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选择合适的营销模式


       选择营销模式,既要考虑公司资源条件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又要考虑财务负担及规范运作,并从诸多方面对不同营销模式进行分析:

一、             主要营销模式及特点
 
(一)       代理模式:是目前品牌销售中所采用的主要营销模式,也是较为理想的传统模式。
1、基本特点:
(1)       品牌商直接与代理商发生买卖关系;专营店、商场等,由代理商按照品牌商的规划和政策进行开拓、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销售和管理式方。
(2)       代理一般是地区性的。代理商与品牌公司没有产权关系。
(3)       根据品牌公司参与代理商内部管理的程度,代理模式可分为直管代理和自由代理。
(4)       直管代理根据管控的内容不同,可分为收支管控型代理和经营管控型代理。
2、优点:
(1)发挥代理商的渠道和管理优势,能够快速开拓市场。
(2)代理模式经过多年的摸索和完善,运作规律清晰,操作轻车熟路。
(3)在代理模式下,部分商场白条可以在代理商环节消化,有利于品牌商财务的规范。
3、缺点:
(1)代理商独立性强,自身利益较大,大局观念相对较弱,存在短期行为和眼前利益。
 
(二)       加盟模式:加盟模式是目前世界上发展最快的营销模式,加盟模式也叫加盟店模式。
1、基本特点:
(1)       品牌商和专营店之间没有代理环节,两者直接见面。
(2)       加盟店一般为单一店的业务加盟,品牌商与加盟店没有产权关系。
(3)       加盟店按管控方式不同可分为直管加盟和自由加盟。
(4)       对自由加盟店,品牌公司除了渠道、形象和价格政策等方面的统一管理外,不对加盟店内部经营进行管理。
(5)       对直管加盟店,品牌公司视同分公司进行管理,但人、财、物、费用的责任和核算归属加盟店,加盟店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毛利,毛利扣除各项工资、费用和税金后的净利即为加盟商的所得。加盟商不参与加盟店的日常管理,是纯粹的投资人。
(6)       在加盟模式中,品牌商处于管理强势地位。
2、优点:
(1)销售关系清晰,在直管模式下,营销政策执行力大。
(2)公司形象好,便于提高品牌知名度。
(3)资源整合能力强,能够达到花小钱办大事的目的。
(4)离最终消费者近,市场信息反应快准确。
3、缺点:
(1)公司初创时,加盟商加盟积极性不高,市场开拓较慢。
(2)对品牌商的店铺管理能力要求较高。
 
(三)       商场模式:商场模式即通过大商场(卖场)专柜进行销售的营销模式。
1、基本特点:
(1)       品牌商直接与商场签约,开展商品销售。大的品牌商一般都与商场总店签约;也可以与商场分店签约。
(2)       在管理上,商场模式与加盟模式相反。商场模式一般要求品牌商录用营业人员,发放员工工资,交纳社会保险,并负担各项费用;专柜的管理由商场负责,品牌商按商场的要求进行协助销售。
(3)       在商场模式中,品牌商处于管理弱势地位。
2、优点:
(1)利用商场信誉,能够快速扩大影响,提升销量;
3、缺点:
(1)商场收费名目繁多,而且白条现象严重,财务负担大,实际毛利率低。
(2)进场条件苛刻,常有保底销售,因此,风险较大。
 
(四)       自营模式:即品牌商自己开设分支机构进行销售的模式。
1、基本特点:
(1)       投入大,风险大。
(2)       大资金充足的情况下,拓展快,并可结合房地产开发进行多元发展。
2、优点:
(1)关系稳定,忠诚度高,便于长期规划。
3、缺点:
(1)需要雄厚资本和较强有融资能力。
(2)由于产权关系直接,风险隔离能力差。
 
(五)       托管模式:托管模式是一种营销管理外包的销售模式。
1、基本特点:
(1)       品牌商负责货品调配、店面装修、形象管理、价格统一、商场结算和开票工作。
(2)       托管对方负责商场关系管理、营业员管理,并承包各项日常营业费用及商场费用。
(3)       托管方向托管对方支付托管费。
2、优点:
(1)在品牌商销售力量不强的情况下,通过第三方具有经验的营销里手,可以加快市场拓展进度。
(2)可以集中精力,做自己专业的事情。
3、缺点:
(1)因目前营销外包市场还不成熟,托管对方多为自然人,因此,支付各项承包费用和托管费时,难以取得发票,财务负担较重。
 
(六)       联营模式:联营模式不够典型,采用这种模式进行营销的公司不多。在业界,也有人把商场模式叫联营模式。
 
二、             对公司营销模式的建议:
 
1、 对之前按代理模式销售的老品牌,宜继续采用代理模式,并辅以若干示范性质的自营店。原因是,代理模式比较成熟,相关人员经验丰富,操作起来轻车熟路;代理商与品牌公司经过多年合作,的忠诚度较高,而且,关系稳定。
2、 对于公司开发的新品牌,可采用“商场模式”、“加盟模式”、“自营模式”等多条腿走路的办法,以利快速拓展市场,树立形象,提升品牌价值。
 
 
三、             选择营销模式的相关问题:
 
1、员工关系问题:
 
员工关系主要有三种,一种是品牌商负责与员工订立合同,交纳社保;另的种是代理商、加盟商与员工签订合同,交纳社保;第三种是由第三方与员工签订合同,交纳社保,进行劳务派遣。由品牌商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社保也可由员工自行交纳,公司按与员工签订的协议及员工交纳社保凭证,随工资发放给员工。
 
2、产权关系问题:
 
除自营店外,在其他销售模式下,加盟店、代理商、商场专柜一般不应与品牌公司有产权关系。这样,可避免加盟店、代理商、商场专柜原因给品牌商造成不可预见风险,以到风险隔离作用。
 
3、财务规范问题:
 
财务规范所面临的最大的问题是部分商场收费的账扣不能提供正式发票,导致大量费用不能入账。在托管模式下,受托方为自然人的,也存在不能提供正式收费发票的情况。没有发票收费的账扣现象我们称为白条现象,对于这种白条,等于品牌商虚增销售收入,100元的白条,相当于虚增85.5元销售收入,多交税金按增值税17%、所得税25%计, 合计金额为36元。因此,应尽量避免采用托管模式;对于商场模式因为利弊权衡,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营销途径,但应市场人员加强发票意识,力求得到商场方面的支持。