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路桥的发展不能牺牲市民的利益为代价(时事评论)
洪 维
本月,曾引起争议的兰州路桥费,经历了一场“过山车”。先是从11月1日到15日,暂停征收;后是从15日开始,有关部门宣布再收18年。 据悉,由于征收路桥费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之列,因此有关争议仍在继续。(工人日报2009年11月21日)
假如问问兰州人,想不想发展的快一点,人们一定会异口同声,兰州发展太慢了。假如问问兰州人,路桥费的事,大家也是异口同声,不要收了。可是,此费已经批准了,不收是不可能的,但再收18年也未必。
兰州路桥费自2007年11月1日开征,就不断面临各种争议和质疑。在当年省政府“关于同意兰州市征收路桥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中,路桥费的试行期被确定为两年,并强调“试行收费期满前3个月,上报正式收费方案”。由于新的批复还没有下来,从今年11月1日起,收费进入了“休克状态”。11月5日晚,记者在兰州市南出口晏家坪路桥费收费站看到,由于免收路桥费,过往车辆的司机心情格外舒畅,有司机甚至按响汽笛与路桥费“道别”。
就在人们祝贺路桥费休克时,路桥费又死而复生了。
2003年12月,国务院针对机动车辆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兰州市的“道建费”遭遇清理。2007年5月,兰州市将原“道建费”改为“路桥费”,上报征收并获省政府的“试行批准”,争议再次爆发。去年底,随着国家燃油税改革和五部委取消公路养路费的规定实行,路桥费问题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设立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违反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规定,越权出台与城市道路维护建设有关的收费基金项目均一律取消。
对于兰州或西部城市的车主来说,每年1000余元钱的路桥费不是一个小数目。兰州市多名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也多次呼吁取消这项“违背民意的不合理收费”。因此,自开征以来,无论是媒体还是车主对路桥费的质疑从未停息过。
开征路桥费据说是为了发展。新华社报道称,记者了解到,如果是终止收取路桥费,将使兰州市陷入巨额债务危机。兰州市以路桥收费权作为质押之一,与国家开发银行先后签订了52.9亿元的路桥建设项目贷款协议,另外还从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53.3亿元左右,合计为106.2亿元,平均每年需要偿还本息22.05亿元。如果路桥收费权落空,银行就要担心他们贷款本息的安全了。
看看兰州的路与桥,以及金城之堵,我们就知道兰州的发展需要如虎添翼。可是就以兰州七里河黄河大桥为例,封桥半年不说,至今还未动工,报道说,改造加固将开始,开始的还有兰州人回到摆渡时代,请问兰州人在河中寒风刺骨中如何摆渡。兰州不进则退,难道要退回摆渡时代。也许领导会说,忍得一时寒,获得天天通。其实,摆渡不能处理的暖暖兰州人吗?一如路桥费,寒了兰州人的心。兰州的发展不能牺牲国人的利益为代价,否则,人民要这些公仆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