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五粮液索赔案的五点预测》


 

《对五粮液索赔案的五点预测》
 
预测之一:有可能成为证券民事赔偿第一大案。
一旦五粮液股民索赔案件正式被法院受理,索赔金额与参与人数有可能东方电子案比肩甚至超过。五粮液目前总市值约为850亿元左右,其流通股总股本为37.95亿股,2009年6月30日统计的股东户数为47.77万户,每户平均持有7946.31。当年,东方电子总股本为9.78亿股,但涉案原告有6989人,涉案标的约为4.42亿元。不过,当时的东方电子在起诉前的2002年12月31日统计的股东户数则为27.24万户,每户平均持有3369.72
 
预测之二:涉嫌的偷漏税事由不大可能列入证监会处罚范围。
这是网络上投资者讨论比较多的问题,除了五粮液公司虚假陈述外,公司是否有偷漏税的问题,有人说它也将纳入虚假陈述的范围。但我预计,监管机构不大会把其纳入虚假陈述的范畴。原因是中国证监会已通报了关于该公司涉嫌证券法违规的基本内容,而偷漏税问题不属于证券法调整的范畴,即便有税务上的问题,处罚可能也只是税务机关作出的(鉴于地方税务机关的因素,是否处罚也未可知),不是证监会虚假陈述行政处罚的内容。这样,股民索赔案件的原告范围窄了许多。
 
预测之三:五粮液案中被处罚对象范围尚待确定。
现在,上市公司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应没有悬念,那么,它的关联人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与五粮液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是不是也将会受到处罚,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否也将同时受罚,需要关注。现董事长唐桥和其他高管,前董事长王国春等是不是也将受罚,甚至受到刑事制裁,也值得密切关注,之前的科龙电器案中,高管就被刑事制裁罚,顾雏军也锒铛入狱。
 
预测之四:民事索赔案的结果有可能通过股票方式支付。
诉讼不仅要打赢,而获得实际补偿对于受害的投资者来说更为重要,对此,作为律师,这是必须要为委托人考虑的。如果股民向五粮液索赔,解决办法有可能不是用现金支付,而是用股票支付,原因是涉讼金额可能太大,且控股股东有满足股票方式支付的条件。在之前的证券索赔案中,排位于第一、二案的东方电子案和银广夏案,都是用股票对受损股民进行补偿的。
 
预测之五:证券投资基金公司与投资公司涉讼并不一定胜诉。
五粮液发生虚假陈述行为后,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是可以起诉的,并在诉讼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并有可能胜诉。同样,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同样可以起诉,也同样有可能胜诉。但同时,机构投资者中的证券投资基金公司与投资公司则不同了,其虽然拥有诉权,却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其须为自己投资行为的尽职调查而举证,而不是混迹于中小投资者中,而且这是有案例可循的,在东方电子案中,广州风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起诉后被驳回,又如在银广夏案中,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起诉后仍被判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