道“防火墙”。

  (倪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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