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天>之(300)——发改委一个“居民每月基本用电量规定”为什么引发广泛争议?


尽管发改委对本轮电价改革作出了暂不涉及民用领域的说明,但一份关于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及其解释,却引发了民众的广泛关注和争议。

  上周四(11月19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表示,目前居民用电存在不公平现象,浪费较为严重,因此,国家拟学习国外先进经验,推动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即将居民用电分为三档: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正常家庭生活用电和奢侈型用电。其中,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拟规划每户每月87度,这一标准为目前全国居民生活用电平均数字,超过这一数字将逐层调升电价。

一个“87度”最低限量的所谓“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与“本轮电价改革暂不涉及民用领域”承诺的矛盾使民众联想到“民用电价提价分批进行”进而“居民电价不得不调”的可能是发改委被广泛质疑的根本因由。

电价改革事涉民生。很多媒体参与了报道。有评论说,改革必须以不能损害公民的整体社会福利为着眼点,这是评判任何一项改革成败的重要前提。

发改委承诺“电价改革不涉及民用领域”为什么底气不足?若从提高公共用电领域电价(如政府机关、公共景观照明、或豪华住宅区)以解决电价总体低水平,理顺电力行业定价体系,是不是更有可行的办法呢?而这些办法是没有人想到?还是根本就不从这些方面考虑问题呢?“与民争利”与“让利于民”不但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而且直接考验国家、政府的亲民意识。老百姓的质疑不但不会“无厘头”,而且更加说明“两级分化”、“国富民穷”已到一个非常严重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