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眼”难当道德卫士重任


  

  2006年,南京一老人赶公交时跌倒,路过小伙将老人扶起就医,事后小伙反遭老人索赔,法院认定小伙与老人相撞可能性较大,应赔偿老人40%治疗费。一时间类似的诸多事例让很多人对“搀扶摔倒老人”产生恐惧。昨日上午,这样的纠纷在南京火车站再次发生,所不同的是当事主人不是老人,而是一名孕妇。好在警方通过监控录像还了热心市民清白。(18日新华网)

  http://news.ifeng.com/society/2/200911/1118_344_1440939.shtml

  被撞倒的孕妇一口咬定,自称不相识的熟人挺身指证,当事人丈夫“就你一个人学雷锋”的质疑……要不是要监控录像帮上大忙,恐怕郑先生怎么也脱不了撞人干系。因此,包括郑先生在内,大家不能不对那只并不起眼的“电子眼”刮目相看,甚至肃然起敬,心存感激。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电子眼”已经越来越被广泛地应用,并且已经发挥出它的证据威力,使相关事件得到公正处理。要是当初“彭宇案”的现场也有这么一只“电子眼”,也许就不会发生那么多的争执,并由此引爆道德层面还要不要学雷锋、敢不敢做好人的热烈讨论。

  民间有句话,叫做“人在做,老天在看”,意在劝诫人们别做“坏事”、“缺德”的事,否则,主持公正正义的“老天爷”不会放过你,因为人的一言一行都有“天眼”盯着。当然,真正的“天眼”是存在的,那只是人们基于守护社会道德秩序的一种假想。

  神奇的“电子眼”似乎让“天眼”从虚幻变成了现实,但是,我们却无法寄希望于它能成为道德卫士。毕竟“电子眼”不可能遍布于社会和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更不可能将触角伸向人们灵魂深处,而只能局限于一定范围内将证据定格,或者对行为人起到震慑作用。

  因而,要避免道德“冤案”的重演,关键还得靠我们每个人共同坚守社会道德的底线,用真诚的行动重构现代文明社会的道德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