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天>之(305)——“国务院‘批而未用’土地核实”与“闲置土地处置政策”谁在“躲猫猫”?


日前,中国国务院下发通知,再次出手整顿土地市场,核查地产商囤地不建现象,要求各省市于12月15日前完成“批而未用”土地的核实工作,以核定各地建设用地区位与面积、掌握各地真实土地基础数据。

同时,对于缺少批文扫描件、位置图件或批准文件不规范、文件内容不完整的“批而未用”土地,各省主管部门应组织地方补充相关材料,并对补充材料进行核实。对复查核实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将严格查处,追究责任,并予以通报。

关于开发商“囤地不建”、炒卖地皮、人为哄抬房地产市场价格而地方政府执行政策不力,存在变相纵容嫌疑的揭露文章及其呼声,一直以来都不绝于耳。而中央政府对于此类现象却向来“谨慎有余”、“督查不足”。并且,对于民众和社会的广泛质疑,他们也总是能够拿出各色各样说明的理由或搪塞的依据。如,9月份,中国国土资源部就已发布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并再次强调,对取得土地后满两年未动工的建设项目用地,应依照闲置土地的处置政策依法处置。但有关后续的结果却没了一丁点的消息。更加奇妙的是,2个多月后的11月23日,国务院又来个意在核实土地“批而未用”现状情况的《通知》。前面一个“通知”是要求执行“闲置土地的处置政策”,后一个“通知”则是要求核实“土地闲置基本情况”。这就让人纳闷,这两个“通知”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关系?如果后一个“通知”是督查前一个“通知”的执行情况,那倒还在情理之中;问题是,从后一个“通知”的要求内容看,则是为前一个“通知”打圆场,也即,从后一个“通知”的目的意义推测,前一个“通知”恰好犯了一个“不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错误,进而顺理成章地说明,前一个“通知”执行的难度所在——没有经过详细的核实,或缺少第一手详尽的资料。

如果说作为一个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出现反反复复的情况,倒是还能够找到可以理解的理由,问题是,诸如上述所描述的一个政策出现“前言不搭后语”甚至“前后自相否定”就让人无法容忍了。正如中国很流行的一个词语叫做“躲猫猫”,莫非他们“昨天一套,今天又一套”所玩的正是一个政策性“议而不决”、“有令不止”意在逃避群众质疑的“躲猫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